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厂商在运作区域市场时,派驻了不少营销人员,也投入了很多的市场开发费用,然而销售业绩却并不十分理想:不是被经销商要挟,牵着鼻子走;就是得不到经销商的重视和支持;要么就是几家经销商之间为了同一目标客户相互“打架”。究竟是什么原因呢?
笔者认为,其根源在于分销渠道网点布局,也就是经销商的选择和组合出了问题。我把这种渠道现象叫做“分销没错位,利益没集中”:让所有的经销商都经销我们的产品,大家都有货卖,但卖我们产品的所有经销商却又都没钱赚的分销局面。结果必然是有的渠道成员都把你不当回事,价格也乱了,市场也乱了。
所以,在分销渠道网点布局时,一定要注意“分销错位,利益集中”原则。也就是既不让一家经销商做独家总经销卖我们的所有产品,也不让所有的经销商都卖我们的所有产品;而是让A经销商卖A产品,A产品给A经销商支持大一点;B经销商卖B产品,B产品给B经销商支持大一点;几家经销商各有侧重,相互配合。
然而,目标区域内的经销商各有特点,厂家又该选择哪几家作为“错位分销”的合作伙伴呢?这就涉及到一个经销商布局组合的问题。通常来讲,分销商的布局组合由四个因素决定:目标总销量、产品结构、配送半径和销量比重!
一、目标总销量
厂家先预测出目标产品在目标市场上可能实现的潜在销量。然后经过对经销商评估后看需要多少个经销商加起来才能完成自己的目标总销量。最后,选择潜在销量排在前几名的经销商作为合作对象。
原则:经销商1的潜在销量 + 经销商2的潜在销量 + 经销商N的潜在销量 > 厂家目标总销量。
这种组合方法能确保选择到分销能力足以支持厂家销售目标实现的经销商,从而最大限度地确保产品在目标市场的成长。
二、产品结构
在运作系列品种时,很多厂家为了利用既有业务关系节约市场开发费用,总是喜欢把所有品种都交到相同的经销去操作。笔者认为这种做法有失妥当。因为有些经销商做OTC类产品是一把好手,做处方药却是不折来扣的门外汉。
因此,选择经销商时有必要对经销商所经销的主营产品进行分类,摸清其经营品种的主要类型和最擅长的分销渠道。
原则: 根据经销商的网络优势和特点、渠道操作水平和理念,不同类型的品种选择不同的经销商来经销。
这种组合方法能使目标产品适销对路货畅其流,减少渠道磨擦提高渠道运作效率,实现产品销售最终化和销量最大化。
三、配送半径
经销商的网络辐射半径是指以其仓库的地理位置为圆心,在现有人员、车辆等条件下,边际效益最大化的配送或服务范围。
厂家应该综合考虑候选经销商配送半径的大小,以及自身目标市场范围的大小,选择拥有不同覆盖能力的经销商进行组合。
原则:经销商1的服务区域 + 经销商2的服务区域 + 经销商N的服务区域 > 厂家目标区域。
这种组合方法,一方面可以减少市场的空白和漏洞,充分开发市场,不至于贻误产品的销售时机;另一方面还可以避免市场的重叠,能有效防止窜货现象发生,也有利于产品价格体系的稳定,大大减少了渠道冲突。
四、销量比重
预测出目标产品在经销商处可能实现的潜在销量,以及所有同类产品在经销商处的已有总销量,看目标产品的潜在销量占经销商所有同类产品销售总量的比重是大还是小。通常来说,如果目标产品的潜在销量大于经销商现有同类产品平均销量,则这种经销商是比较理想的合作伙伴。
原则:目标产品的潜在销量 / 所有同类产品销售总量 > 经销商同类产品的平均份额。
这种组合方法能确保目标产品能赢得经销商的足够重视,能让经销商把目标产品当作重点品种来对待,确保目标产品在经销商的品种结构中不被“边缘化”。
本文根据徐应云先生讲义《医药分销渠道变革、管理与创新》整理;原载《医药经济报》,转载请注明出处。
欢迎与aihuau(爱华网)作者探讨您的观点和看法,徐应云先生,资深医药营销实战专家,实战在医药企业10余年;某药企营销副总,兼任采育行(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特邀顾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特邀讲师。曾为哈药集团、九州通医药集团、同仁堂科技、珍视明药业、科瑞制药、香港澳美等20余家医药行业内大中型工、商企业提供内训服务。曾在《医药经济报》、《中国医药报》、《中国药店》、《销售与市场》、《商界》、《企业管理》、《物流》、《中国经营报》等30余种医药行业和营销类主流杂志、报刊上公开发表过营销及经营管理类文章200余篇。联系电话:010-87939695;E-mail: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