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福建省工商联获悉,自去年9月开始布置对全省9个设区市随机抽样选择80家私营企业进行的问卷调查,目前已如数回收了问卷。此次调查表明,福建省私营企业的发展呈三大特点。
私企业主文化程度与往年相比有较大提高,而与之相反的是私企业主的年龄结构趋向年轻化。
本次调查表明,目前在私企业主中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35%,其中获得学士、硕士学位的占17.5%;在年龄结构上,40岁以下的占50%,其中31岁至40岁的占46.25%。这与往年调查的私企业主受过高等教育的仅为20.45%的比例数,有明显的提高。受教育程度与年龄结构的变化,使私企业主创业前的身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据福建省工商联2001年2月的调查,当时私企业主创业前的身份,第一位是洗脚上田的农民,占36.21%;第二位是公有制企业的职工,占29.50%;第三位才是党政与科研单位的“下海干部,占17.93%。而此次的调查结果表明,目前私企业主原来从事的职业并列第一位的是专业技术人员、公职机关办事人员、普通工人和个体户,均占被调查人数的15%;并列第二位的是企业负责人和商贸服务人员,均占13.75%;而洗脚上田的农民仅占被调查数的7.5%。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从事私营企业的业主,在回答当初为何要开办私企时,其原因依次为:实现自身价值的有61人,占76.25%;增加收入的有29人,占36.256%;原单位效益不好或下岗失业的有12人,占15%;被别人下海成功鼓舞的有7人,占8.75%;只有1人因原单位人际关系难处理,才决心办私企。
此次调查还表明,由于文化程度与年龄变化,使目前私企从事的行业发生了很大变化。
昔日曾高居榜首的商贸餐饮业,被制造业取而代之,占调查总数的37.5%,而商贸业则从过去的24.14%下降到13.75%。与此同时过去从事社会服务、科研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的比例数,则从1.93%上升到12.25%。
私企逐步向现代企业制度发展已成定势。在这次调查中,有70%的企业已从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模式中过渡到有限责任公司,12.5%的企业已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在企业中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私企分别占63.75%、60%和22.5%。这表明福建大多数私企正逐步向现代企业制度方向发展。企业的规模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从调查中的私企全年销售收入、纳税状况以及税后利润情况可以充分得到佐证。
据调查,2001年私企全年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的比例数,从2000年的25.9%上升到50%,其中年销售收入在1001万元到5000万元的有29家,占36.25%,5001万元以上的有11家,占13.75%,均比2000年提高了20.74%和3.36%;与此同时,私企纳税情况也呈上升势态,在此次调查的80家私企中,年纳税在100万元以上的占27.5%,比2000年上升了14.09个百分点。值得注意的是从来都是“犹抱瑟琶半遮面,不肯正面回答税后利润这敏感问题的私企,此次在调查面前,除了仍有15家表示“拒答外,其中64家明确表示2001年税后利润状况良好———赢利在101万元以上的私企达到19家,占23.75%,其中有1家赢利到1001万元以上。这表明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确立,以及私企的地位不断改善,私企的经营状况呈良性发展势态。
但此次调查也表明,尽管许多私企已逐步步入现代企业管理轨道,但与企业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要求还相差甚远。这从对私企权力象征的“人事任免、工资福利以及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由谁决定调查问卷中,可窥见一斑。调查数据表明,企业重大经营由董事会决定的私企只有37家,仅占46.25%,而由“个人”或“个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决定的分别有19家与24家,两项所占比例为53.75%;人事任免与工资福利,由“个人或“个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决定的分别有16家和28家,两项所占比例为55%,而真正由董事会决定的只有34家,占比例为42.5%。形成上述原因的一个因素,在于调查中私企业主普遍反映“目前很难找到可以完全信任、能够把企业托付给他的管理者。因为在这栏问卷调查中,赞成此观点的有68家私企,占调查总数的比例高达85%。也正因为如此,在问卷调查中,由私企业主兼任厂长、总经理的高达97.5%,只有2家占2.5%比例的私企业主在回答“是否兼任企业厂长、经理一栏中,填上“否。这除了表明私企业主既是劳动者和管理者的特色之外,也从另一方面说明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分离还有很长的路子要定。
调查还表明,私企业主政治意识普遍提高。问卷调查表明,私企业主认为要成为合格的建设者,居首位回答要“讲究诚信合法经营的有56人,占70%;回答要“按时、足额纳税的有43人,占53.75%;回答要“努力发展生产”的有42人,占52.5%。正因为对如何做个合格建设者有比较清醒的正确认识,这些先富起来的私企业主均能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积极投身光彩事业。据调查,在80家私企业主中,参与光彩事业的有71家,所占比例高达88.75%,没参与的仅有9家,占11.25%;捐助社会各项公益事业的款项为2488.2万元,平均每户35.46万元。值得肯定的是,有62个私企业主在问卷调查中回答“捐助公益事业原因时,回答“对社会多做贡献的占调查总数的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