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这样认为:“第一”在国外很灵,在中国就不成,而且有很多案例可以证明其观点的可信度。比如众多的发明某个家用电器的企业,以及某个行业的先行者,均未成为中国市场上的“生力军",更谈不上市场上的“龙头老大”,有些甚至早早地被淘汰出局。近来又有许多关于专利权拥有者痛心疾首、控告专利被侵权的案件发生。那么这种现象是偶然的还是必然的,有没有办法避免它的发生?企业应当追求创新还是等别人发明之后再设法仿制?先行者优势体现在哪些方面?
首先让我们探讨一下有关市场竞争四阶段的概念。第一阶段是初级竞争,厂家实力还不强,竞争者不多;第二阶段是无序竞争,厂家实力依然不强,但竞争者大大增加;第三阶段是完全竞争,经过淘汰,剩下的都是实力强的厂家,同时竞争者数量依然很多;第四阶段是垄断竞争,经过艰苦的拼搏,绝大多数企业被淘汰,仅剩下三到五家大型企业,竞争进入稳态。
通常说来,一个产品刚刚|问世时,竞争并不激烈,除了发明者以外,可能仅有极少数厂家参与竞争,如果发明产品的企业在推出产品之前并未考虑好如何尽快从初级竞争阶段过渡到垄断竞争阶段,也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自己,就必然会进入没有战略的随机经营。如果运气好,可以赚几年钱,如果运气不好,市场很快被跟随者侵蚀。
当然有些是合法的竞争,有些是假冒伪劣产品,但是最终结局都是导致许多企业血本无归,对创新失去兴趣,感觉对企业的控制有心无力。
要解决这个问题有两条路可走,但是无论走哪条路都必须有一条明确的经营战略和市场战略,有一整套实施方案,绝对不能“跟着感觉走”。
道路之一::如果发明产品的企业认为无法阻止其他企业的加入,更不能抗拒大企业的冲击,就要考虑协同竞争的战略,也就是说将产品设计公开,以许可证方式和优惠的价格转让给其他有兴趣的企业共同协作开发市场,一来可以把“馅饼”做大,二来可以打消其他企业独立开发类似产品的念头,保持自己的领先地位,等到“馅饼”做入以后,各企业之间通过品牌竞争,扩大市场份额。这在理性的市场经济环境中是十分普遍和流行的一种方式,也是有利于行业发展的模式。
道路之二:如果发明产品的企业认为可以独霸一方,企业靠自己的实力有足够的把握迅速进入垄断竞争状态,就要加快产品开发和市场推广的步伐,发挥出先行者优势。同时企业要动用各种手段保护自己,如申报专利,控制销售渠道,利用品牌和服务优势拉开距离, 过河拆桥,打消潜在竞争者加入本行业的念头。建立起进入壁垒,提高进入难度。当然企业不能追求暴利,否则必定会招来一大批有实力的企业不惜代价加入竞争,到那时想把对手挤出市场就难了,很容易进入无序竞争和完全竞争的阶段。
不管是哪一条路,都要注重企业生物链的营造,从整体资源上占有优势,使企业在一个相对宽松的环境中按有利于本企业的游戏规则生存与发展。这样就可以真正享受先行者优势带来的诸多好处,保持长久的竞争优势,成为市场上的胜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