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邮递广告 Direct Mail Advertising 简称直邮广告(DM)
所谓直接邮递广告,我们将其定义为:广告主将广告信息印刷成信件或宣传品以指名方式直接邮寄给有可能购买的消费者的直接广告。它是以邮政传递网络为传播途径,以信函为载体的广告媒体,选择有针对性的目标客户群落的名址打印封装,通过邮政渠道寄发的一种函件业务。具有传播信息,发布广告的效能。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特别是中国加入WTO以后,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企业已经由原来的产品竞争转向服务的竞争. 而商业信函正是这样一种渠道,是企业与其潜在客户或直接客户之间沟通的桥梁。DM,是企业通过邮寄方式,把企业信息传送给个人,以促使消费者购买产品。现今人们对信息传递的准确性及有效性要求越来越高。传播途径的专业化及目标消费者的市场反馈功能日益受到广告主的重视。商业信函(DM)正以市场定位精确、针对性强、时效性强、个性化突出、保密性强、效果测定快、选择对象自由等特色受到人们的青睐。 目前,商业信函在世界各国发展迅速。在美国,1998年商业信函投入已达到392亿美元,成为与无线电视广告并列的第二大广告媒体。在我国,直邮广告正处于高速成长阶段,每年的增长率达40%以上。商务往来的与日俱增、服务要求的不断提高等因素使各类商业性信函日益增多,市场竞争的加剧、媒体选择的多样化促使商家寻找更加准确针对目标消费者的广告方式,直邮广告简化了纷繁复杂的广告过程,以简单的方式实现全面的作用。通过邮寄的广告品有小册子(booklet 或 brochure)、目录(catalog)和广告函(advertising letter 或 sales letter)等。
要使这类广告产生效果,分寄名录必须审慎编制,并根据情况及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