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有媒体刊登了北京市地税局“考虑”逐步对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等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消息,迅疾引发公众的强烈反弹。当天下午,北京市地税局局长王纪平便发出声明,称报道严重失实,对于符合国家规定的住房公积金仍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而在此之前,购买第二套住房将可能被征高额不动产税的消息,同样引来一片争议之声。从中,不难看出公众对于税收动向是何等的敏感。
公众的敏感,源于对自身利益的担忧和由此产生的一种近乎本能的脆弱反应。举个简单的例子,自1997年全国人大通过的《公路法》,首次提出以“燃油附加费”替代养路费至今,8年过去了,燃油税依然难以推出,因为此税牵涉到的几乎都是实力强劲的利益主体,各方博弈激烈,难以找到平衡点。
与此相比,涉及到公众的税收项目,由于公众话语权不畅或者代言人的缺位,往往可以在短时间内就得以走出闺房,并迅疾发挥调控效用。正是这种对自身利益不能强力维护的担忧,让公众的心理变得非常脆弱。他们激烈的言辞,正是脆弱的表现。
税收调控政策本身具有示范和引导效应,直接影响着纳税人的投资或消费行为。通常情况下,增税具有紧缩效应,在结构上表现为抑制性调节;减税具有扩张效应,表现为鼓励性调节。那么,现在,当有关部门努力通过增加税种或扩大征收范围来实现税收增长时,是否预示着国家要实行抑制性调节呢?
恰恰相反。“十一五”期间,中国将把扩大内需作为经济发展的基本立足点和长期战略方针。要鼓励消费、拉动内需,面对的首要问题就是增加居民收入。要做到这一点,通常是减税而非增税。
事实上,2000年以来,为了应对全球经济增长放缓的局面,许多国家都采取了减税政策。例如,从2001年5月至今,美国国会已经通过了四个减税法案,有力地刺激了作为美国经济增长主要动力的家庭消费增长,加速了美国经济复苏的步伐。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十五”时期,我国税收收入已达10.92万亿元,年均增长19.5%。2005年更是达到了30866亿元,税收增长20%。税收增长速度超出GDP增长速度的一倍还多。即使剔除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所列因素,二者的反差也是值得重视的,因为此前所定的原则是“保持税收收入与GDP同步增长或略快于GDP增长”。
值得注意的是,当税收增长速度大幅度地超过经济增长速度,很容易对整个宏观经济产生紧缩效应。而我国2006年及“十一五”初期宏观经济政策的取向,重点恰是防止通货紧缩。
增税与借价改之机涨价一样,很容易加重人们对未来支出不确定性的担忧,抑制人们的消费欲望。在这种情况下,增加税种或扩大征收范围,当慎之又慎。
其实,税收仅仅是调控的手段之一,并非唯一选择。如果真的想通过税收增加收入,我倒有个建议,不妨通过降低征税成本和加强税收征管来达到目的。与西方国家相比,我们的征税成本太高,有资料显示,我国的征税成本目前已达5%-6%,而美国的征税成本仅为0.58%,以2005年的30866亿元的税收收入为参照计算,如果我们的征税成本每降低一个百分点,就能节省出300多亿元,这个数目是相当可观的。
同样,加强税收监管,也可增加税收收入。据有关方面测算,2001年税务系统加强征管增收近700亿元左右,约占全年税收增收总额的26%。
因而,税务部门在盯着公众口袋的同时,也应该通过苦练内功,缩减成本,来达到增加税收的目的。这样做,公众不仅不会质疑,还会非常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