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新高科技战略 新全球主义 中国高科技标准战略研究报告



前 言

我国民用高科技发展已经从封闭阶段、改革开放阶段进入全球化阶段。这个阶段我国企业在全球和本土市场都面临巨大的危机。原因是全球化使本土优势逐步消失,全球产业研发和市场成为新的竞争力。目前,中国高科技企业和中国高科技产业还处于发展的中间地带。中国的高科技产业,要么形成自己的产业核心链条,要么沦为产品和要素市场。中国的高科技企业,要么建立自己的产业地位,要么重新沦为加工车间。要么提升要么下沉,这是中国的问题,也是中国面临的选择。

标准是一种产业和经济的秩序,往往也是产业存在的技术方案。标准对内可以促进产业、分工和贸易的发展,对外意味着技术壁垒和产业壁垒。标准对垂直链条意味着产业利益分配的工具,对横向竞争者意味着产品差异化的能力降低。标准包含知识产权,是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的融合物。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许可化是标准运作的基本模式。标准是新的企业和国家的核心竞争力来源,标准的利益分配,涉及标准的拥有者、管理者和使用者,涉及企业利益、产业利益和国家利益。随着标准时代的到来,发达国家纷纷从技术战略发展到标准战略,从技术立国到知识产权立国。我国标准政策还存在重大缺陷,阻碍我国标准化和产业的发展。

发达国家和垄断企业通过国家标准战略、企业标准战略、国际标准组织和规则,将知识产权和标准体系揉合在一起,占据了高科技各个产业的发言权,制定有利于自己的标准体系,维护有利于自己的标准秩序。发达国家和垄断企业希望和迫使后发国家及其企业遵从自己建立的标准体系和标准秩序,标准制定的单边主义是标准秩序的旧全球主义的表现。

旧全球主义是一种不合理的标准秩序和经济秩序,它通过国际组织和规则、市场势力、政府谈判和知识霸权等种种手段,强化自己的全球垄断地位不断打击标准秩序中的竞争者,过分追求私人利益的同时不惜压抑和损害公共利益的发展。旧全球主义本质是一个封闭的体系,是一个经济秩序和经济发展失衡的体系。

随着产业技术发展进一步复杂化,市场、政府、制造、设计和人才等多个因素在标准制定中发挥作用,后发国家的觉醒、认识标准规则参与标准制定等因素,世界将从简单标准时代开始朝复杂标准时代过渡,发达国家和垄断企业控制标准和产业的能力下降,世界会逐步形成更加复杂和更加均衡的标准秩序。

旧全球主义将会逐步被新全球主义取代。新全球主义是一种新的标准秩序,也是一种新的经济秩序。它强调标准也应该在垄断和竞争之间保持均衡发展,从而使得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能够保持均衡发展。新全球主义的关键在于后发国家及其企业参与标准制定,通过消除标准秩序中的垄断,改善全球体中存在的低效率。

后发国家从公共利益、经济利益、政治利益和技术利益角度都应该参与全球标准制定。后发国家可以通过一系列的战略和务实的行动推动自主知识产权标准的制定与推广。后发国家的企业从提高产业地位、获取竞争优势和产业利益的角度都应该参与标准制定。时机选区、组合战略、市场导向和技术联盟是后发企业制定标准的核心问题。政府和企业密切协调和配合是建立自主知识产权标准的关键。

中国的和平崛起,市场换技术的思路、比较优势的思路、政府主导的思路和企业单干的思路都存在致命的缺陷,不能取得最终的成功。中国必须通过新全球主义的标准战略实现和平崛起。

ICT产业转型给中国带来巨大的机会,中国的市场巨大、制造和人才优势、先行企业的技术实力的提升是中国标准的基础,中国可以通过国家联盟战略和相关政策的改革促进中国标准的制定和推广。中国的企业需要抓住产业转型的机会、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联盟为基础、以提高研发能力为支点,以政府的支持为后盾,参与标准制定,提升自己的竞争力。

中国目前已经出现TD-SCDMA、RFID、EVD、IPV6、AVS、闪联、WAPI等运作中的标准。中国标准的成功必将带来中国高科技企业群、产业群和国家经济实力的全面提升,实现从信息大国到信息强国、从制造大国到科技强国的转变,实现国家科技创新体制、国家知识产权和标准化的制度全面创新,最终实现真正的和平崛起。

本报告为互联网实验室系列宏观战略研究报告之一。本项目成员包括王俊秀、刘双桂、齐欧。执笔人为刘双桂。其中,梁春晓、王楠、殷勇等参与了项目讨论。

目 录

前 言 2

第一章 中国的危机 9

第一节 历史回顾 9

1.1.1 封闭阶段:落伍 9

1.1.2 改革开放阶段:兴起 9

1.1.3 全球化阶段:危机 10

第二节 全球化阶段的危机 10

1.2.1 环境变化带给中国制造的危机 10

1.2.2 规则变化带给中国标准的危机 12

1.2.3 对手成长带给中国企业的危机 14

第三节 中国的优势在哪里 15

第四节 小结 17

第二章 标准的规则 19

第一节 标准及其性质 19

2.1.1 标准的定义 19

2.1.2标准的分类 20

2.1.3标准的属性 21

第二节 标准和产权 22

2.2.1 标准和知识产权 22

第三节 标准和利益分配 24

2.3.1 标准和利益分配规则 24

第四节 企业参与标准制定 26

2.4.1 企业参与标准制定的一般流程 26

2.4.2 企业与标准 27

 德国新高科技战略 新全球主义 中国高科技标准战略研究报告
第五节 标准:新的世界观 29

2.5.1 技术和标准 29

2.5.2发达国家标准战略 30

2.5.3 我国标准政策缺陷 31

第六节 小结 31

第三章 旧全球主义 33

第一节 旧全球主义的表现 33

3.1.1 发达国家政策:知识产权与标准政策的糅合 33

3.1.2 国际标准组织:推广标准却没有均衡权利 34

3.1.3 发达国家战略:强化旧全球主义标准秩序 35

3.1.4 跨国垄断企业:从知识产权到知识霸权 37

3.1.5 占住IT领域的标准阵地 39

第二节 旧全球主义的本质 41

3.2.1 标准时代的旧全球主义 41

第三节 复杂标准时代的来临与旧全球主义的终结 43

3.3.1 技术复杂化导致复杂标准时代来临 43

3.3.2 多因素博弈导致复杂标准时代来临 45

3.3.3呼唤 “新全球主义” 46

第四节 小结 47

第四章 新全球主义 48

第一节 从旧的秩序到新的秩序 48

4.1.1 新全球主义 48

4.1.2 新全球主义的关键 50

第二节 新全球主义的国家标准战略 50

4.2.1 后发国家必须参与标准制定 50

4.2.2 后发国家的标准战略 52

第三节 新全球主义的企业标准战略 53

4.3.1 后发国家的企业必须参与标准制定 53

4.3.1 后发国家企业的标准战略 54

第四节 小结 58

第五章 中国的和平崛起 60

第一节 和平崛起的思路之争 60

5.1.1 市场换技术的思路 60

5.1.2 制造大国的思路 61

5.1.3 政府主导的思路 61

5.1.4 企业单干的思路 62

第二节 中国新全球主义的国家标准战略建议 62

5.2.1 ICT转型的机会 62

5.2.2 中国的独特优势 63

5.2.3 中国的联盟战略 64

5.2.4 中国的标准政策的调整 65

第三节 中国新全球主义的企业标准战略建议 66

5.3.1 中国企业必须参与国际标准制定 66

5.3.2 企业参与标准制定的关键问题 66

第四节 中国标准的破题 71

5.4.1 中国标准的破题 71

第五节 小结 73

参考文献 75

图 表 目 录

图表 1.1 全球产业链条 16

图表 2.1 标准的分类 21

图表 2.2 标准、技术与产权 23

图表 2.3 标准制定一般过程 27

图表 2.4 企业与标准的角色 28

图表 2.5 技术和标准 29

图表 3.1 旧全球主义的标准秩序 35

图表 3.2 发达国家的标准组织 41

图表 3.3 标准的三个阶段 44

图表 3.4 新旧全球主义的比较 49

图表 4.1 追随战略和主导战略 51

图表 4.2 后发标准的四种时机 55

图表 4.3 标准的组合战略 57

图表 5.1 ICT的转型 67

图表 5.2 闪联(IGRS)体系架构 69

图表 5.3 中国标准的崛起 71

第一章 中国的危机

第一节 历史回顾

我国民用高科技的发展过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u 第一阶段:封闭阶段。改革开放以前,严格地说我们过去没有民用高科技产业,主要经济集中在低水平的简单制造工业。

u 第二阶段:改革开放阶段。改革开放以来,使我国民用高科技产业发展的黄金时期,多个制造产业总量居世界第一。

u 第三阶段:全球化阶段。加入WTO以后,我国民用高科技产业遭遇到最大的危机。

1.1.1 封闭阶段:落伍

封闭阶段,我国民用高科技发展缓慢,而且与全球高科技的分工和竞争相隔绝。闭关锁国的战略使我国高科技落后于发达国家,使我国民用高科技处于全球高科技产业链的下游和低层。

1.1.2 改革开放阶段:兴起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民用高科技在引进和学习的基础上发展迅速,这一时期的发展主要得益于三个原因:本国的巨大消费市场驱动;跨国企业进入中国尚处于学习阶段;中国尚存在一定贸易壁垒。

这一时期是中国企业发展的黄金时期,竞争的焦点是产品的竞争,中国企业凭借本土优势夺得头阵!中国PC发展迅速,成为亚洲最大的PC机市场;中国企业联想成为亚洲顶尖的PC制造和分销企业。家电行业更是赢得漂亮,凭借低成本和低价格在世界家电市场占有重要席位。

胜利被广泛传播,并归功给“中国制造”。

1.1.3 全球化阶段:危机

加入WTO协议标志着我国民用高科技发展进入全球化阶段。这一阶段刚刚开始,但是我国民用高科技产业开始遭到各种各样危机。

危机的原因源于三个变化:首先是竞争环境发生变化,知识产权成为商业竞争的重要硬约束。其次是竞争规则发生变化,核心技术和技术标准在竞争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再次是竞争对手发生变化,竞争对手没有丧失自己全球化优势前提下,逐步本土化。而本土公司目前还没有积极和有效的面对环境的变化。

第二节 全球化阶段的危机

1.2.1 环境变化带给中国制造的危机

中国加入WTO的TRIPs协议,表明中国承认“知识产权是一种私权”,中国和中国企业必须接受TRIPs协议的约束,而深刻教会中国企业何为TRIPs协议的,是一笔又一笔惨重的学费,而且可能是一笔无限期的学费。

(一)3C和6C、1C诉家电

自2002年以来,国产DVD的出口就不断地面临着国外专利收费集团的“挑战”。国外的四家专利收费集团“3C”(飞利浦、日本索尼、先锋)、“6C”和法国汤姆逊(1C)及EMPEG提出向中国DVD收取专利费,四家专利集团每台专利收费合计10美元左右。到目前为止,“3C”、“6C”分别与中国机电商会、中国音响协会签订了DVD会谈备忘录,部分企业与“3C”、“6C”单独签订了协议。

以飞利浦为首的欧洲制造商从2002年开始,以我国产的DVD没有获得知识产权认证为名,通过欧盟成员国海关扣押中国DVD产品,使国产DVD出口陷入了艰难的境地。而“6C”自第93届广交会开始,派员前来调查中国DVD企业专利情况。在最近的第95届广交会上,“6C”再度向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和大会投诉站提供了一份30余家侵权企业名单,要求对侵权企业的行为采取措施。

(二)家电反倾销

1988年欧盟开始对中国彩电“反倾销”立案;1991年起对中国小彩电征收15.3%的最终反倾销税;1993年起,针对中国中大彩电,把该项税率抬高至25.6%,实际上阻止了中国彩电进入欧盟市场。1995年8月后,欧盟对中国彩电开始了长达40个月之久的超长期“反倾销复审”;1998年10月,欧盟在减免韩国彩电进口税率的同时对中国彩电提出了变本加厉的“反倾销”议案,对所有中国彩电计征44.6%的反倾销税。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美国当地时间2004年5月14日经投票一致认定,中国对美国的彩电出口损害了美国当地电视生产商的利益,这意味着中国出口美国的彩电将面临4.35%至78.45%的进口关税。对美出口受阻,中国彩电上市公司业绩将受到较大影响,销售收入下滑已成定局。

(三)思科诉华为

2003年春节前夕,思科向德州地方法院起诉华为侵犯了思科的知识产权。诉讼的核心问题涉及思科的增强内部网关路由选择协议(EIGRP)源代码。德州法院裁决华为的通用路由选择平台(VRP)软件不能使用这些代码。此举旨在阻击华为路由器在美国市场的销售。

由此,我们看到,发达国家和垄断企业通过反倾销、专利税和要求绕道现有技术的做法,阻击中国公司的产品在全球范围里的销售,增加中国企业全球化的难度;使得本土企业的“中国制造”的低成本优势荡然无存。

1.2.2 规则变化带给中国标准的危机

中国企业必须认识到标准作为一种重要的和隐蔽性规则在世界贸易中的力量和作用。标准已经成为新竞争的核心稀缺资源和竞争优势的来源。首先,标准可以成为一种控制产业链,遏制竞争对手的工具,使得先发企业的竞争优势更加明显,后发企业的成长空间更加狭小,成长过程更加艰难。其次,标准可以成为以利益分配的工具,它使得产业利益分配朝先行的跨国公司倾斜,使用跨国企业的知识产权的成本越来越高昂,后发国家和后发企业的低成本制造优势慢慢消失。

