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经济理论界和评论界流行着一种思潮,凡谈到经商或企业发展时,必谈“微利”和“微利时代”,并有文章告戒企业家和投资者:“你别再指望一口吃成个大胖子的事,别再指望超速的成长超速的暴利。”又说:“你别再指望靠投机取巧可以赢得一本万利,你也别指望靠坑蒙拐骗赚取本不应属于你的那份佣金。”等等,笔者对此倒是有点非议。
1. 微利不成时代
自从人类社会产生“交易”以来,从未因利之多寡而形成过一个“时代”,在任何一个经济发展时期,有赚钱的就有赔钱的,有关门的也有开张的。目前大部分企业处于微利的经营状况的原因非常复杂,但并非不存在暴利,任何时代微利总是占99%,暴利总是占1%,今天仍然如此。反过来讲,是否可以说那些目前只能获得“微利”的企业如果在“暴利”的时代就一定也可以取得“暴利”呢?如果以“微利时代”为借口而掩盖了企业经营决断力的薄弱、决策的失误或操作水平的低下,对社会则是不公平的。从来没有“微利时代”,只有微利的企业和微利的企业经营者,并且微利的企业永远是墨守成规的企业,微利的企业经营者也是不成功的经营者。有的文章中说内蒙伊力集团是微利的企业,笔者认为伊力集团不是微利的企业,一个微利的企业能够达到年均增长利税45%的速度吗?一个微利的企业能够在96年上市时总股本是5016万元而到目前已达到拥有固定资产8亿元吗?股市上的配股发行收获也是“利”。“利”不单是单一产品的利润回报,“利”应是投资的整体收益。所以谈微利时,不能只凭伊力一只冰激凌只赚1分钱就确认伊力集团就是一个微利企业,并且处于“微利时代”,这是一种误导。
2. 投机取巧是最高级的经营手段
好象已经有很长的一段时间社会上没有对“投机”问题再发生过争议了。投机的概念在中国人的心目中目前也不知是个“贬”还是个“褒”?过去在文化革命时代,曾记得还有一种“投机倒把”的罪名,其实在经济学中至今也没有对“投机”给出过准确的定义,我记得有一种说法是从无法预知投资结果的角度来定义“投机”的概念,但对于投资来说,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中,又有那一种投资是可以在事前对结果就有十分准确的判断呢?所以从广义上说,投资就是投机,只有程度不同而已。笔者以为,是凡投资必要寻求深度投机的可能,否则倒是真的只能是“微利”了。无论是确定投资项目的过程,或是营销产品的策划,都要有投机的水平,投别人还未发现之“机”,投领先一步之“机”,这也正是微利企业所不具备的能力。至于“取巧”则不必再谈,总不能不取巧而取“笨”吧。微利的经营也正是“取笨”的结局。
3. 提倡暴利是正确的方向
只要有交易,就要提倡暴利,只有暴利才能发展经济。劝导企业去安于微利,或者宣传“微利时代”的舆论,对于企业来讲,无疑是一剂安眠药或麻醉剂,当然优秀的经营者不会去吃这剂药。我们现在所面对的问题是如何去取得暴利?取得暴利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和素质?记得改革开放初期第一批能够走上经商道路的人们一般文化素质都不高,甚至有些人还是“劳改释放人员”或社会上的闲散人员,他们曾经在当时的商品经营中取得过一段时期的暴利,这正是他们具备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取得暴利所需要的素质,就是胆大、吃苦耐劳和头脑灵活。当时流传的一句话叫“搞导弹的不如卖茶叶蛋的”,笔者曾对此不以为然,就是说搞导弹的未必有卖茶叶蛋的胆大、吃苦耐劳和具有灵活的经济头脑。现在知识值钱了,国家最近开始对部分大学教授实行招聘制,年薪可以定为10万元人民币,但是未必所有的知识份子都可以拿到这个待遇,又需要具备高级文化科技水平的素质。所以获得暴利需要素质,一定的时期需要一定的特殊的素质,比尔·盖兹不就是因为具备了技术领先的素质而取得暴利的吗?难道应该去劝他不要去“指望超速的成长超速的暴利”吗?现在还有一种说法叫做“同质化”竞争,都去说现在的产品已经趋于同质了,其实还是优质的少,劣质的多,要想取得暴利,就要在优质上下工夫。微利或者微利时代等同于劣质或劣质时代,同样不应该被提倡,只有提倡暴利才是发展经济的正确的方向。
至于“你也别指望靠坑蒙拐骗赚取本不应属于你的那份佣金”倒永远是正确的,但是微利未必不等于坑蒙拐骗,而暴利未必等于坑蒙拐骗。是否可以这么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