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带有明显贸易歧视性的“非中国制造”商标申请,日前出现在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官方网站上。据《上海证券报》记者的调查,由一家在直布罗陀注册的Alvito公司向欧盟提交申请的“NOT MADE IN CHINA”字样商标,一共有三个,分别是两个图文商标和一个纯文字商标。而欧盟已分别在2005年12月、今年1月和2月8日接受了该公司的商标申请。 中国制造的许多商品,都由于物美价廉深受各国消费者的喜爱。去年12月20日,美国《基督教科学箴言报》发表了一篇题为《没有“中国制造”的一年》的文章,详细描述了一个美国家庭抵制“中国制造”的麻烦:“没有中国你也可以活下去,但是生活会越来越麻烦,而且代价会越来越大。”
“中国制造”遍布世界各地,也引起一些竞争对手的不满,他们不断诋毁中国制造的声誉。在这种大背景下,出现“非中国制造”的商标注册,也就毫不奇怪了。“非中国制造”显然是对“中国制造”的一种歧视性甚至侮辱性的语言,其目的在于以恶作剧般的商标注册,引起公众的注意,达到毁损“中国制造”的目的。
那么,“非中国制造”的商标注册能否得逞呢?
在欧盟注册商标,必须根据欧共体商标条例规定的条件,获得OHIM(欧共体内部市场协调局)的批准。商标申请及其相应的注册会自动延伸至所有25个成员国,在整个欧盟25国都有效。欧盟商标注册有一个由OHIM实行控制的注册程序,无需各个国家工业产权局的介入。
根据欧共体商标条例的规定,任何一欧盟商标的无效、驳回或期满都会适用于整个欧盟,这就是说,只要“非中国制造”这次在欧盟被驳回,就意味着“非中国制造”在欧盟25个成员国都不可能注册成功。因而,我们必须对“非中国制造”在欧盟的注册申请,予以关注并及时拿出对策,向欧盟提出异议,阻止“非中国制造”的商标申请成功。
欧盟商标注册有四个主要程序。首先,申请人向欧盟商标局或欧盟成员国商标局提出申请;接着,欧盟商标局将申请通知各成员国的商标主管机关,以进行各国的商标审查;审查通过后,进行三个月的公告,在此期间第三者可提出各种异议;最后,如果没有第三者提出异议,申请的商标在一年内获准注册。
从报道中看,Alvito公司向欧盟提交申请“NOT MADE IN CHINA”字样的商标,是在2005年12月、今年1月和2月8日分别被欧盟接受的。这意味着,我们还有充足的时间对此项带有明显歧视性的商标注册提出异议。
而且,TRIPS(《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有一个基本的原则就是“非歧视性”。根据这个协议,我们阻止“非中国制造”商标的注册,也是合情合理的。
其实,只要我们表达了自己的立场,欧盟肯定会引起重视。一方面,中欧贸易往来日益密切。据商务部预计,2005年中欧双边贸易额将首次突破2000亿美元,提前8年实现中欧领导人2003年提出的目标。
另一方面,欧盟也要考虑他们允许“非中国制造”在欧盟注册的严重后果。因为,假如欧盟准许“非中国制造”的注册申请,中国和其他国家同样可以受理诸如“非欧盟制造”这样的带有歧视性的商标注册,构成对欧盟制造的歧视和损害。事实上,2004年,美国否决“非法国制造”的商标申请,就考虑到了这个因素。
但是,在对待诸如反倾销、恶意商标注册等问题上,中国常常不能及时提出对策,以至于坐失良机,听任对方的摆布,这种消极的做法给我们带来了很多不利后果。在对待“非中国制造”这一事件中,中国必须吸取教训,以积极的心态,主动出击,表明立场,竭力阻止“非中国制造”的注册,坚决捍卫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