今天,中国企业的领头羊已经认识到这一点,中国标准开始奋起直追;但是前面的道路不会一帆风顺。跨国企业不但希望树立标准游戏的规则;更加希望后发国家永远跟随他们,而不是创设自己的标准。全美亚洲研究所最近发布的特别报告——《中国入世后的技术政策:标准、软件及技术民族主义实质之变化》认为:中国制定自己的标准是挑战美国的标准体系。而美国标准学会也指出中国现在制定自己的标准是不合适的。

目前,我国开始制定标准,遭到许多困难:

(一)TD-SCDMA冷遇

中国的TD-SCDMA标准已经被国际电联接纳为国际标准。但是,目前国际社会向中国政府施加压力,要求中国政府中立,不支持中国自己的标准。同时,高通公司在中国申请600项专利设下拦路虎,中国TD-SCDMA可能难以绕过高通公司的专利阵。跨国集团对中国运营商进行分化,本土的运营上甚至公开表达对TD-SCDMA的冷淡,影响人们对本国标准的信心。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技术部的杨志强,在2003年TD-SCDMA国际峰会上发言:“中国移动有全球最大的GSM网,而从国际上普遍GSM发展演进方向来看,我们认为WCDMA是最适合GSM网络演进的标准,现在国际上95%的运营商都选择WCDMA的3G技术,我们认为这个技术能够实现我们网络的平滑演进,获得最大的规模效益。”

(二)WAPI遭“枪毙”

原计划强制实施的国家WAPI无线网络标准,在以INTEL公司为首的美国商业巨头的反对和布什政府“停止对华芯片销售”的威胁下,被迫无限期推迟实施。2004年4月22日,中美两国政府在华盛顿宣布,中方同意美方提出的要求,不在6月1日最后期限到来之时强制实施WAPI技术标准,并将无限期推迟实施WAPI技术标准的时间。同时中方将与IEEE协作,对WAPI技术标准进行修改和完善。

媒体报道:以中美第15届商贸联委会结束为标志,曾经大张旗鼓、铿锵有力,誓要勇往直前、义无反顾实施的中国标准WAPI正式宣告“失败”。考虑到具有中国政府的权威背景,WAPI如此轻易虚晃一枪,一时间,令国内众多厂商和广大消费者措手不及,曾经在WAPI颁布伊始就出现的民族主义激情再次泛起,包括各有关厂家,无论是参与创建它的,冷眼旁观它的,还是拼死抵制它的,有的唏嘘,有的释然,有的欢欣。

(三)EVD的艰难出世

在国际标准化组织第65届年会召开之前,中国提交了有关EVD标准的提案,该提案将参加IEC/ISO中的TC100分会,即音频视频及多媒体系统与设备技术委员会。2001年国际电工组织和国际标准化组织第65届年会,根据类别不同,EVD被分到了TC100的TA8组。TA8组是一个常设组,参加会议的人员分别来自日本、美国和一些欧洲国家的代表共40多人。TA8组这一届的组长则由来自日本某公司的代表担任。

首先,在会议的讨论中日本代表认为EVD的标准不应该在TA8组受理,而应该到DVD论坛去,理由是EVD与DVD差不多。作为该组组长的日本代表不愿意看到EVD标准提案获得通过,为DVD论坛树立竞争者,因为控制DVD论坛的几乎都是日本企业,包括东芝、松下、JVC、日立、三菱电机等等。该提议遭到驳回之后,标准获得通过。作为该组组长的日本代表竟然篡改了会议纪要,把EVD标准提案获得通过的信息从会议纪要中删除了 。中国代表最后经过据理力争,TC100分会最终还是通过了EVD标准提案。

目前EVD开始产业化和市场化运作。国际9C联盟推出“蓝光DVD”和HDDVD的新格式试图取代EVD。EVD技术还面临国内无法生产核心部件和片源不足的难题。

1.2.3 对手成长带给中国企业的危机

在知识产权、标准和国际贸易种种法规中,跨国企业利用自己的技术先发优势、标准的先行优势、法规的熟悉优势,威胁到中国企业在全球的竞争。在全球化阶段,跨国企业通过学习掌握本土化的优势,直接威胁中国企业在本土的优势。

在家电业,在6C、3C、1C和杜比公司通过标准背后的知识产权的许可费(成本优势的釜底抽薪)和反倾销(成本优势的正面阻击)直接阻击中国制造在全球的出口和销售的同时。他们主动在中国市场发起价格战,则使得中国家电企业在本土市场面临江山不保的境地。

在计算机业,跨国公司如HP和DELL则是正面与联想和方正竞争,HP强劲的市场渠道铺设到中国二级市场,而DELL则是通过“直销模式”行销中国,跨国企业产品的价格已经与国内的企业相差无几。同时,朗讯高层腐败问题被揭露,更是反映跨国企业甚至连灰色和黑色的游戏也可以得心应手。中国企业所谓的“泥沼之地”已经荡然无存。与跨国企业在自己家门口对阵,本土计算机公司先后告急。据Gartner数据:2004年第一季度不含日本在内的亚太市场PC出货量,HP超越联想成为亚洲PC第一品牌。同时,Gartner年2月份公布数据,显示了亚太地区PC销量排名戴尔已经超过方正 。

跨国巨头(戴尔、HP、IBM、SONY)自2003年开始,率先挑起价格战,并同时加强品牌推广(广告、促销)费用,而国内内地4大厂商(联想、方正、同方、紫光)降价的空间非常有限,广告投入量只是保持了行业的平均增长水平。NEC、惠普、富士通电脑、三星等主流机型下调1000元~2000元不等,三星的X系列的产品最大降幅达千元以上。2003年6月,富士公司、柯达和索尼等厂家数码设备一路狂降。

与本土公司比拼价格战的背后,是国外厂商本土化制造:奥林巴斯宣布将在深圳建立高级相机和数码相机的世界性基地,而佳能(中国)有限公司的苏州工厂也将成为亚洲核心生产基地,索尼在中国的产量迅速上升。实际上,由于中国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方面相互竞争,许多跨国企业落户于中国各地的高科技园区,甚至是保税区和直接通关工业园区,一方面能够让他们享受中国的低成本优势,另一方面让他们享受甚至是中国企业没法享受的优惠政策和高效率。

今天,举目四看,曾经为中国人扬眉吐气的高科技产业——电脑、家电、手机、数码产品——哪个产业没有面临巨大的挑战和压力?

第三节 中国的优势在哪里

(一) 改革开放中国企业赢在本土优势

在改革开放以后,跨国企业进入中国,主要通过两种方式:步步为营法:通过建立自己的代理销售渠道进入中国市场,然后步步为营,逐步渗透。收购改造法:通过收购本土品牌,然后逐步利用本土品牌建立的渠道分销自己的产品。

民用高科技领域,尤其在ICT领域,由于中国发展尚不成熟,制造和分销市场都没有建立起来。跨国企业多采用建立销售代理厂商等方式,逐步建立自己的分销渠道分销产品。这个过程,跨国公司教会了中国最早一批企业的市场分销和企业管理的经验。优秀的本土企业在这个阶段不断学习逐步掌握设计制造、市场分销和企业管理的知识,并建立自己的低成本生产优势。本土的品牌开始兴起,并与国外品牌竞争。这一阶段,竞争的核心优势来源于本土分销、低成本导致的价格和本土文化,本土厂商正是凭借分销控制的优势获取胜利。

(二)全球化阶段中国企业输在全球劣势

改革开放阶段是跨国公司学习本土诀窍和本土公司学习全球化本领的竞赛。学生虽然学会了老师“分销”和“制造”本领,且能创造性应用于中国市场。但是核心技术、全球化竞争等更多的东西还没有学会。老师开始用多年的绝招——专利战、标准战和全球化的竞争来对付学生。在全球化阶段,竞争的优势已经不是本土化的优势,而是全球采购与分销、核心技术和相应的知识产权、国际贸易政策和标准战争等。

游戏刚刚开始,跨国公司凭借新的竞争优势,开始领先。加入WTO,失去关税壁垒,增加更多的束缚的中国企业、中国产业和中国经济的出路何在呢?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面,民用高科技的产业链分布大致可以分三个层次:

n 标准、核心技术和设计

n 制造和加工

n 全球采购和分销

过去中国企业是通过掌握本土分销优势,逐步掌握制造加工和组装优势。但是中国企业还没有掌握标准、技术和设计等。

图表 1.1 全球产业链条

实际上,改革开放阶段,跨国企业通过本土公司分销是一种不得已的策略。在跨国企业的理想部署战略里面,不会有中国企业的位置:跨国企业希望利用中国的研发人力为自己作技术和设计;利用中国的低成本蓝领和其他资源制造、加工和包装自己的产品;然后销往中国市场和全球市场。我们可以看到:今天许多跨国企业在中国设立研发中心和设计中心,吸引中国最好的研发人才。许多跨国企业在中国设立加工厂和制造中心,这些制造中心和加工组装中心在中国各个地方享受各种政策和税收优惠。然后通过自己渠道或者直销到中国市场和全球市场。

跨国企业也不会主动出让一个环节给中国企业,中国制造具有蒙蔽性在于,以为全球分工体系中,中国企业占据的所谓制造和加工的位置是永远的无需质疑。实际上,中国制造可能并不是中国企业的制造(中国企业占据中间一环,尽管是低附加值的),而是跨国企业的“中国制造”(跨过企业直接在中国投资建厂,所有环节都试图将中国本土的竞争对手排斥在外)。

目前中国企业,占据制造与组装、中国本土市场的分销。但这只是暂时的格局,如果中国企业不抢占“标准、技术和设计”的产业链高端地位,也许在不久的将来,中国制造就变成名符其实的“跨国企业的中国制造”。

第四节 小结

我国民用高科技发展经过三个阶段。封闭使得我国民用高科技落后于人;改革开放阶段,本土化分销、价格和文化是竞争优势的主要来源,我国企业通过本土的优势,迅速实现成长和崛起。

全球化阶段,我国企业在全球和本土市场都面临巨大的危机。原因是竞争环境、竞争规则和竞争对手都发生巨大变化。本土因素逐步消失,全球产业研发、核心技术和标准、全球采购和分销成为新的竞争优势来源。

目前,中国高科技企业和中国高科技产业占据制造、组装和本土市场分销产业链条,处于一个中间地带。中国产业发展,要么形成自己的产业核心链条,要么沦为产品和要素市场。中国企业的发展,要么掌握核心技术和标准,主导产业的发展,要么沦为加工厂,甚至完全被淘汰出局。

全球化的产业分工和竞争,必须以核心技术为优势和龙头,从占据单个产业链环节到主导产业的发展,这是跨越式发展的过程。要么提升,形成完整的高科技产业链条,实现高科技产业强国梦想;要么下沉,成为跨国公司生产要素和市场,中国本土企业淘汰出局,这是中国的问题,也是中国的艰难选择。

第二章 标准的规则

第一节 标准及其性质

2.1.1 标准的定义

依据国际化标准(ISO)的定义,标准是指:“一种或一系列具有强制性要求或指导性功能,内容含有细节性技术要求和有关技术方案的文件,其目的是让相关的产品或者服务达到一定的安全标准或者进入市场的要求。”

依据国际标准化组织与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在1991年联合发布的第二号指南(ISO/IEC Guide 2 1991)之《标准化和有关领域的通用术语及其定义》的规定是指:“标准是为了所有有关方面的利益,特别是为了促进最佳的经济,并适当考虑产品的使用条件与安全要求,在所有有关方面的协作下,进行有秩序的活动所制定并实施标准的过程”。

国际知名的标准化专家桑德斯在1972年发表的《标准化目的与原理》一书中把“标准化”定义为:“标准化是为了所有有关方面的利益,特别是为了促进最佳的经济,并适当考虑产品的使用条件与安全要求,在所有有关方面的协作下,进行有秩序的特定活动所制定并实施各项规定的过程。标准化以科学技术与实践的综合成果为依据,它不仅奠定了当前的基础,而且还决定了将来的发展,它始终与发展保持一致。”

实际上,上述对标准的定义体现了标准包含的公共利益:标准是一个经济和产业的秩序,是一种公共品,代表公共利益。同时,上述的定义忽视对公共利益背后的私人利益的分析。实际上,标准尤其是技术标准,可能包含大量私人专利。“私有利益”搭乘的“公共利益”的便车,已经成为公认的事实。

标准秩序、标准规则固然对所有人一视同仁,从这个角度而言,任何国家都应该认同秩序和认同规则,中国也应该如此。同时,不可否认的是,具体的标准和规则对不同的国家意味着完全不同的损益。英国国际发展大臣Clare Short发起建立的知识产权委员会,2002年发布《整合知识产权与发展政策》研究报告,指出作为国际秩序和规则,也构成标准秩序和规则的重要约束的WTO/TRIPS协议,世界知识产权体系的收益和成本在不同国家分配是不均衡的。世界银行2001年发布《2002年全球经济前景和发展中国家》研究报告指出:多数发达国家是TRIPS协议的受益者,其中美国受益估计为每年190亿美元;而发展中国家和少数发达国家将是受损者。

2.1.2标准的分类

标准的分类可以按照标准的层级分为:国际标准、区域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标准的分类可以按照强制能力分为:强制标准和建议标准。但是实际上,即使是建议标准也具有很大的强制能力,尤其当他获得市场垄断地位的时候。

最广泛的标准的分类是:法定标准和事实标准。事实标准分为:独家垄断和联盟模式。独家垄断模式如 “WinTel事实标准”,这类标准的特点就是厂商并没有追求标准化,也没有标准化管理机构和标准化的许可战略;标准的所有者、管理者和使用者三者统一。联盟模式往往意味着标准的所有者、管理者和使用者的分离,这正是我们关注的重点。

