治理转型:从非合作博弈到合作博弈的制度变迁
一、企业的本质与公司治理
在一般的公司治理研究范畴,大家都把企业定义为契约。而正因为这种定义导致了一系列的混乱。廖晓认为,企业的本质具有双重性,一方面是契约性,另外一方面是资源配置的生产技术性,这是古典经济学的定义。而后一种定义更具有现实解释力,这是很多公司治理研究者所忽视的。
同样,企业的目标有不同的假设,这是公司治理理解的关键。传统的企业目标认为是股东利益最大化,而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企业的目标是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
鉴于以上分析,我们发现,不同的假设将导致对公司治理定义的不同理解。而对企业本质二重性决定了公司治理的目标应该是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因为企业是对市场机制替代的资源配置机制。而企业的资源构成是有不同要素所有者的投资组成的。无论是物质资本还是人力资本,都是企业产生合作剩余的作用因子。企业是一个价值来源、价值创造和价值产出分配的契约组合。参与价值创造的不仅仅是货币资本和物质资本,还包括系列的资源要素,比如劳动要素、管理要素、技术要素和外部的银行贷款资金要素、供应商的专用性资产的投资等。不是资本要素,而是一系列参与价值创造的要素决定了价值的产出。所以任何价值产出,特别是剩余收益权的分配应该体现这一点。这是利益相关者理论的逻辑。
但是廖晓认为,利益相关者理论忽视了资源要素所有者所拥有要素产权的动态性和相对性。比如现代高科技企业,技术专家是所有资源要素所有者中最重要的要素,其产权具有相对优势。产权结构和安排意味着收入报酬结构。当产权的比较优势发生变化时候,企业如果无法对产权结构作出合理的制度安排,企业的价值创造力将减低。因为这种诱导式的制度变迁将遇到原来制度安排的路径依赖性的障碍。这就是当前大多数企业公司治理问题,特别是民营企业公司治理问题的原因。
二、公司治理:从非合作博弈到合作博弈
公司治理是一种制度安排,根据契约理论,任何契约都不是完全的。而企业的二重性决定了企业的资源要素所有者面对不完备的产权契约将进行非合作博弈。而公司治理的目标就是将不合作的博弈转化为合作博弈。通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权力责任和义务进行制度安排可以一定程度上克服新型部队场、契约不完备等问题。
我们常说的公司治理问题是委托代理关系问题。是指定股东与经理层、董事会之间的契约不完备性问题。这是公司治理的常态,但是不不全部。任何公司治理的理论无法解决民营企业的企业治理问题,还有产权变动导致的治理结构动态调整的问题。调整的根源在于企业的资源生产技术性和契约性的二重性。以及产权比较优势的相对性和动态性。
产权比较优势的动态性和相对性要求企业的制度安排反映这种变化,这种变化就是制度变迁。它来自于产权比较优势的变化。制度变迁往往将遇到处事产权制度和制度安排的路径依赖性。这样原来公司治理结构所带来的合作博弈均衡将被打破,直到新的制度安排,也就是公司治理结构可以体现这种变化。这就是公司治理转型。
如果我们流行的公司治理理论是基于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委托代理问题。这是一种常态。但是,廖晓的观点是:资源要素的产权变动也是客观现实。是什么导致了产权变动,如何从静态的公司治理结构到动态的公司治理结构?企业是如何实现不同产权所有者非合作博弈向合作博弈?从非合作博弈到合作博弈的制度变迁就是治理转型。接下来将从文化、环境、企业家等角度展开分析。(未完待续)
欢迎与aihuau(爱华网)作者探讨您的观点和看法,作者:廖晓,联系方式:15975563968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