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国内报道都把反垄断的矛头指向跨国大公司,而且工商总局的报告也提到外国公司,但为什么没有人提中国那些具有垄断地位的公司?” 英国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Lovells)的律师麦安吉(AndrewMcGinty)在接受《财经》采访时设问。
“中国的垄断最主要是行政垄断。”资深律师、北京市安平城律师事务所主任关安平接受采访时说。关安平曾就职于原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从官员到律师的经历,使他对行政垄断有着清楚的认知。
关安平在外经贸部工作期间曾经参与过1993年《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起草工作。在该法律中,有明确条文规定禁止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进行垄断。但关安平告诉记者,该条款几乎是“一纸空文”。
关安平指出,由于中国正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过程中,尽管市场已经基本形成自由竞争局面,但各个行业中仍或多或少残留着政府主导的影子,行政权力干预经济的现象还很难消除。更多的时候行政权力不一定是直接干预经济,而是把自己的影响力渗透到经济活动中。所以,电力、电信、邮政、民航、铁路等以前直接从国家部委分离出来的行业垄断固然难以根除,一些公用事业部门,诸如教育、医药、出版、旅游等行业及它们的中介机构的垄断行为同样随处可见。
“更为可怕的是,很多垄断行为都是披着法律的外衣进行的。”关安平告诉记者,由于中国采取的立法模式是“部门立法”,而每个政府部门在参与立法的时候都会争取自己部门利益的最大化,通过“立法”的形式来确定自己行为的正当性。这就不难理解电力部门主持下起草的《电力法》,电信部门主持下起草的《电信法》,邮政部门主持下起草的《邮政法》等等,或多或少都能看到垄断的影子。
“我们看外国的垄断,大都是企业发展形成优势地位产生垄断。回过头看中国的企业,那些占垄断地位的企业哪个不是依靠行政权力?”关安平向《财经》表达了自己对《反垄断法》前景的忧虑:“垄断企业所属的部门在行政级别、权力上都不比商务部、工商总局小,《反垄断法》即便出台,执行起来恐怕也相当艰难。”
盛杰民教授对《反垄断法》的前景同样并不乐观,但他表示,不能把解决问题的全部希望寄托于一部法律,“希望《反垄断法》出台和反对它出台的人都过高估计了它的作用。”盛杰民认为,法律的影响是长期和渐进的,不是一部法律出台了,整个社会经济运行秩序就会马上产生翻天覆地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