联盟标准分为开放标准和封闭标准。开放标准意味着标准对联盟外的成员授权、许可和开放,而封闭标准意味着标准不对外开放。当然,开放标准的程度和方式影响标准和标准游戏的参与者。以闪联为例,闪联标准是一个开放的联盟标准,它的发起企业包括:联想集团、TCL集团、康佳集团、海信集团和长城计算机集团,而满足一定条件的企业都可以申请加入该标准组织。

图表 2.1 标准的分类

2.1.3标准的属性

实际上,标准具有四个方面的属性。

(一)首先影响产业(标准与产业的关系)

标准是产业标准化的产物,通过标准化,使得产业(在高科技领域,一个产业往往是围绕一个或者几个标准建立起来)内部相互兼容,节省交易成本。这是标准的产业价值,也是标准中包含的公共利益。但是不同的标准,公共利益的含量和公共利益针对的对象是不同的。质量标准往往涉及到消费者的利益,技术标准往往涉及产业的厂商。

伴随着产业的发展,产业分工和交易形式也会发生变化,催生新的交易形式和组织形式。标准一方面促进产业增值,另一方面节约交易成本。经济学家Hai Varian指出:“标准增进兼容性或互联性,通过扩大网络为用户产生更大的价值。同时,标准减少消费者面临的技术风险,这会加速技术的普及。”

比如闪联标准,该标准是建立在TCP/IP协议之上,在更高一级实现不同的硬件和软件系统的统一,方便地将信息设备和传统的电器有效互联。通过该标准各种信息设备都能自动发现和互联,促进计算机等办公设备、家电设备和电信设备之间接口兼容和互联互通。

(二)标准壁垒(标准与标准外部游戏者的关系)

标准是贸易的技术壁垒和产业壁垒。WTO协议要求成员在贸易中消除关税壁垒。但是,发达国家出于对本国产业的保护,探索出环保要求、反倾销、反补贴、质量认证、技术标准等新兴的非关税壁垒。20世纪8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的非关税壁垒明显加强,而技术壁垒已占到其中的30%以上。

中国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联合组织的一项调查显示,近几年我国有60%的出口企业遇到国外的技术壁垒,技术壁垒给我国带来的影响每年超过450亿美元,占年出口总额的25%以上。

(三)标准陷阱(标准内部知识产权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关系)

在高科技领域影响最深的是技术标准带来的专利税和产业控制。随着网络经济兴起和产品网络效应的增强,标准的重要性越来越大,因而技术壁垒更多地体现为标准壁垒。对技术和标准的垄断也就意味着对市场的垄断和对产业的控制。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和从事联合开发是行业寡头建立技术壁垒的重要手段。

标准是知识产权战略的高级形式,是打包出售自己技术的高级方式。面对这种标准规则,来自后发国家的新进入企业,要想进入这一行业就必须接受寡头企业所制定的技术标准,受制于跨国企业的施加的控制,被“钉死在”国际分工的低技术链条和附属地位上。

(四)标准内部竞争(统一标准内部相同链条的竞争者关系)

经济学家Hai Varian在《信息规则》指出:标准通过兼容,将市场之间的竞争变为市场内的竞争。竞争者之间产品差异化的能力大大降低,从而从功能竞争转化为价格的竞争。厂家如果希望差别化,只能通过扩展功能来获取。核心的功能无法差异化,系统之间竞争变成组件之间竞争,扩展的组件功能的竞争变成差异化的主要来源。

第二节 标准和产权

2.2.1 标准和知识产权

标准中包含知识产权。可以说,标准是知识产权战略的高级形式,通过打包出售自己知识产权。标准组织通过建立标准,将专利技术纳入标准体系内部。按照通常的“专利池”运作方式,一方面,采用标准就必须对其中的知识产权付费,这是标准的产权效应。另一方面,采用一个标准就必须采用标准涉及的全部专利,这是标准的捆绑效应。通过将自己的专利技术搭上“标准”的便车,技术拥有者成功地将自己的“私权利”包装到“公权利”中,同时通过“公权利”的力量将自己的“私权利”得到最大程度的推广和延伸。

标准中的知识产权本质上反映了知识产权的所有者和使用者之间的关系。一般而言,知识产权可以通过标准进行整体授权,也可以单方面将自己的专利进行授权。但是,无论哪种授权模式,由于WTO的相关协议对知识产权采取了强保护的措施,只能更有利于知识产权的所有者。这种标准规则意味着来自后发国家的新进入者,要想进入这一行业就必须接受寡头企业所制定的技术标准,接受这种不平等的分配关系。

图表 2.2 标准、技术与产权

总结起来,标准包含技术,而知识产权是技术的产权属性。标准意味着一个解决方案,这个方案包含一系列技术的组合,因而标准实际上也是一系列知识产权的组合。可以说,标准就是一个“专利池(patent pool)”。标准是知识产权的载体,知识产权是标准的内容,知识产权是利益分配的根据,因此标准是产业利益的工具。通过将自己的知识产权包装到标准中,是标准战略的主要方面。我们必须认识到,知识产权制度具有合理性,标准制定能够带动产业的发展,应该适当保护标准涉及到的专利权所有者的利益;但是,也要防止标准和标准中的专利成为某些企业推行产业控制、实现市场垄断的工具的倾向。这种倾向,后发国家和企业必须坚决反对。

第三节 标准和利益分配

2.3.1 标准和利益分配规则

(一) 标准和利益的分配:

a) 公有标准与私有标准

标准可以分成两大类:一类是法定化的标准,是公共协议,通过标准化组织采集制定的,是公权,通过一系列程序形成的,比如ISO、欧盟的数字电视联盟;另一类是企业标准和事实标准,是私权利,如思科的私有协议,DVD的9C联盟制定的标准等。公有标准和私有标准的区分也是法定标准和事实标准的区分。

所有的公开标准和私有协议中都埋藏着大量的专利权,这些专利权一旦提出来,将对中国的企业以沉重的打击。2003年爆发的思科诉华为案件,思科通过事实标准打击华为,思科作为技术标准的制定者,让私人利益搭上标准的便车。思科一系列专利技术和私有协议,在其领先的技术和强大的市场份额之下,已经演变为事实标准。而华为虽然有一定市场份额和一部分技术专利,但仍不得不屈从于思科的事实技术标准。

b) 多个标准与单一标准

一个行业可以有多个标准也可以是一个标准。多个标准就会意味着标准与标准之间相互竞争;而单一标准则意味着厂商之间只能争夺市场份额。单一标准往往导致锁定。

(二)标准和利益的分配

a、 企业利益

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许可化是标准运作的主要形式。跨国企业成功将自己知识产权塞进标准,通过运作标准达到出售技术的目的,是超一流企业的战略。高通公司作为一家出售知识产权的公司,正是因为高通公司将自己1400多项技术全部申请专利,然后将这一套解决方案申请为国际通信标准,所以高通公司通过标准许可费用、产品专利费用、芯片等三种形式获取收入。而思科公司自2003年以来,收入在下降的同时利润不断飙升,因为知识产权许可收入增加。IBM的知识产权收益从1990年代的3000万美元上升到近年来的10亿美元以上。Brookings Institution的一份研究报告揭示,从1978年代到1990年代,欧美主要企业的“无形资产/市场价值”比值从20%提升到了70% 。

b、 产业利益

专利影响的只是一个或若干个企业,标准影响的却是一个产业。在传统产业里,产品与专利往往是一对一的关系,即研制开发出一个产品,形成一个专利,因此,一个产品所能形成的专利技术十分有限。而在高科技领域,一个技术标准往往决定一个行业的技术路线,它所形成的技术思想,不但能够形成成千上万项专利技术,而且影响相关行业,使后来者只得沿着这条技术路线走下去,因此,技术标准制定者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可谓“祖祖辈辈无穷尽”。

在过去,产业演进的路径按照“产品化-标准化-产业生态”的发展阶段。今天产业演进更多的按照“标准化-产品化-产业生态”路径演进。一个产业的诞生往往以标准制定为前提,标准决定产业发展,标准决定产业利益分配,专家称为“产业未兴,标准先行”。

c、 国家利益

不同的产业在国家之间分工和集聚,是塑造国家竞争力主要力量(porter 国家竞争战略)。标准设定带来新兴的产业机会,标准制定的过程是一个瓜分市场、利益分配的过程,也是为日后的经贸谈判添加砝码的过程。谁掌握了标准的制订权,谁的技术成为标准,谁就掌握了市场的主动权。同时,标准也是塑造国家科技创新体制和科技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当今的技术标准已不仅关系到技术问题,更关系到国家经济中的创新体系和经济活力。

第四节 企业参与标准制定

2.4.1 企业参与标准制定的一般流程

一般而言,企业参与标准制定包括以下工作:

一、 建立标准的前期战略

1. 技术可行性分析。首先,分析该技术领域的国际现有标准状况和现有技术状况。分析标准的前景和各个国家的技术优势。其次,对本国现有技术应当有全面了解。了解本国的核心技术和相关企业。最后,作为标准发起人的企业或者科研单位对自己技术状况的分析。

2. 专利的可行性分析。通过专利检索充分了解国内外在该领域的专利状况。剖析自己的专利战略,分清核心技术(必要专利)和相应的专利状况。提高标准发起人专利的保有量和质量。

二、 标准建立的初期战略

1. 专利申请。在标准草案起草之前迅速申请一批专利(突击申请专利)和向别国申请自己的专利。

2. 标准性质选择。选择建立事实标准还是建立国际标准。选择标准组织的定位(管理者还是“管理者+所有者”)。

3. 知识产权信息披露规则的制定。

4. 标准管理组织的设立。包括会员制度和标准机构的设立。

5. 标准许可模式。负责全部专利的许可还是负责发起人的专利许可;是按照标准计件收费还是时间范围收费。

三、 标准建立的过程战略

1. 知识产权披露基础上的专利评估工作,区分必要专利、一般专利,建立标准体系的专利资料库。

2. 协商获取其他专利权人的许可工作。

四、 标准建立后的管理战略

标准建立后的管理战略包括标准的推广工作、标准的调整工作和专利跟踪工作。

图表 2.3 标准制定一般过程

2.4.2 企业与标准

(一)、企业与标准的关系

如果把标准看作一系列的技术的集合,也就是产业的一套完整的解决方案。这样,标准需要一个执行机构。

企业与标准的关系就有三种:企业是标准涉及到的技术的所有者;企业参与标准联盟,是标准的管理者;企业得到标准许可,是标准的使用者。三种关系得到六种可能的组合。

图表 2.4 企业与标准的角色

这里面的关键在于:专利所有者、标准的管理和标准的使用者之间的关系。专利的所有者通过专利技术的许可协议授权与标准管理机构;同时标准管理机构将标准的授权与它的使用者使用。这里面包含两个许可协议,许可协议的结构是标准中的关键,这两个许可协议反映了标准内部不同垂直链条的关系。

(二)标准联盟组织的两种形式

标准联盟组织通过许可协议,向企业获得标准需要的“必要专利”的许可。同时标准联盟组织往往也会将标准涉及到一篮子专利通过一个许可协议打包提供给标准的使用者。这样标准联盟组织涉及到的角色有两种:管理者和所有者。

u 标准联盟组织既是标准的管理者,也是标准的所有者

n 如DVB标准、ATSC标准、UMTS标准。

u 标准联盟组织仅仅是标准的管理者:

n 如HAVI标准

这两种情况的区别在于:标准体系管理机构组成成员的技术数量及质量在技术标准中所占的比例。相对复杂的标准,如移动通信和数字电视,标准涉及的专利繁多,此时,标准体系管理组成成员难以提供标准涉及到所有关键的必要专利;因此,标准体系管理机构往往是管理者而不是所有者。相对简单的标准,其组成成员能够提供很大比例的专利,标准管理机构往往也就是标准的所有者。

第五节 标准:新的世界观

2.5.1 技术和标准

技术的思路,通过获取先进的技术完善自己的产品,从而打败对手。而标准的观点,通过建立自己的标准实现对外“赢者通吃”,对内实现对产业和联盟的掌控。

技术往往采用保密合同等方式保护自己,可以通过逆向工程的方法获取。但是,通过标准和知识产权战略,逆向工程获取的技术,也在受保护之列,这样技术收到严密保护、技术的收益发挥到最大程度。

标准比技术高一个层次(复杂度、交易规则);技术影响产品或者产品后一方面,而标准影响整个产业。同时,标准不仅仅是技术的组合,而且是技术创新的框架和体系。标准的创新往往意味着国家创新体系的飞跃性发展。没有掌握标准,那么国家技术创新体系将无法保持独立性,而陷入依赖加深的恶性循环当中。

图表 2.5 技术和标准

技术 标准

复杂程度 相对比较简单(研发和市场化) 相对非常复杂(研发、联盟、制定标准和推广)

产业层次 影响产品 影响产业

交易规则 通过商业秘密和合同法,以及知识产权保护 通过与标准结合,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纠合在一起,知识产权和各种协议保护

传播保护 技术可以学习和模仿 标准和知识产权受到法律的硬保护

竞争目的 通过技术实现产品竞争 通过标准控制产业的发展,直接出售知识产权

取代程度 技术容易寻找到替代 标准往往难以被挑战,一旦进入就被锁定

影响对象 企业的技术 国家创新体系

2.5.2发达国家标准战略

标准战争的兴起,发达国家纷纷调整自己的战略。美国发布美国专利商标局在2002年也发布了一份《21世纪战略纲要》,这份文件从始至终贯穿这样的思想:美国专利商标局要发展成一个以质量为核心,工作效率极高,对市场反应灵敏的组织,以支持市场驱动型知识产权制度。同时,近年来美国在专利保护上采取极为扩张的趋势,从强化对计算机软件的专利保护到对商业方法,尤其是电子商务方法的保护,对基因技术、药品等对美国有优势的产品都给以极强的专利保护。美国政府从知识产权制度建立之初就是要为美国的市场经济服务的,一切都围绕着这个主题,政府极力保护企业的利益,尤其是美国大企业的利益,而大企业又推动政府立法,参与政府对外政策的制定。

