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初信产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部分电信业务资费管理方式的通知》以来,市场充斥各种运营商价格战即将爆发的传闻。日前,著名电信咨询机构Frost&Sullivan中国总裁王煜全更是语出惊人:“运营商若发动价格战,对于消费者而言,将是弊大于利”。(9月13日,北京娱乐信报)
“话费下调,消费者受损”,这真是一种“站着说话不腰疼”的黑色幽默。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立场,建议话费谨慎下降者是从担心恶性竞争可能会导致电信企业利益受损的角度出发的,这本无可厚非,但如果硬要拐到消费者立场上去秀一把,就难免遭人恨了。如果真要考虑消费者的利益,那么就会发现,价格战其实不失为一种“次优选择”。
“次优选择”是相对“最优选择”而言的,福利经济学中经常提到,指两难选择中的一种“第二位”的优化策略。我国电信资费的“最优选择”,就是通过对资费“度”的划定,使电信运营商和消费者的利益同时实现最大化,而由于电信运营商“霸王”的陋习,消费者往往处于劣势地位,最优状态也只能成为海市蜃楼。而一旦价格战被引爆,消费者首先直接受益,同时价格战给了众运营商危机感,撵着他们去探寻竞争新策。
价格战本来就是市场经济的一种惯用的竞争手段,特别在一个产业没有成熟的时候,短兵相接的价格战除了具有给消费者让利的功劳,更能引导这个产业自我调整、自我催熟。如果非要将价格战说成“恶性竞争”,也未尝不可以,但这样的称谓等于从一开始就将信产部与发改委等监管者排除出局了,这显然是不恰当的。而监管绝不意味着不允许价格战的存在,即使这一战争的硝烟是罕见的浓烈。
或许还有人会说,话费下降可能伴随着服务质量的下降,这又犯了捕风捉影的错误。在中国的电信实践上,话费是话费,服务是服务。当初话费贼高的时候,也鲜有人感觉到电信运营商的服务是多么的优良。如今话费降了一大截且价格战愈演愈烈,但也经常会听到有人称赞某家电信公司服务挺好。话费与经济利益挂购,服务属于社会责任范畴,对一个非完全竞争的产业市场来说,两者的关联度并不怎么高,所以即使电信投诉连年攀高,也不能归罪于话费下调。
可见,虽然价格战带不来“皆大欢喜”的结局,但从增进社会福利和促进电信产业改革过渡的长远视角来看,它仍堪称一种“次优”的决策药方。信产部完全没有必要设定话费的价格下限,它需要做的只是防止众电信运营商抱成一团、沆瀣一气。当然,价格战也只能充当短期的一种市场调整策略,如果长期这么搞,就真应了前信产部部长吴基传“价格战是最简单也最没有出息的竞争方式”的说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