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张海涉嫌的挪用资金罪,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严义明律师表示,如果涉及金额巨大,按照《刑法》规定,该罪最多可判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严义明说,一般来讲,法院量刑时都不会顶格适用。10年的可能性是很小的。“由于挪用不以占有为目的,是要归还的,因此量刑上比贪污罪、诈骗罪等低。当然张海到底是不是想还,按照挪用定他的罪是否合适,现在我们不知道。但是若定他挪用资金罪,相对而言是最轻的罪名。”
在获悉张海被刑事拘留后,张海的一位朋友向记者分析说,盲目在足球上投入,在中超赛场上用庞大的资金组建“张海系”,最终导致了张海的毁灭。
在接手深圳平安队之后,他很快感受到游戏职业足球的巨大快感。深圳健力宝的快速崛起更是让张海找到了无穷的满足感,这种满足感是资本市场都无法给予的,因此他最终决定构建“张海系”,挑战“实德系”。2004年,张海通过外围公司曲线收购了辽足和上海国际,构建了一个比实德系实力更强大的门派,并且最终将深圳健力宝队送上了联赛冠军的宝座。然而三家俱乐部的巨大开支却是一个现实问题。收购辽足和国际两家俱乐部的资金以及维持,总数应该在1亿元到2亿元之间,加上健力宝俱乐部本身的投入,张海2004年在足球上投入的资金至少将近2亿元。张海收购两家俱乐部时,最初是准备通过资本运作实现自给自足。但由于足球的资金投入完全不同于资本运作,是纯现金方式,所以张海漫长的资金链终于在足球的重压下崩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