欧盟也建立了统一的知识产权制度,既保护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权益,又保障了欧盟经济体内贸易的发展。欧盟开始由政治和经济联盟走向科技联盟,开始构建统一的技术体系和知识产权体系。欧盟在第三个《科研与技术发展框架规划》中提出建立“欧洲科技共同体”的目标,开展“尤里卡计划”和“欧洲科技合作计划”,促进各国技术力量、资金和技术创新体系的协调和一体化,促进企业之间的结盟。

2002年,日本政府知识产权战略会议发布了《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出“知识产权立国”的口号,在日本全社会推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在这份战略大纲提出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四大战略:知识产权创新战略、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知识产权应用战略、知识产权人才战略,并且明确提出要在海外实施全面取缔侵犯日本知识产权的行动。稍后,内阁会议通过了《知识产权基本法》。在日本基本法是国家政策的基本法律。该基本法,将知识产权良性循环作为目标,规定在总理领导下成立知识产权战略本部推进策划这方面的战略计划。2003年3月政府内阁又成立了首相亲自挂帅的知识产权战略本部,制定了《有关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及其利用的推进计划》。

2.5.3 我国标准政策缺陷

发达国家纷纷制定标准战略和调整相关政策。但是,我国目前的标准政策或者沿袭过去的做法或者对国际规则的利益问题没有深刻透视,存在极大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2002年以前,中国的都是参照国际标准制定我国标准,或者直接采用国际标准。所以一直以来,衡量我国标准化工作指标是:“采标率”和“参标率”。这种观点,没有看到标准和知识产权的关系,尤其是当前这两者在国际社会中越来越融合在一起的事实。实际上标准是知识产权的最集中的体现,参照国际标准制定我国标准,或者直接采用国际标准,这相当于强制实施国外标准,导致我国产业界掉入国外的专利陷阱。以后试图跳出陷阱,都要付出巨大的转移成本,这种观点和做法限制了中国产业的发展,危害会越来越突出。固然,在标准制定和推广问题上,我们既要考虑TBT协议和国际兼容问题,也要考虑TRIPS协议和标准的私有利益问题,必须重新评估和改革现有标准化政策。

二、直到目前为止,中国标准制定与推广存在很大问题,制约中国标准的发展。中国缺乏相应的标准运作保障的机制,标准是一种形式的技术联盟,由企业联合来共同完善。首先,过去中国标准制定主要是政府导向,导致许多标准制定以后,被束之高阁,没有得到产业的采用。其次,国外标准制定,往往在标准文本、知识产权、平台与技术方面花费巨大,但是我国这方面经费有限,工作难以彻底落实。

这些问题导致我国标准化工作中:重采标参标、轻自主制定;重政府主导、轻市场需求;重标准制定、轻产业推广;重标准文本,轻知识产权等等一系列的问题。

第六节 小结

标准是一种产业和经济的秩序,往往也是产业存在的技术方案。标准对内可以促进产业、分工和贸易的发展,对外变成贸易技术壁垒和产业壁垒。标准对垂直链条是利益分配的工具,对横向竞争者意味着差异化的能力降低。

标准包含知识产权,是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的融合物。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许可化是标准运作的基本模式。

标准是新的企业和国家的核心竞争力来源,标准是利益分配的工具,涉及标准的拥有者、管理者和使用者,涉及企业利益、产业利益和国家利益。

随着标准时代的到来,发达国家纷纷从技术时代进入标准时代,从技术战略发展到标准战略。我国标准制定在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制约我国标准和高科技产业的发展。

第三章 旧全球主义

第一节 旧全球主义的表现

标准意味着一种世界产业的秩序,这种秩序为世界经济提供了某种交流和协商的平台。但是同时,标准是一种利益分配的机制,是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的融合,因而这一秩序具有明显的倾向性,而且近几年以来,发达国家和垄断企业不断强化这种倾向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1 发达国家政策:知识产权与标准政策的糅合

标准是公共利益和私有利益的结合。网络经济时代以前——网络效应相对较少较弱,对兼容性要求并不高——标准化往往随着产业发展而发展,国家的知识产权政策与标准化政策是相对分离的。那个时候的标准化通常以公共利益的出现。标准化仅仅意味着是否“达标”,或者是相互之间兼容。

网络经济时代以后,信息与通信技术领域的网络效应十分强烈。产业往往都是围绕标准建立起来。标准化,不仅仅是意味着是否“达标”,而是意味是否“能够”产业和市场,要么进入要么被排斥。因此,纵观今日的发达国家和垄断企业的战略,可以发现知识产权政策与标准化政策越来越在糅合一起,标准化更多的掺入了私人利益,严重朝私人利益倾斜。

所以,过去国家知识产权和标准化在同一个国家往往是不同的体系,今天发达国家都加强对研发体系、知识产权体系和标准体系之间协调和融合。

今天,标准中包含的私有知识产权带来的私人利益越来越多,公有利益背后是私人利益。发达国家有些专家学者甚至提出极端的论调:“当受知识产权保护的产品规范或技术体现为一项行业标准以后,所增加的价值必然归给知识产权的拥有者。”

如果说过去的标准,尽管包含私人利益,但依然可以认为是公共利益大于私有利益,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能够找到某种均衡。今天,高科技领域的技术标准已经是私人利益多于公共利益,标准体系严重偏向私人利益。发达国际的研究和学术机构还认为,后发国家应该遵守发达国家和跨国巨头制定的既有标准,“遵守”是合乎公共利益和全球化的利益的,实质是用谎言在误导后发国家。

3.1.2 国际标准组织:推广标准却没有均衡权利

法定标准本身具有完全的或者一定程度的强制能力。因此,理想情况下,法定标准制定应该将标准制定和标准涉及到技术专利许可问题配合考虑。法定标准往往尽可能绕开专利,或者强制执行专利,妥善处理专利问题:接受一个提案时,如果提案中含有专利技术,那么或者提案人向标准组织出具放弃专利权的申明,或者向标准组织提供专利人出具的在标准建立后向任何有兴趣的第三方免费许可该专利技术,或在合理的条件下向任何有兴趣的第三方平等提供有偿转让技术。

但是实际上,今天的国际标准组织作为法定标准组织,没有均衡标准推广和标准专利许可的权利。国际标准组织(如ISO、IEC、ITU)虽然不具有强制能力,但是具有强大的推广能力,甚至可以与强制实施相比。一个技术标准得到国际标准组织的认可,无疑是在推广上面的巨大成功。但是,国际标准组织不强制推行标准,不参与知识产权授权过程,知识产权授权问题依然由专利所有者决定。而在谈判中,标准所有者和管理者往往具有极大的优势。

专利所有者通过将国际标准化组织将自己的标准变为国际标准,从而达到“挟天子以令诸侯”的目的。国际标准组织成为有权利和实力制定行业标准的国际巨头的标准推广的机器。而专利谈判,标准许可则是由垄断企业构成的标准联盟决定。在这种谈判中,标准联盟往往处于谈判能力强的位置,从而导致规则向标准联盟倾斜。我们要承认和认同标准的秩序和规则,但是要看到这种秩序和规则之中包含谈判力量不对称,对产业发展施加不合理的控制等不合理的方面。

3.1.3 发达国家战略:强化旧全球主义标准秩序

发达国家除了将自己产业研发政策、知识产权政策和标准政策协调来维护球全球主义的秩序之外,他们更是在国际标准秩序体系里面强化自己意志,试图强化现有的旧全球主义标准秩序

(一) 发达国家建立旧全球主义的标准秩序

图表 3.1 旧全球主义的标准秩序

上图,我们总结了当今世界发达国家的标准策略,按照制定标准的主导权和标准数目,我们明显看到存在四种模式:

u 以美国为主的多元模式

u 以西欧为主的聚焦模式

u 以日韩为主的追随模式

u 无法主导标准而沦为别国标准的瓜分对象。

这四种模式划分,完全可以看作是:主导标准的能力与国内市场容量两个因素限制的结果。主导标准的能力强,国内的市场足够大的美国采用多元模式;市场容量相对较少,但是主导能力很强的欧洲,选取聚焦模式,通过欧盟的政策,欧盟规定欧洲国家在标准制定问题上要步调一致。而主导能力较弱的,市场容量较少的国家,如日本和韩国,可能更多要采取追随模式。而市场容量很大,但是主导能力弱的国家,可能沦为多个标准竞争和瓜分的场所。之所以是多个标准,因为存在竞争,不同的竞争往往希望通过不同的标准来实现差别化竞争,而不是在一个标准内部进行同质化——往往意味着价格战——的竞争。

美国的多元模式,政府对国内标准秩序能够保持均衡发展,但是国际上却积极为垄断企业输出自己标准。日本和西欧,政府主导很强。欧盟更是如此,逐步建立整个欧盟的技术共同体和标准共同体。

标准的秩序主要是美国的秩序,ISO/IEC/JTCI所属的17个技术委员会秘书处1/3美国主导,其他发达国家占2/3。

发达国家主导技术创新和技术标准主要有两种策略:多元模式和聚焦模式。希望通过占据主导地位,在这种模式之下,后发国家只能追随一个标准或者被多个标准瓜分本国市场。

后发国家必须明白:追随战略只是不得已而为之。发达国家必须明白,通过标准,攫取垄断利润和高额专利税;对产业下游时机过分的控制,只能提高后发国家制定标准的风险溢金,坚定后发国家制定自主知识产权标准的决心和行动。

(二)政府直接参与标准制定的具体案例

大规模技术集成项目的技术标准,其实体现为国家间产业利益的竞争,因而需要政府政策的扶持或者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实际上,发达国家一直非常关心本国标准制定和在世界范围内的推广,甚至政府直接干预这个过程。

u 欧盟的DVB标准

欧盟的DVB标准的管理机构ETSI有欧盟委员会和欧洲自由贸易协会的支撑和直接派员作为ETSI的顾问。

u 美国的ATSC标准

美国ATSC标准体系的管理机构JCIC直接由美国电子产业联盟,美国国家广播协会、美国有线电视协会、美国电子和电气工程师协会等6家管理部门派员参加。

3.1.4 跨国垄断企业:从知识产权到知识霸权

跨国垄断企业,通过私有协议公共推广、交叉许可寡头垄断、多层标准层层推进、强化法律打击创新、政策游说全球施压的手段,强化自己对产业链的控制,攫取产业的绝大部分利润。

(一)私有协议公共推广

私有协议本质上是厂商内部发展、采用的标准,除非授权,其他厂商一般无权使用该协议。私有协议也称非标准协议,就是未经国际或国家标准化组织采纳或批准,为某个企业自己制订,协议实现细节不愿公开,只在企业自己生产的设备之间使用的协议。私有协议具有封闭性、垄断性、排它性等特点。如果网上大量存在私有(非标准)协议,现行网络或用户一旦使用了它,后进入的厂家设备就必须跟着使用这种非标准协议,才能够互联互通。否则,根本不可能进入现行网络,这样使用非标准协议的厂家就实现了垄断市场的愿望。实际上,思科与华为案的焦点在于“程序接口技术”。

目前IT分析家们一致认为,由于这类技术对于鼓励创新的重要性,如果将其纳入知识产权保护的范畴,会妨碍公共利益,因此,要废除私有协议。法学家则认为,对专利技术要保护,但也要进行反垄断审查。这样一来,不论是激进者还是保守者都将矛头对准了私有协议。

(二)交叉许可寡头垄断

实际上,专利联盟中的国际巨头都会对联盟成员实行一定的许可优惠,也会在竞争中随时与其它的国际巨头形成交叉许可的关系。不同的专利权人许可对方使用自己的专利,来换取使用对方的专利技术的权利,从而节省研发开发投入,实现共同的垄断。

这样的同盟对于专利的使用者来说极其不利,6C、3C都是通过交叉许可,专利同盟的方式来实现对标准使用者的统一谈判和统一行动,从而加强对标准使用者的控制。专利巨头也会通过收取高额的专利许可费,从而使专利使用者的产品成本升高,产品价格上升失去竞争力。

(三)多层标准层层推进

国际企业巨头都会在自己的必要专利周围设置许多原理相同的小专利组成的专利网,防御他们对该必要专利的进攻;或者在别人的必要专利周围设置自己的专利网,增强对抗能力,以减少该必要专利的控制。

一方面,掌握核心网络的企业,会对外施加控制的同时开放自己的接口,以寻求与自己的产品互补的同盟者。另一方面,核心厂商为了巩固和控制核心网络的利润,也会不断朝外围渗透,不断将外围技术整合到自己的平台上面。以CPU为例,INTEL控制CPU的生产,同时不断研发外围芯片组,通过外围芯片组的专利,防御外围芯片厂商进攻核心芯片市场;同时通过控制外围芯片,不断将竞争的场所向边缘和组件领域推进。

所以,后发国家企业处于国际巨头的产业链的下端或者外围,绝对不能认为可以彼此相安无事。在这个垄断巨头建立的体系内部,垄断厂商会不断推出外围标准,不断侵吞下游产业链的地盘,施加更大和更加稳固的控制。

(四)强化法律打击创新

实际上乌拉圭回合达成WTO/TRIPS协议实现了对知识产权的严格保护。发展中国家接受TRIPS协议不是因为知识产权保护在发展中国家需要严厉到这个程度,而是因为他们认为包括减少发达国家贸易保护在内的一揽子协议会带给他们利益。现在很多后发国家感受到,发达国家许诺的开放农业、纺织品市场,减少关税的承诺并没有实现,而他们却不得不承担接受TRIPS协议所带来的负担。2001年的多哈会议,认为在发达国家与后发国家这种关系需要更加有意义的确定。

