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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系列评论
郎咸平对科龙、海尔、TCL的批评,有硬伤也有软伤,但是总体而言是反映了社会公众的焦虑心态,是牵住了舆论的牛鼻子。
不得不承认的是,郎咸平刮起的是一股旋风,这股旋风对国有企业改制过程的丑恶是一种无情的涤荡;同样不得不承认的是,或者是巧合,或者是必然,在郎质疑声起之后,国资委组织的调查组便纷纷开赴各地,对于大型国有企业的MBO改制紧急叫停,相关的规范条例陆续出台。
但是这并不能证明郎咸平得出的停止国有企业改制的结论是正确的,也不能证明郎咸平鼓吹的“大政府主义”是一种合理的取向。
郎咸平的错误,在于他泼脏水的时候,不该把盆中的小孩也一起泼掉。
退一步讲,就算是科龙的顾雏军、海尔的张瑞敏、TCL的李东生都因为改制的问题而进去了,也不能就此停止国有企业改制的步伐,个案就是个案,不能以偏概全。
这样的错误,其实不仅郎咸平犯,就是“挺顾”的主流经济学家们也犯。
2004年10月20日,是科龙20年大庆的日子。顾雏军在北京召开了一个大型研讨会,会上发表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的调研报告,题目叫《科龙20年发展经验与中国企业改革路径》。
实话实说,一个家电企业能够经历20周年,能够创下一个驰名商标,科龙是值得庆贺的,花点钱,请一个研究机构,作一个回顾总结也是正常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牌子再大,下面的研究所也要自找饭辙,这也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
但是,本来很正常的一件事,在郎顾之争的背景下就被赋予了不同寻常的意义。因为主办单位的权威性和官方色彩,因为出席研讨会的嘉宾的分量,科龙20年座谈会被许多人士判读为北京方面对郎咸平炮轰的直接驳斥,事实上为这场争论画上了一个休止符。
这份报告厉害就厉害在,将科龙20年的发展放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宏观背景下考察,指出“今天的科龙既是国家发展大环境,企业家的作用、独特的地域政治经济文化等多种因素的产物,更是中国企业改革路径的缩影”。报告认为,科龙2000年、2001年的危机有战略失误,核心管理层的更迭因素,但从历史的轨迹来看,体制层面的因素是最为重要的。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调研报告的杀伤力大在哪里呢?
大就大在把科龙的实践和中国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的改革路径联系,而且实际在两者之间画了等号,否定科龙的实践就意味着否定中国国有企业的改革路径,就是否定改革。身在中国大陆的每一个中国知识分子谁又愿意否定改革呢?
郎咸平的批判逻辑是通过对科龙的否定,从而否定国有企业改革;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学者对郎咸平的批判逻辑也是如此,通过对科龙的肯定,从而肯定中国20多年来国有企业的改革路径。
武器的批判在这里被批判的武器完全混淆。
按照这种逻辑,科龙的失败,就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失败,这不是荒谬又是什么呢?
拔高科龙的后果就是把自己摆在高高的展台上,以至于科龙案后,媒体把出席研讨会的“黑名单”公布在网上,所有参会的学者都成了批判的对象,所谓的主流经济学家们又一次陷入了“失语”的尴尬。
但是也有例外的,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的周其仁教授没有出现在与会的“黑名单”上,而周其仁不但没有失语,而且是反击郎咸平的教授中最高调的,周其仁不但在郎顾之争时“挺身而出”,就是在顾进去之后还发表了具有悼词性质的文字,“可惜了,科龙。”
周其仁早年在中国社科院农村研究所和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发展研究所工作,主要研究农村改革和国民经济结构变化,后赴美留学,归国之后成为张五常眼中最厉害的制度经济学家。
周其仁引起大家关注是因为参与了中国的电信改革,而很少有人知道,作为公司产权改制的专家,周其仁一手策划了2001年的四通改制。
郎顾案并没有涉及周其仁,周其仁为什么会在先期回避媒体争论,后期又约请媒体访谈,发表“我为什么要回应郎咸平”的文章,并在文后专门说明,“本次访谈的文字,经被访问人审阅修订,由被访问人负全部文责”?
周其仁之所以站出来回敬郎咸平,出于三个原因:“第一,据说郎氏的指控应之者众,不少人情绪激动,以为郎咸平真的穿上了皇帝的新装;第二,问题已经从指控三家公司侵吞国资,升级为‘所有产权改革都在侵吞国有资产’,‘拍脑袋产生出来的产权改革思维,正是我们的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到私人企业家手中的重要理论根据’。而区区在下,虽然至今尚没有被郎氏攻击被点名批判,但近二十年研究的就是产权改革,白纸黑字写下的文字,向来对产权改革的实践和理念不遗余力。有人高调叫阵,不出来应一句太看不起人家。第三点最重要,郎咸平已经声明,不但要结束‘国退民进’的产权改革,而且要‘改变国家政策的方向’,把中国变成‘大政府主义的国家’。”
如果不是周其仁自视太高,“看不起人家”的话,周其仁对郎的回应还是有价值的。
“海尔背了大集体所有制的历史包袱,要界定存量资产,被郎咸平先后指责为侵吞国资以及侵吞大集体资产;TCL所在地政府与企业家面向未来签订利润分成、高管持股合约、郎咸平指责国有资产稀释和转移;科龙没有及时改,打工老总到点下课,政府老板亲自上阵打理,落得个被格林柯尔收购的下场,又被郎咸平说成是产权改革提供了‘国退民进’的盛筵。”
周其仁把郎咸平抨击的三个案例作了一个总结,发现“我是想破脑袋也想不出来,到底怎么郎咸平才觉得对”。
在周其仁看来,传统的国有经济不承认任何私人产权。主人是抽象的全民,而不是任何一个活生生的自然人,因此,这是一个没有最终委托人的经济。无数的机构和人似乎是委托人,仔细推敲都是代理人,而不是承担财产责任的最后委托人。郎咸平批评国企管理人缺乏信托责任。很对,问题是怎么形成这种局面的?我认为根本就没有委托人。什么“主人—保姆”,谁是主人谁是客?是政府主管部门?不对,他们是代理机构,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吗?“代表”者,也是代理人也。只有被代表的才是最后的委托人。可是,在全盘公有化时代,任何私人不得合法拥有生产性资料的权利,所以就没有最终可追溯的委托人。
周其仁的话有没有道理呢?
听起来有道理,但是仔细一想,按照周其仁的推理就是只有自然人才能担当委托人。那么公众公司呢,尤其是像美国通电电器那样股东极为分散的公众公司呢?董事会成员绝大部分由管理层挑选指定的独董组成的公众公司呢,又是谁委托谁?
显然,周教授是为产权两字所累,情陷其中不能自拔。国有企业的改革已经被简化成两个字,那就是产权。
产权明晰无疑是国有企业的重要方面,但绝对不是惟一的方面。就是产权的改革,也有一个怎么改的问题。
(评论八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