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企业应加强合作,优势互补,推动了台湾经济的转型升级和大陆经济的快速成长,同时也像连战先生所言“两岸共同赚世界的钱”。
台商投资大陆创造了良好的经济绩效。至2004年底,台商在大陆协议投资项目累计为64626项,金额达799亿美元,平均单项投资额为124万元,实际到资396亿美元。台商企业投资对祖国大陆的社会经济建设和综合国力增强是有益的,尤其是沿海地区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台湾企业的贡献是显著的。
2004年,两岸贸易总额为783亿美元,其中台湾货物输往大陆为648亿美元,大陆货物输往台湾为135亿美元,台湾享有贸易顺差512亿美元之多。从1992年起,中国大陆一直是台湾地区最重要的顺差来源地,累计超过2700多亿美元。台湾外贸循环已从过去“日本提供技术——台湾加工生产——外销美欧市场”的“传统三角模式”转变为“日本进口——台湾设计——大陆加工——美欧销售”的“四角模式”。这是10多年来台湾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目前,这一贸易循环模式进一步向“日本进口——台湾设计——大陆加工与销售”的“新三角模式”转化,对中国大陆的市场依赖度进一步加深。从长远趋势看,这种相互依赖关系最终将走向“双环模式”,即逐渐转变为直接运用大陆技术与市场的“大陆——台湾”之间的贸易循环。因此,两岸贸易市场格局的变化趋势有利于大陆与台湾企业进一步加强互补合作关系。
两岸自然条件、资源状况、经济技术水平存在一定的差异,许多产业的关联性与互补性较强。大陆企业人力资源丰富,企业成本明显较低,生产竞争力较强,但资金相对缺乏,企业管理经验和技术商品化能力较弱;而台湾企业却具有相对充沛的资金、较强的技术商品化能力、企业经营管理经验、国际营销渠道等优势,但受到地域及市场较小、资源缺乏的限制,以及劳力短缺、工资过高的压力,经济转型和升级遇到瓶颈。两岸企业通过生产要素的交流,将各自的企业优势结合起来,进行合理的资源配置和有效的分工合作,可以充分发挥互补、互利的经济效果,从而带动两地企业的发展。尤其是台湾有限的经济资源和空间,要求岛内生产以至服务企业将视野扩大到海峡西岸,通过融合并吸纳大陆的资源,拓展台湾企业的发展空间,促进经济转型。在21世纪初期,随着两岸相继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及内地与港澳 CEPA的启动,台湾企业,尤其是技术型生产企业更加积极主动地与大陆建立更紧密的经济合作关系,为产业升级开辟一条出路。
总之,海峡两岸的企业交流只要顺应历史发展潮流,遵循市场经济法则,促进合作关系朝更加紧密、更加自由、更加相同的方向发展,就能达成互利双赢、共同繁荣的局面,从而创造两岸关系稳定发展的有利条件。
作者简介:李非,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两岸关系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委员、全国台湾研究会理事、海峡两岸关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