世界银行做出评价表明,多数发达国家是TRIPS协议的受益者,其中美国是最大的受益者,而后发国家和少数发达国家是受害者。知识产权委员会(COMMISSION 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在《整合知识产权与发展政策》指出,对于已经获得重大技术和具有创新能力的那些后发国家而言,在其经济发展形成时期通常采用“弱”知识产权保护形式,而不是“强”的知识产权保护形式。

(五)政策游说全球施压

跨国公司、发达国家政府以及行业协会和研究机构,从不停止在全球范围内的政策游说活动。WAPI标准受阻,姜奇平介绍自己手头掌握了一份USITO密件《寻求中国宽带局域网加密标准的下一步:建议稿》,是美方在我国进行院外活动的铁证。报告包括“精确制导”般的攻关名单和周密的行动计划。密件体现USITO对中国政府部门和部门官员的角色、倾向了如指掌,而且都有相关“做工作”的对策。从这份密件以及WAPI的相关活动来看,USITO不仅仅扮演“非赢利行业协会”的角色,而是直接插手到政府部门之内,极大影响了决策过程。完全改变了国家标准实施的局面,能量巨大,“功”不可没。据悉,这一次事情大获成功后,USITO对自己的成就非常得意和兴奋 。

3.1.5 占住IT领域的标准阵地

目前发达国家成立一系列的标准组织,制定ICT领域各种关键标准。这些组织包括:欧洲数字电视广播联盟(DVB,Digital Video Broadcasting)、欧洲电信标准机构(ETSI,European Telecommunications Standards Institute)、家庭音频视频互动组织(HAVI,Home Audio Video Interoperability)、3G专利平台(3GPP,Third Generation Patent Platform)和美国数字家电标准知识产权机构(ATSC,Advanced Television System Committee)等。

图表 3.2 发达国家的标准组织

组织 DVB ETSI HAVI 3GPP/3GPP2 ATSC

机构 全球最大的数字电视标准协会 欧洲地区型标准化组织 非营利机构(NOT-FOR-PROFIT) 移动通信标准协作平台 美国标准化机构

发展 1991年,1993年更名为DVB 创建于1988 1999年12月组建标准体系 1998年2月

标准 DVB-T和DVB-S等一系列技术标准族 欧洲电信标准和国际通信标准 数字电器设备同家用电器间能够实现接口匹配的软、硬件标准。 国际移动通信标准 电子信息与通信领域标准

工作 通过一定的程序,能够使标准体系从外界获得技术的许可;也能够平等的对外实施技术许可。 贯彻欧洲邮电管理委员会(CEPT)和欧共体委员会(CEC)确定电信政策、管制和标准制定工作。 由日立、飞利浦、夏普、索尼、东芝、松下、Grunding AG、Thomson Multimedia建立。是标准管理者和标准知识产权权利的全权所有者。主要工作管理向外许可其技术标准。 目的是提供一个开放的系统,对3G技术标准的专利技术进行评估,以尽可能低的费用获得专利许可。 促进美国相关标准的推广工作。

我国参与情况 大唐、华为已经加入该组织。

第二节 旧全球主义的本质

3.2.1 标准时代的旧全球主义

综上可以看出,发达国家和跨国垄断企业通过国家标准战略、企业标准战略、国际标准组织,将知识产权和标准体系揉合在一起,占据了高科技产业的各个领域的发言权,制定有利于自己的标准秩序。发达国家和垄断企业希望建立各个领域的全球标准,后发国家及其企业只需遵从自己的标准即可。通过单方面制定标准秩序,其他人要么遵守要么出局,这正是旧全球主义的战略。

发达国家和垄断企业借用“全球化”和“公共利益”表达自己的合理性,但是他们并没有考虑所谓“全球化的公共利益”,因为他们从来不喜欢倾听、商榷和共同游戏,唯一喜欢的是反倾销、起诉、收取专利费和贸易战争。希望通过市场垄断建立标准垄断,通过标准垄断巩固市场垄断。防范和打击任何试图进入游戏圈的后发国家和后发企业,甚至不惜阻拦创新和全球共同利益。全球任何一个角落的异己声音和力量,都被垄断企业和发达国家视为狭隘的民族利益,而不管这种声音和力量是否代表新的声音、新的视角和新的健康力量。通过将自己的狭隘利益包装到公共利益中,这正是旧全球主义的手段。

发达国家和垄断企业在处理标准的公共利益和私有利益问题,毫不含糊地偏向私有利益,甚至不惜损害公共利益。通过将标准来谋取高额垄断利益(专利税),通过标准来阻挡后发国家进入国际市场(技术壁垒),通过标准来重新占领后发国家的市场(专利战),通过标准来掌控后发国家的产业发展路径(控制力),甚至没有思考过物极必反的道理。而之所能够做到这一点,正是通过自己对标准的垄断和对标准秩序的维护。在国际标准秩序中,垄断排斥了竞争,私人利益压倒公共利益,从而损害标准秩序,这正是旧全球主义的本质。

反对中国制造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机构和政府,从来不忘提醒:后发国家还没有到做标准的时候;唯一忘记提醒后发国家的是:什么时候后发国家可以做标准,为这个时刻到来,后发国家采取什么战略布局?反对中国制造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机构和政府,从来不忘提醒:中国还没有到做标准的时候;唯一忘记提醒中国的是:什么时候中国可以做标准,为这个时刻到来,中国采取什么战略布局?没有考虑任何其他国家尤其是后发国家的利益,这正是旧全球主义的虚伪。

第三节 复杂标准时代的来临与旧全球主义的终结

国际标准秩序中,垄断压倒竞争,私人利益压倒公共利益是不争的事实。而发达国家和垄断企业为了维护狭隘的利益,不断维护和推广他们的旧全球主义。但是,旧全球主义的标准秩序实际上开始走向自己的反面,越来越不合时宜。

标准已经由简单标准时期进入复杂标准时期。产业技术复杂化程度越来越高,各个部分呈现巨大的关联;单个国家越来越难以将自己的标准直接变为国际标准;单个企业或者少数几个级企业越来越难以单方面决定产业的发展。

3.3.1 技术复杂化导致复杂标准时代来临

(一) 信息产业发展和标准的兴衰

以信息技术为例,我们的研究表明,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高科技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

u 非兼容时代:非兼容时代大致体现在IBM的时代,那个时候信息产业是纵向一体化,各个系统之间不兼容程度很大,还处于产品竞争时期,技术是这一时期的竞争要素。这大抵相当于信息产业发展前标准化阶段。

u 简单标准时代:这一阶段大抵相当于WINTEL联盟时期,这一时期,标准开始起作用。产业也开始横向一体化,但是由于产业发展相对简单,标准涉及的关系也较为简单,少数几个厂商可以控制和决定产业发展。

u 复杂标准时代:以WINTEL联盟受到越来越多的挑战,以及和1394标准的发展为标志的复杂标准时代逐步到来,复杂标准时代的主要原因是产业发展复杂化,技术要求越来越高,产业开始呈现网络化。任何一个标准往往涉及成百上千的专利,牵涉数十甚至上百的厂商。少数几个垄断寡头决定标准从而控制整个产业发展的情况会逐步变化。

图表 3.3 标准的三个阶段

我们可以说,目前已经由简单标准时代朝复杂标准时代迈进。标志是一个标准往往涉及成千上万项专利,涉及成百的公司,标准很难通过少数几个公司的合谋形成,而是通过网络化的关系互相作用形成标准。少数厂商通过单边行动,制定和推广标准的可能性逐步降低。

(二)标准时代的小国劣势

在复杂标准时代,国际竞争对于小国是不利的。小国只能采取追随战略,包括日本号称技术强国也是如此,小国可以成为技术强国,但难以成为标准强国。日本在移动通信的2G时代,在国内成功实现了PDC标准,日本却难以将这个标准推广到世界。市场容量太少,相对于世界大市场而言微不足道,这是小国的困境。由于内部市场容量不够,达不到引爆流行的容量,难以成为世界标准。

但是这不妨碍小国的技术性公司走出去,与其他世界巨头联合制定标准。但是,即使这样由于缺乏一个大后方支持,来自小国的技术性公司在标准制定的过程中主导能力也会有所削弱。

市场容量是引爆流行的关键,没有本国的市场作为支撑,日本企业象失去了后方的前锋。日本本来凭自己的技术可以在标准上发言,但是事实证明,难以作为一个整体将标准推到国际。相反,韩国作为技术弱国,没有主导标准的想法,因此在3G上选择跟随美国标准。选择高通公司的CDMA标准,一举获得成功,成为移动技术的强国——当然,没有成为标准的强国。

小国可以成为技术的强国,却难以成为标准的强国。小国的公司可以参与标准制定,主导标准的能力将被大大被削弱。

3.3.2 多因素博弈导致复杂标准时代来临

首先,单一的技术因素越来越难以单方面决定标准的命运。除了技术领先的能力之外,足够的市场支撑成了至关重要的条件。同时,在复杂标准时代,联盟的能力也成为企业主导标准制定的核心能力。市场是约束,标准必须意味着被广泛使用,达不到临界规模,标准制定和推广就不可能。实际上,市场容量影响标准主导能力。总之,市场、政府、制造、设计和人才等因素开始变得重要,技术和垄断能力不能单方面决定标准。并且往往一个产业,多个解决方案可能同时并存。历史证明:现有的标准未必是最优的技术,最优的技术未必成为标准;产业存在多个标准的可能性。

其次,后发国家的觉醒,必然要对目前这个知识产权体系和标准体系产生质问,带来改革的动力。发达国家在农产品、纺织品和加工工业方面的承诺和好处没有兑现的情况下,后发国家对他们在高科技领域的知识产权战略的抵制也会逐渐严重。

再次,标准规则本身越来越被后发国家和后发国家的企业所认识,各种各样的标准陷阱和标准壁垒将会引起后发国家的重视,后发国家不再轻易地就被发达国家的标准和技术锁定自己。

总之,未来标准应该是由综合实力决定,不同国家和企业的综合实力决定自己在技术标准中的地位。相对单一技术主导的世界,未来的世界会形成更加均衡的标准体系。

3.3.3呼唤 “新全球主义”

全球化不是只需要一个标准——美国的标准;一个企业——美国的企业;一个产品——美国的产品,一个声音——美国的声音。全球化不应该是一个二元选择:要么进来,接受现有的一切;要么不进来,被全球化排斥在外。

全球化席卷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也唤醒了每一个角落的声音,这个声音必然要自由的歌唱。恰恰是这样的声音促进了全球化,而不是阻碍了全球化。恰恰是这样的声音构成了全球化,而不是毁坏了全球化。如果说,这种声音阻碍和毁坏了全球化,也是阻碍和毁坏了旧的全球化。而这个时代需要新全球化。

从政策目标(促进谁的利益?如何促进)上看:旧全球主义利用全球化、促进垄断利益。旧全球主义者嘴上谈的是标准的公共利益,心里想的是标准的私人利益 。从技术创新(谁领导技术创新?)上看:旧全球主义者试图保持自己的先发优势,不惜打击其他创新。从国际标准秩序(冲突、合作的前景)上看:旧全球主义者以冲突为主,合作为辅。

旧全球主义是一种不合理的标准秩序和经济秩序,它通过国际组织和规则、市场势力、政府谈判和知识霸权等种种手段,强化自己的全球垄断地位不断打击标准秩序中的竞争者,过分追求私人利益的同时不惜损害和压抑公共利益的发展。旧全球主义本质是一个封闭、经济秩序和经济发展都不均衡的体系。

全球经济体的低效率来源于两个方面:一种是拒绝全球化导致经济体分工处于低水平状态,妨碍全球经济的发展,这是封闭的民族主义对全球经济的危害。另一种是通过标准垄断和其他手段对全球产业施加过分的控制和垄断带来的低效率,这是旧全球主义对全球经济体和全球经济秩序的危害。

今天,在后发国家、后发民族和后发地区不断融入全球化的浪潮之中,真正的危害和最大的危害,恰恰来源旧全球主义。要使全球经济能够健康均衡地发展,健康和均衡的经济秩序能够重建,就必须反对旧全球主义。

第四节 小结

发达国家和垄断企业通过国家标准战略、企业标准战略、国际标准组织和规则,将知识产权和标准体系揉合在一起,占据了高科技的各个领域标准的发言权,制定有利于自己的标准,维护有利于自己的标准秩序。

发达国家和垄断企业希望建立各个领域的全球标准,后发国家及其企业只需遵从自己的标准即可,这是标准秩序的旧全球主义。旧全球主义是一种不合理的标准秩序和经济秩序,它通过国际组织和规则、市场势力、政府谈判和知识霸权等种种手段,强化自己的全球垄断地位不断打击标准秩序中的竞争者,过分追求私人利益的同时不惜损害和压抑公共利益的发展。旧全球主义本质是一个封闭、经济秩序和经济发展都不均衡的体系。

随着产业技术发展进一步复杂化,市场、政府、制造、设计和人才等多个因素在标准制定中发挥作用,后发国家的觉醒等因素,世界从简单标准时代开始朝复杂标准时代过渡,发达国家和垄断企业控制标准和产业的能力下降,世界会逐步形成更加复杂和更加均衡的标准秩序。

第四章 新全球主义

第一节 从旧的秩序到新的秩序

第三章指出,当前的全球标准秩序是旧全球主义的标准秩序,随着技术的复杂化、多种因素在标准制定中的均衡作用,以及全球化让后发国家的认识国际标准秩序的本质,预示着旧的标准秩序不符合产业发展的趋势,会逐步为新的秩序所取代,这种新的秩序是新全球主义的标准秩序。

