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视觉照明 《商超视觉营销》连载-商超内外的灯光与照明设计



霓虹灯

  霓虹灯在夜市中虽不能说独领风骚,但也出尽了风头。每当黄昏之际,各种霓虹灯就迫不及待地闪闪灼灼发出绚丽的灯色,入夜后更是争相辉映,烘染出一派五彩缤纷的都市生活情调。从商店招牌、广告牌,到装饰灯光,凡是夜间营业的商店都离不开它。

霓虹灯是弯制的玻璃细管,抽去管内空气充入少量的氩或氖性惰性气体,在管子两头装两个电极,电流通过时,所充的气体不同,就能发出不同的色光,若在管内壁涂上荧灯物质所获颜色更多。这种“发光气体放电管”在十九世纪就有人研究,到1910年,充以二氧化碳气近似日光灯管在英、德已被用来照明,不过因费用高而不普及。同一年法国人克劳特用氖气充进灯管,发出了穿透力极强的明快的桔红色光,从此就用“Neon”(氖)来称呼各种能发出不同色光的玻璃细管。中文音译为“霓虹”。

  一次大战结束以后,霓虹灯首先在西欧各国商业中心风行起来。由于细细的玻璃管可以弯制成需要的文字和简洁的图象,能发出明亮鲜艳的各种色光吸引顾客,受到商店经营者的欢迎。各地商店竟相效仿,设计师也随之翻出许多新的花样。把各种气体按不同比例混合光色就不同。加进一些水银,色光的种类能变得更多。如再配上不同颜色的玻璃管,更能把色彩的范围扩大到非常的丰富。

  制作霓虹灯首先要画出色彩的效果图,选定后在硬纸板上放至实大的反面图样,便于工人施工时按照图样弯制,并把成品覆在图样上进行检查。弯管工作完成后再经过冲洗、封装电极、抽气、充气等工序,最后经过试管,一件霓虹灯招牌(广告牌)就制作完成了。

  卖场内的照明非常重要。首先,灯光可突显店内所陈列的商品的形状、色彩、质感,吸引路人注意,引导其进入店内。因此卖场灯光的总亮度要高于周围建筑物,以显示明亮、愉快的购物环境。其次,光线可吸引顾客对商品注意力,因此卖场的灯光布置应着重把光束集中照射商品,使之醒目,应在商品陈列摆放位置的上方布置五颜六色的灯光,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望。

  一、光与色

  

  白炽灯光耀眼而显得热烈,荧光灯柔和,一般商超都是两者并用。从商品色彩来看,冷色(青、紫)用荧光灯较好,暖色(橙、红)用白炽灯更能突出商品的鲜艳。服装、化妆品、蔬菜、水果等使用白炽灯、聚光灯则能很好地突出商品的色彩,创造气氛。

  二、光源的位置

  不同位置的光源给商品所带来的气氛有很大的差别:

  1.从斜上方照射的光。这种光线下的商品,像在阳光下一样,表现出极其自然的气氛。

  2.从正上方照射的光。这种光可制造一种非常特异的神秘气氛,高档、高价产品用此光源较合适。

  3.从正前方照射的光。此光源不能起到强调商品的作用。

  4.从正后方照射的光。在此光线照射下,商品的轮廓很鲜明,需要强调商品外形时宜采用此种光源,在离橱窗较远的地方也应采用此光源。

  5.从正下方照射的光。能造成一种受逼迫的、具有危机感的气氛。

  在以上不同位置的光源中,最理想的是“斜上方”和“正上方”的光源。另外,对于旧灯具要常换常新,更换一个壁灯、改变一个吊灯灯罩的色彩都可表现出与过去完全不同的气氛。

  三、照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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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整体照明方式上,要视商超的具体条件配光。灯光的使用上可采用以下方式:

  1.直接照明:光源垂直往下或直接照在陈列商品上,在需要高亮度的大型商超中使用。

  2.间接照明:又称建筑化照明,是将光源隐藏在天花板、墙壁内,借着反射的亮度照明的方式,在中小型商超和高级餐厅用得多。

  3.半间接照明:利用托架照明、垂吊照明之类的器材,借着天花板、墙壁,利用反射光源照明,专卖店、小型商超采用此法。

  4.集束照明:采用几组灯光交叉射向某处。

  5.彩色照明:利用彩色灯泡,或将彩色光片加在灯前,变化出不同色彩的灯光。

  在均衡分配商超内的照明亮度时,应以全体照明的店内平均亮度为1,店面橱窗为2~4倍,店内正面深处部分为2~3倍,商品陈列面为1.5~2倍,需加倍亮度的地方只要加上局部照明即可。

  四、防止照明对商品的损害

  有时候,当顾客拿起商品时才发现商品有些部分已褪色、变色,这样不仅商品失去了销售的机会,同时也使卖场的信誉大打折扣。为防止因照明而引起商品变色、褪色、变质等类似事件的发生,在平时应经常留心以下事项:

  1.商品与聚光性强的灯泡之间的距离不得少于30厘米,以免光线的热量、灼烧导致商品褪色、变质。

  2.要经常查看资料和印刷品是否有褪色和卷曲的现象。

  3.由于食品在短时间内容易变色、变质,所以要远离电灯。

  4.对逐渐暗淡的电灯要在其“寿终正寝”之前提前更换。

文章出自作者刚刚由广东经济出版社出版的《商超视觉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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