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关:如何利用传媒集体浮躁--从今年的媒体对标准法规的解读变误读说起
当解读法规的连相关法规前后生搬硬套的时候,当解读标准的连标准长什么样都不清楚的时候,那么把上海居住证制强调成“三天以上要办证”,把一个推荐性行业标准忽悠成强制性国家标准,解读成了误读似乎就成了再自然不过的事儿了。
近日,一批与百姓的生活密切相关新法规实施,如新版车损险500元以下损失不赔、公路不能滥收“买路钱”、宠物看病将有处方药等,这些还都是在“点”上。不过到了保暖内衣标准就面目全非成了必须明示保暖率等。让人非常不解的是,这么一条如果看过标准或者打个电话就能核实的“假新闻”(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针织品分会秘书长邢志贵语)却被全国上上下下数百家媒体以讹传讹,几乎成了解读这个标准的“标准”口径。对标准化法稍微有点常识的都明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其中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对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而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具体来说,按照《针织保暖内衣》这个行业性推荐标准,保暖率可以明示,也可以不明示,这完全属于企业的自愿行为,并非强制规定。与对保暖内衣标准误读几乎相同的是,本来是“保障来沪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本市人口管理,促进人口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府服务水平”的《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被解读成“来沪三天就需办证”,以致引起“是不是舒马赫来上海也该办居住证”的质疑。其实《规定》中这样的字眼根本没有,“三天以上要办证”原本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的。新闻报道应该核实、核实、再核实;新闻的真实性原则正是新闻与娱乐宣传的根本差别。如今很多娱乐信息节目在实际操作中强调第一时间披露,而新闻报道强调真实性是第一位。但在“必须明示保暖率”、“来沪三天需办证”这样的“假新闻”中,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原则被一而再再而三地抛弃了,取而代之的是类娱乐新闻的以讹传讹。新闻要取信于人,最关键的是必须要有可靠的事实依据,就象《礼记》中所言“无征不信”,这里的“征”就是证明、验证的意思。也就是说,如果不证明、不验证,拿什么让人相信你。实际上,在这样接二连三发生的解读变误读的背后,暴露出传媒的集体浮躁。部分记者、编辑在维护大众知情权、监督行政行为的强烈冲动下,放弃了“真实性”这一新闻第一要义的坚守,捕风捉影而不做耐心细致的调查采访,道听途说而不做认真深入的分析思考,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陷入望文生义、甚至文不望就生义的主观判断之中。这样一来,“必须明示保暖率”、“来沪三天需办证”这样的“新闻点”就被未经核实地制造出来并大肆流传,真正的信息点反而被抛在一边,没多少人挖掘。大众传媒的作用,就是最大限度地传播各种信息,帮助人们尽可能地减少信息不对称程度,遗憾的是,“必须明示保暖率”、“三天就需办证”等类似‘假新闻’的频繁登场令诸多媒体辜负了公众赋予的神圣责任,滥用了公众的信任,同时也伤害了自己,降低了自身的公信力。对娱乐圈以讹传讹的明星绯闻,人们可以一笑了之,权当谈资;但如果传媒浮躁到在法规、标准这样可能涉及到每个公众利益的事情上还追求“明星绯闻”效果的时候,那读者对这样的媒体同样一笑了之的日子也就不远了。但作为公司,为打击竞争对手,追求利益,利用传媒的集体浮躁,则是另外一种公关方式。今年的保暖内衣标准误读事件,已经提供了一个利用传媒的案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