4.1.1 新全球主义

新全球主义认为:全球化席卷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也必然唤醒了每一个角落的声音,这个声音应该自由地歌唱。

我们可以从政策目标,创新来源、技术体系的开放性、合作和冲突的前景,将新全球主义与旧全球主义的对照分析如下表:

图表 3.4 新旧全球主义的比较

从政策目标(促进谁的利益?如何促进)上看:旧全球主义利用全球化、促进垄断利益。新全球主义提倡促进自己的利益的同时促进市场的均衡发展和全球规则的公平。

从技术创新(谁领导技术创新?)上看:旧全球主义者试图保持自己的先发优势,不惜打击其他创新。新全球主义认为可以而且应该鼓励来源不同层次不同地区和不同国家企业的技术创新。

从标准联盟(对联盟外开放还是关闭?)上看:旧全球主义是一个封闭和垄断体系,封闭是本质,开放是例外。新全球主义提倡在开放和关闭之间寻找合理的平衡。

从国际标准秩序(冲突、合作的前景)上看:旧全球主义者以冲突为主,合作为辅。新全球主义主张以合作为主,不排除冲突。因为这是旧的体系朝新的体系演化的过程。

新全球主义是一种新的标准秩序,也是一种新的经济秩序。它强调标准应该在垄断和竞争之间保持均衡发展,从而使得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能够保持均衡发展。新全球主义的关键在于后发国家及其企业参与标准制定,使得创新可以在各个层面展开,通过消除标准秩序中的垄断,改善全球体中存在的低效率。新全球秩序鼓励多种标准竞争,后发国家也能有自己的标准参与国际标准秩序。

4.1.2 新全球主义的关键

当前旧全球主义的标准秩序呈现垄断状态,垄断带来了跨国集团的杀鸡取卵式的专利税收和对产业的严密控制。一个国家的产业和经济的发展,必须在垄断和完全竞争中间找到一个均衡点。市场的竞争导致垄断,政府力量的干预使得垄断的力量不至于过与危害产业和经济本身。

在国际标准秩序里面,发达国家的垄断巨头占据垄断地位,并且没有相应的“国际政府”干预,失衡的秩序必然危害产业和经济的发展。发达国家在本国极力保持垄断和竞争的均衡,但是却积极为垄断巨头输出垄断开辟全球化道路。国际社会只能依赖民族政府,在促进全球化的同时,通过对本国市场力量的整合,在一定程度上抗衡这种垄断力量。

标准秩序里面,没有“国际政府”来均衡标准秩序中的跨国垄断,损害国际产业发展和经济秩序不可避免。因此,有赖于以民族国家为代表每一块市场(国内的市场是统一市场,而国际市场则呈现块状)的力量。可以说,新全球主义的至关重要的是后发国家的成长和在标准秩序中占有应有的地位,通过均衡发达国家和跨国垄断权利,促进国际标准秩序保持均衡。

第二节 新全球主义的国家标准战略

产业的变化使得旧全球主义的标准秩序已经慢慢失去合理性,但是新全球主义标准秩序取代旧全球主义的标准秩序,还取决于后发国家参与标准秩序。

4.2.1 后发国家必须参与标准制定

后发国家参与标准制定,既符合公共利益也符合私人利益,既符合经济利益也符合技术利益。

(一) 后发国家主张新全球主义:公共利益帐

前面已经指出,危害国际标准秩序正是旧全球主义的垄断行为。固然,随着复杂标准时代的来临,垄断的单边主义的旧全球主义将会走向没落。但是,旧全球主义现实地为新全球主义所取代,需要后发国家制定和推广自己的标准,形成标准竞争,消除标准垄断,从而改善国家标准秩序的低效率。后发国家制定和推广自己的标准,看似为了自己利益的,通过看不见的手的引导,有利于全球标准和全球经济的利益。

(二)后发国家主张新全球主义:经济帐

图表 4.1 追随战略和主导战略

对于后发国家而言,制定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准,参与国际标准竞争和均衡,也是符合本身利益的。虽然制定标准和推广标准必须承担失败的风险,但是如果因此能够改善标准秩序,则这个风险是值得的。反对后发国家制定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准的任何国外企业、政府及研究机构忽视的一点是:后发国家制定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准的“风险溢金”实在是太大了,值得国家、企业和产业界为之冒失败的风险。这不是政治,纯粹是一本经济帐!

经验告诉我们:后发国家每一个行业,产品价格的降低,都是因为本土低价产品的兴起和竞争。同样,我们足够相信:本土标准的兴起,即使不是在全球市场取胜,也必定大大遏制专利税的程度和跨国垄断的程度。从而给民族国家和经济带来巨大的效益。节省的垄断成本和专利税足以支持本国标准制定和推广的费用。

由于我国没有自己的标准,MPEG2标准的专利税大概是每一产品2.5美元。而MPEG4标准,我国开始制定对应的AVS标准,现在它的专利税大概是0.2美元/产品。相差大约一个数量级 。中国联通CDMA网络开通后,而众多中国CDMA手机制造商的收益一片惨淡,电信行业将之归因于高通收取技术专利费的“三重剥削”。但是,由于中国TD-SCDMA成为相互竞争的国际标准,日前,WCDMA阵营为了鼓励中国使用自己的标准,表示3G技术专利使用费率控制在累计不超过5%之内。

(三)后发国家主张新全球主义:技术帐

核心技术的研发,往往能够带动一系列技术的创新。而标准的成功往往能够带动一个产业的发展。标准制定不仅仅是为了把专利许可费控制在合理水平上。而是从源头上提高后发国家高科技产业的核心竞争力,为后发国家高科技产业提供跨越发展的技术源头,为国际高科技市场提供更好的选择。

以我国TD-SCDMA为例:大唐、南方高科、华立、华为、联想、中兴、中电、中国普天等8家知名通信企业自发成立TD-SC DMA产业联盟,阵营覆盖了从系统设备到终端的完整产业链。标准的成功,将会带动整个产业的发展。以闪联为例,闪联标准一旦成功制定和推广,也将会带动整个信息设备制造业和相关的增值产业的发展。

4.2.2 后发国家的标准战略

(一) 积极参与WTO/TBT/TRIPS平台,利用和改善规则。

后发国家必须积极参与WTO/TBT/TRIPS平台,参与各种标准组织,学习国际标准、知识产权的规则。后发国家不能在规则体系之外,反对规则或者拒绝规则。而是应该在国际规则与秩序体系之内,一方面充分规则和利用规则,保护自己的利益和权利。包括充分利用《反垄断法》,保护本国市场和遏制跨国公司的垄断。另一方面,通过这个平台和相关的组织,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努力使这个国际规则和秩序朝相对均衡的方向发展。

(二) 积极开展技术和标准的合作联盟,谋求联盟突破国际垄断。

后发国家应该积极开展各种技术和标准的合作联盟,并且鼓励本国企业参与各种技术与标准联盟。通过国家和国家之间、区域与区域之间在标准和技术研发上的合作与联盟,建立具有一定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标准,改变标准的均衡状态,积极谋求自主知识产权标准的突破。

(三) 配置本国市场力量的成长,建立公私协作的机制。

国家要善于与本国市场力量的配合。政府的作用在于把国内的市场变成一个整体,参与全球化。同时,政府鼓励市场力量的成长,毕竟政府不能替代市场参与全球标准竞争。后发国家应该不断放松市场秩序、保持国内市场垄断和竞争的均衡,扶植本国研发力量的成长。

(四) 调整知识产权和标准化政策,构建标准制定的政策空间。

后发国家应该不断重新检视知识产权政策、标准化政策和产业研发政策,改变其中不合理和不适应的政策,并促使它们之间的协调。同时,国家通过设立基金、培养人才,促进技术引进和消化创新、企业技术结盟,促进标准基础设施的建立。

第三节 新全球主义的企业标准战略

4.3.1 后发国家的企业必须参与标准制定

后发国家标准进入国际标准,均衡国际标准秩序中垄断倾向,离不开企业参与标准制定和推广,因为标准尤其是技术标准需要市场和产业力量的推动,如果离开了企业参与标准制定和推广是无法实现的。同时,企业参与标准制定和推广对企业本身而言具有很大的意义:

(一)、学习标准化的规则,尤其是国际化的表现形式。

最好的学习莫过于在制定标准中学习标准规则,既要参与国际企业标准与技术结盟制定和推广标准,也要学会与本国企业形成各种技术联盟和标准联盟。通过制定标准的过程,来学习制定标准、推广标准、利用标准和使用标准。

(二)、恐吓国际巨头对手,降低国际巨头收取专利税的谈判能力。

后发国家制定自己的标准——无论是否能够成功——都将遏制国际巨头对后发国家制造企业的收取专利税的谈判能力。前文已经指出,我们推动AVS标准的建立,促进MEPG-4标准专利税大幅度降低;推动TD-SCDMA标准的建立,促进WCDMA标准专利税大幅度降低。但是我们依然要当心,当心我们使用发达国家的标准并且被锁定之后,他们通过抬高各种增值产品或者服务变相收取巨额垄断专利费。

(三)、引导国际巨头的预期,让他们认识到更加开放和合理的标准秩序(新全球主义)的到来是不可避免的,垄断巨头最好习惯和适应。

目前国际巨头已经形成一种后发企业没有必要制定标准,也没有能力制定标准的意识形态。他们的心态是垄断的旧全球主义的心态。中国开始制定信息技术的相关标准,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就开始表现出不可思议的情绪,认为中国这是在“挑战”现有的标准体系。后发国家和企业制定标准的过程,也是让发达国家和垄断企业适应新全球主义取代旧全球主义的过程。

(四)、成功的制定部分有影响力的标准,为建立新全球主义的经济秩序和标准秩序打下基石。

后发国家及其企业建立相应的标准,这是打破国际标准垄断的最好方式,也是建立新全球主义的标准秩序的基础和关键。

4.3.1 后发国家企业的标准战略

(一) 后发标准制定的四种时机

后发国家标准制定的机会:产业转型、产业融合或者产业扩展。一句话:产业断裂地带是后发国家的机会。

图表 4.2 后发标准的四种时机

标准升级,主要是指产业已经存在标准,该标准往往具有强大的市场力量。在这种情况下,当标准需要升级的时候,给后来者留下机会。比如32位计算朝64位计算转移,IPV4朝IPV6的转移,VCD朝DVD的产业转移。一般而言,抓住这种机会制定的标准,如果标准推广成功会有很大的影响力。但是它容易遭到现有标准制定和管理者的强力抵制,因而推广难度很大。

标准延伸,主要指产业核心标准已经存在,但是组件层面应用层面和边缘层面的标准尚未被制定,后发国家可以通过制定这种标准取得一定的地位。这种标准因为往往需要建立在核心标准的技术上,因此推广成功后也会受到核心标准的制约从而影响力小,但是因为它与核心标准网络保持互补关系,因此他往往容易被推广。

标准创设,又分为两种。一种是存在多个产业(网络),每个产业(网络)以一个标准为核心。而这些网络互不联通,通过做一些互联的标准和适配技术,从而将多个网络联合起来,发挥更大的增值价值。比如闪联就是这样一个标准,通过将不同的设备互联,而将不同设备背后的网络互联,通过设备之间的互操作打开更多的增值空间。这种制定标准的方式,因为没有直接的利益威胁,推广相对容易;同时,推广成功以后,会促进更大的产业诞生,因而具有很大的影响力。

标准创设的另外一种是在一个全新的产业,每个国家和企业理论上具有同等的机会进入。后发国家在这个领域可以做标准。标准创设由于并没有严重妨碍既有厂商的利益,因此从推广上来说,不会遭遇到抵制。一旦成功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力。当然标准制定和推广过程中其他技术难度、市场营销的难度仍然是存在的。

当前ICT产业也经历一个断裂地带,给后发国家带来巨大的机会;是否能够抓到机会则考验后发国家企业的能力。

(二) 后发标准制定的组合战略

后发标准制定需要一个组合战略。这里面包括专利战略和标准战略的组合,追随、参与和主导的组合,基础标准和应用标准的组合。

n 专利战略与标准战略的组合

对于后发国家的企业,可以首先通过研发技术,申请专利,同时专利也分为应用层面的专利和核心必要专利。通过持有专利,和专利技术的交叉授权,获取进入标准游戏的基础

n 追随、参与和主导标准的组合

后发国家企业也存在一个追随标准、参与标准和主导标准的组合。选择追随标准,努力学习技术,在产品和制造层面获取自身竞争优势。可以选择参与标准,贡献技术,成为游戏规则中的参与者和获利者。可以选择在具有实力的领域,主导标准制定,从而在该领域制定游戏规则。

n 61553;基础、应用标准的组合

图表 4.3 标准的组合战略

标准也具有一定的分类和分层。标准常常被分为基础标准和应用标准,基础标准往往更加底层一些,而应用标准更加贴近市场。标准制定中的角色往往分为:核心技术研发和应用模式研发,后发国家可以通过应用的标准和或者参与基础标准的应用模式研发,来参与标准,实现地位的提升。

(三) 后发标准制定的联盟战略

企业通过自己的实验室、研究所和技术攻关小组进行研发,由于拥有高度自主权,能够根据自己所需来开发新技术,独自享有专利权,灵活性较强。在工业革命的早期,这种创新方式比较流行。但是,由于企业独自创新,投入的启动值较少,很大程度局限了技术创新程度。今天,随着技术复杂性加强和标准时代的来临,创新越来越通过联盟的方式进行——一般是多个公司在契约规范下的技术创新合作,共同提供开发所需资源,共担风险,共享研制所产生的利益;各自发挥专业知识,彼此吸收,相互合作。技术联盟的方式已经成为现代高科技的创新的主要方式之一。技术联盟是发达国家和跨国企业的重要现象。美国的软件、航空、工业自动化、电信、微电子、计算机和电子工业技术联盟盛行,其中美国85%的电子工业结成公众各样的战略技术联盟。苹果、IBM、摩托罗拉、英特尔等IT巨头都是积极组建和参与各种技术结盟。欧盟积极支持成员国企业的技术联盟,欧盟和日本,政府与企业的力量进行协同,促进国内技术联盟和国际技术联盟的迅速发展。

