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额为1418亿元,占国家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从1994年的1.4%增长到6.5%,个税已成为中国财政收入的一项重要来源。 众多媒体报道称:个税征收门槛有望提高到1200元,可最后提交审议的草案修订稿为1500元,为何又提高了300元?为什么只提高到1500?
专家观点
对于这次个税法的具体修订方案,各方尚有不同意见,主要集中在是提高到1200元还是1500元。1500元是提交前最后确定的起征点方案。
如果采用扣除额每月为1200元的方案,就涉及到一个是否需要给地方的机动权或调整权问题,并且1200元的费用扣除额还尚不足以达到进行修订的力度;如采用第二套1500元的方案,则可实行全国统一的费用扣除额标准,不再给地方调整幅度权。好处是简洁、明了、征收方便。 专家认为:1500元充分体现了法律的适应性和前瞻性。法律不能朝令夕改,1200元相对低,1500元就可以作为明年后年,甚至更远的标准。 个税调整税收减少 个税起征点提高到1500元也可排除税务局的顾虑,在财政可承担范围之内。 经测算,调整后每年税收总体要减少200亿,但国家税收的总数是2万多亿,和整个税收相比这个数字是非常渺小的,是国家财政完全可以负担得了的。 如果没有个税 这是一个天方夜潭的假设,毕竟个税已经开征几年! 个税是不是国家对个人劳动的一种剥削?个人所得是企业、组织给付劳动者的报酬,是在成本核算范畴之内的。企业已经缴纳税收,为什么对个人所得又进行征税?只是因为义务?当然,国家兴旺,匹夫有责!我相信:每一个国人都无怨言。个税调整能缩小贫富差距
权威人士指出,将个税起征点从月收入800元提高到1500元;要求高收入者自行申报纳税。这“一松一紧”的修改旨在缩小目前中国过大的贫富差距,调节社会财富分配。
但是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收入相对较高。个税调整增加700元的幅度,其实,没有能够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调整贫富差距。 相关人士认为:2500更适合广东等地区。也许,如果推行1500/2500分区征税标准,可能效果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