实际上,跨国垄断巨头之所以在标准运作中占有主导的地位,是因为国际巨头在标准的开发、制定、运作整个过程中,派了大量的人员参加,而且召集大量的下游厂商一起参与,形成合力。后发国家参与标准制定,必须加强技术联盟。技术联盟不仅是技术研发能力的提升,更重要的也是标准秩序中新型的交易模式和组织模式。后发国家应该加强研究机构和企业研发中心,企业研发中心和企业研发中心,研究机构和研究机构的广泛联盟。同时,积极争取与国际厂商的技术结盟,共同研发技术。

(四)市场导向的标准战略

技术标准最终都将由市场来检验自己,所以标准的市场导向非常重要。这个市场导向包含两种含义:首先标准的影响的产业和产品最终都将由市场上的消费者来决定自己。其次,这也意味着标准制定应该以企业作为主体。这在后发国家可能有些艰难,因为这些国家的市场机制都在逐步完善和成熟的过程中。

同时,政府在标准设立过程中也应该发挥重要作用:一方面政府要引导企业参与标准制定的过程。另一方面,许多标准的设立,政府或者政府部门都是重要的利益相关者。最后,政府作为巨大的买家,会对何种标准最终在市场上胜出发挥巨大的作用。

第四节 小结

新全球主义是一种新的标准秩序,也是一种新的经济秩序。它强调标准也应该在垄断和竞争之间保持均衡发展,从而使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能够保持均衡发展。新全球主义的关键在于后发国家及其企业参与标准制定,通过消除标准秩序中的垄断,改善全球体中存在的低效率。

后发国家从公共利益、经济利益、政治利益和技术利益角度都应该参与全球标准制定。后发国家可以通过一系列的战略和务实的行动构建自己标准基础设施。后发国家的企业也应该参与标准制定,时机选区、组合战略、市场导向和技术联盟是关键的问题。后发国家制定和推广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准,政府和企业的密切协调和配合极其重要。

第五章 中国的和平崛起

第一节 和平崛起的思路之争

5.1.1 市场换技术的思路

改革开放以来,市场换技术的思路一向占据主导地位。今天我们发现市场已经让渡,但是技术却没有换回来。

首先,市场已经让渡。外资企业在中国的市场垄断地位日趋加强,是我国高科技领域出口的主力军。中国外商投资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所占比重逐步加大,从1996年的70.5%增加到2001年的81.5%,2002年的82.20%。

其次,技术依然缺乏。我国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薄弱,产业技术主要源自国外,技术依赖情况严重,没有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体系,多数行业的关键核心技术与装备基本依赖国外,信息产业的核心部件、系统软件大量依赖进口。从1985年我国专利法实施以来,国家专利局累计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为28万多件,其中国外申请占54%,在电子技术领域,国外的申请量更是占到了80%-90%。

主要原因是跨国企业的技术封锁。跨国公司通过种种手段,在技术设计、生产工艺等中间关键环节设置某些障碍,限制和阻碍我国获取核心技术和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比如NEC在中国和马来西亚都有合资公司,在中国生产的还没有封装的芯片,拿到马来西亚去做封装,然后再将马来西亚的另一种芯片拿到北京来封装。NEC既不允许中方掌握核心技术,也不允许在中国形成完整的产业链。

5.1.2 制造大国的思路

前几年,制造大国的比较优势理论被广泛推崇,并且似乎获得成功:中国成为制造业第4个大国。实际情况是,众多行业由外资企业占据垄断地位,而且垄断地位日趋加强。中国出口逐年增加,但是三资企业是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主力军。中国外贸总额居全球第四位,但一半以上的出口掌握在外资、合资企业手中。经济学家指出,中国被人称为“世界工厂”,但这个“世界工厂”实质上只是接受坐在“世界办公室”里的发达国家CEO 指挥与控制的“世界加工厂”。

另一方面,制造大国的思路认为我国存在技术劣势,中国陷入技术落后宿命论之中。但是,中国却成为吸引全球跨国研发的NO.2,跨国公司纷纷在华设立自己的研究基地,中国一些地区慢慢形成一个全球跨国公司的研发中心。这说明,制造业也许没有想象中的优势,技术落后也没有想象中的劣势。中国应该建立自己的技术体系和创新体系,否则“中国制造”会在未来某一天成为“跨国公司的中国制造”!

5.1.3 政府主导的思路

北京市科委副主任刘振刚在今年的科博会的“中国企业国际竞争力论坛”上指出:我国1989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以及随后相继发布的若干与之相配套的标准化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决定了我国标准化体制是政府主导标准化而不是市场主导标准化。我国标准化工作管理体制的原则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实际上,不同政府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标准化工作,不同产业管理部门管理本产业的标准化工作;标准化与知识产权部门相互脱节,实际上造成,“统一管理、分工负责”是虚,而“分块管理,分条管理”是实。这种部门分割、相互脱节的局面,政府主导、企业和市场在标准化工作中处于被动地位局面,正是我国许多标准制定以后被束之高阁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的真正原因。

5.1.4 企业单干的思路

企业单干的思路在我国也被证明为失败:一方面,我国许多产业的产量进入世界前列,另一方面,我国却缺少真正的大公司;大产业和小公司,这形成一个巨大的对比。

同时,许多企业开始处于制造端,市场地位越来越往下沉,最后依附越来越严重。合资公司也是如此,开始地位很高,是“技术引进的桥头堡”,慢慢变成加工厂,最后合资的路也走到尽头。企业下沉的现象,充分证明企业单干思路是有问题的。

企业应该与政府密切配合。同时,企业应该广泛结盟,通过企业之间的技术联盟和标准联盟,提高自己的地位和竞争能力。闪联为例,联想在过去处于产业链的低端,受到上游厂商的控制。很难与上游厂商分庭抗礼,联想通过与其他国内企业联合制定和推广闪联标准,受到国际巨头的重视。国际巨头开始申请加入闪联;同时邀请联想加入国际巨头俱乐部——DHWG(数字家庭工作组)。联想的国际地位和产业地位得到极大的提升。

第二节 中国新全球主义的国家标准战略建议

实践证明,市场换技术的思路、制造大国的思路、政府主导的思路和企业单干的思路都是行不通的。中国必须通过新全球主义战略,制定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准,建立自主的国家创新体系,从而实现产业和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但是,中国如何可能制定自己的标准,实现跨越式发展和崛起呢?研究表明,中国存在成功的机会:ICT正在经历巨大转型是重要的机会,同时中国具有自身的独特优势。中国应该调整标准政策、推进联盟战略,制定企业导向的标准。

5.2.1 ICT转型的机会

目前整个信息与通信产业都在经历巨大的转型,这个中国这个信息大国带来巨大的契机。如果中国能够抓住这个趋势,制定几个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准,能够改变目前信息产业受制于人的状况。

电信领域,移动通信网络正由2.5G朝3G转变,窄带通信朝宽带通信转变,有线接入朝无线接入转变。网络领域,互联网正由IPv4朝IPv6转型;网格迅速发展,应用框架正从WWW网络朝GGG网络转型;无线射频技术(RFID)和电子条码技术正在形成“物联网”。软件领域,软件朝网络和应用转型,出现中间件和应用平台,同时面向构件的复用技术开始兴起,LINUX软件体系迅速发展。硬件领域,通信芯片和其他专用芯片前景很大、从32位过渡到64位计算技术。同时,多网融合,包括3C融合,3网融合不断深入,网络融合开始形成关联增值产业。目前中国正在这个领域部署自己的标准战略,包括TD-SCDMA、IPV6、RFID、LINUX和闪联标准等。

5.2.2 中国的独特优势

中国具有一些特殊的优势,使得中国有可能成功制定自己的标准。这些优势包括:技术实力的提升、市场优势、制造优势、人才优势。

n 技术实力的提升

随着中国优秀的制造企业朝核心技术迈进,中国企业的技术实力有很大的提高。如华为集团、联想集团等制造巨头都逐步朝核心技术领域迈进;同时,许多技术型的中小企业,如西电捷通,创新势头正猛。技术实力的提升是制定的标准的前提和坚强后盾。

n 市场优势

市场优势是复杂标准时代的重要竞争优势,巨大的市场足以支撑标准用户到达临界容量。民族国家对市场具有较强的控制力,一旦中国企业的技术开始进入领先行业,关键时候借力政府力量,中国可以迅速地实现和平崛起。

n 制造优势。

中国制造业近年来得到长足发展,总量已升至世界第四位。中国制造围绕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环渤海湾,形成了在世界上有重要地位的区域制造中心,同时,中国开始出现富有竞争力的制造企业,如联想集团、华为集团、格兰仕等。

n 人才充足。

包括微软和英特尔等在内的200多家跨国公司纷纷在中国设立了研发中心。中国的研发吸引力持续上升,中国拥有位列世界第二位的研发人员数量,拥有比日本还多的博士,以及和美国数量接近的理工科毕业生。

5.2.3 中国的联盟战略

日本和韩国在某些领域是技术强国,但是中国具有广大的市场,因此在标准制定问题上具有互补的优势。中国,应该坚持自主的标准体系和科技创新体制前提下:联日韩对抗欧美。中日韩三国政府已经合作建立开放源码软件推广体——“中日韩开放源码软件(OSS)推进协作组织”,考虑操作系统的标准化问题。中、日、韩三国家庭网络标准化组织——中国闪联(IGRS)标准工作组、日本ECHONET协会及韩国家庭网络论坛在韩国汉城共同召开中日韩三国家庭网络标准化国际研讨会。成立合作联盟,加强技术交流和产业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取长补短,共同研究和制定中日韩三国的家庭网络标准。

同时,中国完全可以与欧洲联盟,对抗标准秩序中的美国主导。中国大唐TD-SCDMA标准与国内中兴和欧洲的西门子进行合作。甚至可以与美国其他公司进行合作,对抗跨国巨头垄断标准。

著名的IT专家姜齐平指出:“中国应尽可能采取广泛的国际合作,在不同地区、不同国家、不同跨国企业之间,寻求有技术实力的国际力量进行合作,分化国际垄断势力,使自主技术标准体系的建立减少阻力,为此需要建立开放的国际合作,同时注意保持标准制订、实施和市场化不同阶段利益的充分协调。”我们要在积极稳妥协调利益的同时,建立最广泛的标准“统一战线”,实现中国在标准领域的突破和崛起。

5.2.4 中国的标准政策的调整

n 国家知识产权政策、标准化政策和产业研发政策的协调。

首先,要改变过时的标准政策,抛弃单纯的“采标率”和“参标率”的思想,在与国际接轨和接受国际标准的同时,大力提倡自主知识产权标准的制定。在标准制定和推广问题上,既要考虑TBT协议和国际兼容问题,又要考虑TRIPS协议和标准的私有利益问题,必须制定标准化政策。

逐步建立完善自己的知识产权战略和政策,要将知识产权政策、产业研发政策和标准化政策协调起来。在制定标准的过程中,我国政府跨部门的高层协调及部门间必需协调一致。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加强政府自身协调,消除部门分割、各自为政现象是提高我国技术标准战略竞争力的必要保障。同时,应该提高协调机构的地位,甚至成立统一的高层政府部门,负责知识产权战略和标准化战略。将分散的标准化战略制定任务做一定程度的集中。

n 反垄断法(规则保障)的制定。

近10年来,跨国公司凭借技术、品牌和规模等优势,在中国经济各个领域,尤其是在软件、感光材料、电脑、手机、轮胎等行业的强势扩张,已经影响到国内企业充分、自由、公平地参与市场正常竞争。中国目前急需一套完备的针对垄断和不公平竞争的法律系统,应加快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制订《反垄断法》。对中国本土企业和本土市场进行合理的保护。

n 倡导企业主导的标准制定

过去中国标准制定主要是政府导向,重政府,轻市场;重制定,轻推广。当今世界国际竞争的重心已从国家层次转向企业层次,国际经济规则留给政府干预贸易行为的空间越来越小,而给企业行为留下的活动空间越来越大。政府应该在国内构建合理的公私关系,在知识产权和标准制定领域开展政府、研究机构和企业合作。企业是创新的主体,也是标准制定的主体。国家需要转变自身的创新体系,通过企业创新体系和国家创新体系的良性互动,实现国家创新体系的完整和发挥效能。建立以企业为主导的标准制定与产业化的体制。

n 充分鼓励行业协会真正代表企业的利益,鼓励行业协会成为技术联盟和技术标准的支撑力量。

行业协会是市场标准制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作用因素。发达国家许多标准都是通过行业协会建立起来的。我国行业协会总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很多欠缺规范之处,留有太多的行政计划的残留痕迹。行业协会在代表行业企业利益,制定行业标准方面能力还很弱。这方面需要更多的努力,鼓励行业协会真正代表企业的利益,鼓励行业协会成为技术联盟和技术标准的支撑力量。

第三节 中国新全球主义的企业标准战略建议

5.3.1 中国企业必须参与国际标准制定

n 通过参与标准制定,建立技术联盟,学会运作联盟和技术网络的能力。通过加强企业之间的技术合作,逐步形成企业主导的行业协会和形成协会标准。

n 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和国际事实标准制定工作。与发达国家企业展开技术合作。

n 构建合理的公私关系和企业联盟关系,在知识产权和标准制定领域开展政府、研究机构和企业之间的合作。

n 通过制定自主知识产权标准和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可以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地位。

5.3.2 企业参与标准制定的关键问题

n 产业转型

产业转型是后发国家标准制定的时机,也是后发国家企业参与标准制定、重新构建产业秩序的时机。目前ICT领域正发生巨大的转型,ICT出现两大趋势:融合趋势和应用趋势。

融合趋势主要表现在:从单点突破点到面的突破;从单一领域的应用的到整体应用;从组件级别的创新到系统级别的创新;从局部的智能到网络的智能。信息终端层面上,首先是各种不同的终端的关联,其次是功能组件的融合、重组、创新,出现新的杀手级应用。融合的本质是割裂终端的发展多向性和关联的整体性之间均衡。企业级应用层面上,首先是不同的系统通过动态部署技术共享资源,通过企业应用集成技术共享数据。其次是企业应用软件的构件化、平台化大趋势。融合的本质是单个应用系统灵活性与整体系统协同性之间的均衡;通信层面上,首先是互联网开放的体系架构与高度可管理的电信网互连和融合,形成一系列不同的开放性和可管理性的组合;其次是软终端和新一代面向业务的通信平台浮出水面。融合的本质是可管理性和开放性之间的均衡。网络层面上,节点的智能的单点突破将被另一条路——整体的网络智能所均衡和中和。智能网络将会成为网络发展的一个转折。融合的本质是局部节点智能和网络整体智能之间的均衡。

图表 5.1 ICT的转型

每一个产业,融合和转型的关键是出现标准:一个架构体系和一组协议。架构体系和协议构成的新体系的基础,而一个行业也许会涌现出一到两个这种标准,行业的发展就会在不同标准之间和同一标准的内部阵营的互动中前进。

围绕转型形成的产业生态包括:系统级的厂商和组件级的厂商。两者是相互配合的:通过标准的架构和协议,系统级厂商可以鼓励客户使用其他组件级厂商的知识和产品。其他组件级厂商的发展,会增加了整个阵营的力量,从而给系统级厂商带来显著的网络效益。

顺应这一趋势,中国目前正在制定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准包括TD-SCDMA、IPV6、EVD和闪联等,这些协议都是与ICT转型趋势相一致的。中国企业如果能够能够抓住这一趋势,制定自己的标准,中国可能涌现系统级的厂商,围绕系统级的厂商,能够形成中国的产业链条,促进中国由信息大国朝信息强国转变。

目前这一领域不仅中国标准在制定之中,世界巨头们也在紧张的布局和划定势力范围。以闪联为例,目前国际上出现两个类似的标准:DHWG和U-PNP。U-PNP是由INTEL牵头,600多家企业,主要解决“即插即用”。DHWG(家庭内部娱乐等设备的互联)是由INTEL和SONY等巨头牵头,联合17家电子信息产业巨头成立的。DHWG和U-PNP与闪联相比,首先,DHWG和U-PNP仅仅涉及到闪联的第一个层面,是低层的技术;闪联还关注到上层的应用;同时,闪联标准比DHWG和U-PNP更加广泛,包括个人终端互联、企业信息应用、社会信息服务等领域。可以看出,世界巨头都想在产业转型时期抓住机会,强化他们目前的垄断和对产业链的控制。闪联作为中国的自主知识产权的开放标准,凭着诸多优点,在标准竞争中引起广泛的注意。

n 应用导向

应用趋势在ICT领域表现明显:ICT领域出现由“技术导向”向“应用导向”转型。过去二十年的发展,主要是技术导向推动产业的发展,技术是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今天,这种技术导向慢慢被应用和内容导向所取代。目前产业界形成的共识是应用技术将慢慢成为主流,技术将慢慢成为背后的平台。中国市场很大,消费者群体广泛,中国企业在应用层面具有优势,因此中国制定应用导向的标准更容易成功。

以闪联为例,闪联体系架构分为六层,其中设备连接层、传输和网络层协议层都是后台技术,是基础层面的协议。而IGRS基础协议,IGRS应用框架和IGRS应用层是闪联协议的关键层级,设备传输抽象层将底层的技术和协议进行屏蔽,使得上层开发更加简易和透明。

图表 5.2 闪联(IGRS)体系架构

闪联是一个应用导向的标准,它通过设备传输抽象层将底层的技术和协议进行屏蔽。让开发者更加关注上层的应用和增值空间,可以说闪联正是看准关联增值产业的大饼。闪联标准具有三个层次:一、智能互联:通过傻瓜化的智能互联给用户提供方便性。二、通过资源共享,提升多个设备背后的网络的价值。三、通过服务协同,设备之间的互操作,为更多的增值服务提供平台和基础,甚至形成一个关联增值产业。以闪联协议为基础和平台,形成一个关联增值产业,通过设备互联实现设备背后不同网络的互联互通,通过网络资源的共享和互操作,带来巨大的产业机会和产业增值空间。

n 企业联盟

前面已经指出随着技术复杂度增加,复杂标准时代的将要来临,联盟已经成为技术创新的主要形式之一,成为制定标准的主要形式。可以说,运作联盟是标准化工作的重心和实质,而标准文本只是其中的重要成果之一。后发国家制定标准必须形成联盟,这不仅是因为标准时代意味着联盟时代,竞争合作成为主流现象;而且是因为,后发国家技术创新、市场运作的能力都比较落后。这样的联盟包括产业链联盟、国内企业的联盟、甚至包括与国外企业的联盟。

联盟成为标准制定和推广的必要条件和重要的推动力。以闪联标准为例:闪联的诞生和目前的成功深刻说明了联盟是标准制定和推广的必要条件和重要的推动力。闪联理念首先起源于联想研究院研发的关联应用技术战略。最早的想法是让联想自己的设备互联互通。后来,联想与国内信息设备制造业的顶尖公司——长城、TCL、海信、康佳等公司高层沟通,因为3C融合已经被业界广泛接受,联想提出关联应用的理念,受到这些企业高层的广泛认同,甚至他们也都在这个方向和领域拥有独立的创见。于是一个企业级的标准发展成为产业标准。

信息设备制造产业以往存在价格联盟,但是很少有技术联盟,闪联是第一家技术联盟。确定五家发起人中,3家家电厂商,平时都是竞争对手,却坐到一起来实现同一个技术目标。这是因为他们意识到关联增值应用将会催生一个产业的发展,非一家企业之力所为。闪联标准,也非一家企业利益。2003年5月,在信息产业部牵头下,五家发起人召开研讨会,讨论制定标准的可行性,获得一致认可,标准组酝酿成立。

这种联盟的思路和开放的模式,不断促进闪联的发展,目前闪联的联盟成员由最初的12家,发展到今天的30家。通过开放的机制,“闪联”成员之间的团结协作和联合的所形成的合力,不断推动了闪联的发展,这三十家企业,都能对闪联标准作出贡献,联盟中的许多中小技术性企业也为闪联标准贡献了许多技术和思想。

n 研发能力

提高自身的研发能力是标准战略的重中之重。中国正是因为研发能力弱小,造成标准秩序中的缺席。标准和研发具有循环关系:一方面,研发能力落后导致标准的缺失,另一方面,标准的缺失会造成研发体系进一步落后。相反,建立标准的可以促进研发能力的提升,同时研发力量的提升,有助于标准的制定和推广。

目前国内企业正在运作的标准,都有各种各样的企业和研究机构在其中承担研发任务。我们以闪联为例,闪联到目前为止,运作的相当成功,成功有多方面的原因,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联盟企业的技术研发能力。以联想为例,联想在闪联标准组承担主要的技术研发任务,创造了多项专利,这些成功与联想的研发能力是分不开的。而联想的研发能力则得益于联想有效的科技研发体制。联想的技术研发体制重要的组成部分是联想研究院,成立两年,研究院就推出了完善的“关联应用”的技术体系。仅仅一年之后,发起“闪联”标准。实际上,闪联的其他成员也在不断提升自己的研发实力,2004年康佳成立技术研究院,海信成立平板电视研究所。闪联联盟中的技术型的中小企业,具有巨大的创新精神和研发实力,贡献许多技术。

中国企业研发能力的提升,必将为中国标准的制定和推广打下坚实的技术保证。从而走向标准制定和研发提升的正向循环之中。

n 国家支持

我国要建立以企业为主导的标准制定体系,充分调动企业以自主知识产权为基础通过积极参与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保护产业利益的积极性,企业应作为开发标准的主体,标准和产品开发同步进行,开创技术标准的制定应以市场和用户需求为导向的新模式。

政府必须分清两种角色:对内政府则发挥其支持、监督、评审和管理的职能。要在国内让市场决定标准的命运。对外,政府应当发挥保护本国知识产权,保护本国企业利益的作用。发达国家都积极对本土商业利益进行保护,我国就更加应该保护本国的利益。政府的支持是中国标准成功的重要保障,同时,中国标准的失败,政府也难咎其责。

第四节 中国标准的破题

5.4.1 中国标准的破题

由于政府、企业界、科学界的共同努力,目前中国已经有几个高科技标准正在运作之中,有些已经被纳为国际标准。下表显示了我国当前几个标准发展情况:

图表 5.3 中国标准的崛起

名称 RFID EVD IPV6 AVS 闪联 WAPI

简介 条形码的无线版,一种非接触式的自动识别技术 DVD的升级产品,新一代高密度数字激光视盘系统 新一代互联网IP协议,用于扩展目前紧缺的国内互联网地址 数字音视频系统的基础编码标准。 实现多个信息设备间的网络连接、资源共享和相互操作 无线网络连接协议

应用范围 生产、仓储、物流、零售等领域 音频、视频播放 互联网,IP电话,网络设备,移动通信 数字广播、激光数字存储媒体、无线宽带、互联网等 PC、家电、手机等现有信息设备的互联和增值 无线网络的信息安全互连

标准发起人 复旦大学等研究机构和公司。 国家经贸委和信产部主持,北京阜国数字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已成立产业联盟 包括信产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和中国工程院在内的八个部委发起 中科院计算所、清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香港科技大学等 联想等5家国内信息产业巨头 西电捷通公司等

标准发展情况 04年6月提交国家标准;863 专项;我国科技发展的长期发展纲要。 已经开发22项专利,5条软件,大量产品已经上市。 国外IPV6标准已经发展了10几年,但还没有完成。国内正在参与IPV6标准的完善工作。 2004年第一季度申请成为国家标准。会员达到95家,包括中外大学、研究院和著名企业 04年3月提交国家标准;已经研发200多项专利。 国家标准已于04年1月建立,原计划在04年6月强制实施。

标准建立的紧迫性 RFID技术市场将在未来五年内达到数百亿美元的市场空间,它很有可能在几年中取代条形码扫描技术 国外的6C,3C等厂家目前每年向国内DVD厂家收取近10亿元专利费用 中国现有网民6000多万,却只有3000多万个IP地址; 2005年IPv4地址将用尽。 国外组织队国内正在大量使用得MPEG-2标准收费为 每台2.5美元 3C设备的应用和融合是国际公认的发展趋势,在这一领域,国际大公司已开始制定标准。 国内的无限网络标准不统一,并且都没有完善的信息安全机制

标准应用成果 已经生产出国内RFID标准的设备,开始投入使用。 EVD的研发直接打破了国外DVD的技术垄断,大大减少了我国家电厂商的生产制造成本 2004年3月,采用IPV6的CERNET2试验网在京开通,绵延6000公里的网络,速度达2.5G-10G比特/秒 我国AVS标准的制定已经在国际上产生积极影响,MPEG标准联盟宣布最终的MPEG-4AVC标准收费政策为每台编解码产品设备许可费用最高0.2美元,比MPEG-2每台2.5美元降低了一个数量级。 闪联标准组成立不到一年,成员已经扩大到20余家,大量支持闪联协议的产品已经开发出来 标准制订中充分考虑了信息安全因素,有少量产品上市。

相对应的国外标准 日本UID 编码体系和美国的EPC编码标准。 DVD标准 IPV4,发展中的IPV6 MPEG-4MPEG-2 UPNPDHWG 802.11b802.11g蓝牙

面临的困难 标准统一问题、应用系统的开发、安全、隐私保护 相对制造成本较高,片源不足 设备厂商的研发和制造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 标准应用设备有限 国际相关标准正在制定中,需要及时推出更多的产品 国外巨头的压力和美国政府的干涉,此标准应用时间被无限期推迟

未来的发展 未来将建立完善的国家标准,并加入世界标准,建立自己的知识产权标准。 加大推广力度,增加片源,减少制造成本 2005年可能会有一定规模的商用,2008年奥运会,各种新的技术和新的应用将得到大规模的应用 完善标准,生产更多应用此标准的设备 完善标准,扩大成员,完善产品线

第五节 小结

中国的和平崛起,市场换技术的思路、比较优势的思路、政府主导的思路和企业单干的思路都存在致命的缺陷,而不能取得最终的成功。中国必须通过新全球主义的标准战略实现和平崛起。

ICT的转型给中国带来机会,中国的市场、制造优势、人才优势和中国企业技术实力的提升是中国制定标准的基础,中国可以通过国家联盟战略和改革标准化政策实现产业和经济的繁荣。

中国的企业需要抓住产业转型的机会、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联盟为基础、以提高研发能力为支点,以政府的支持为后盾,参与标准制定,提升自己的竞争力。

中国出现了RFID、EVD、IPV6、龙芯、AVS、闪联、WAPI。围绕这些标准,将会形成一个又一个新兴的产业,促进产业和经济的腾飞。

中国标准的成功必将带来中国高科技企业群、产业群和国家经济实力的全面提升,实现从信息大国到信息强国转变,实现国家科技创新体制、国家知识产权和标准化的制度全面创新,从而实现真正的和平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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