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有了买方市场,应收账款和现金流就成了一对永恒的宿命冤家。面对销售量和市场份额的增长,企业本应该精神抖擞。可伴随而来应收账款增加、资金占用、回款乏力、呆坏帐增加,企业常常力有不逮,不仅导致扩张减缓、机会的丧失,有的甚至现金流断裂,基业大厦毁于一旦。很多企业选择了现金流优先的安全做法,放弃一部分市场机会来降低风险,但这不过是用长远的利益兑换成眼前的利益罢了。然而中集集团巧妙地解开了这对死冤家,不仅应收帐款没有成为企业的负累,反而成了融资的手段。这就是——应收账款证券化。
2004年11月初,中集对前三季度经营状况进行大盘点,报表显示中集主营业务收入猛增85%,但同时应收账款也升至87%,急速增加的应收账款和负现金流将投资者和分析师的目光齐齐吸引到中集身上,甚至有人发出了“红旗还能扛多久”的质疑。但是随之公开关于中集集团应收帐款证券化业务的报道将所有人的疑问瞬时化解得烟消云散。
12月25日,交行总行审贷会批准深圳分行向中集发放一笔3000万美金无追索权的保理融资(表外融资),买断中集集团的应收账款。这是在保理业务(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合同基础上加以修改,做成无追索权的、余额控制(在不超过余额的情况下可以滚动使用资金)的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中集集团率先成功实施应收账款证券化的经典案例浮出水面,并引起广泛关注。
由于集装箱行业的特殊性,中集的销售收入基本采用赊帐方式,很少有现金交易。而集装箱的生产投资需求庞大,这就需要公司拿出一种独特的融资方式,它既要加速回流资金,又要保持公司财务状况的优化与资金结构的稳定和安全。
在采用资产证券化之前,中集主要通过发行商业票据直接在国际市场融资,但商业票据的稳定性因国际经济和金融市场的变化而波动。在1998年金融危机中,原有银团中的部分银行收缩了在亚洲的业务并退出了7000万美元商业票据银团。虽经多方努力,成功续发商业票据,但规模降为了5700万美元。为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保持集团资金结构的稳定性并进一步降低成本,中集集团开始了与多家国际银行进行金融方面的创新。
2000年3月,中集集团与荷兰银行在深圳签署了总金额为8000万美元的应收帐款证券化项目协议。在3年的协议有效期限内,中集集团将发生的8000万美元以内的应收帐款全部出售给由荷兰银行管理的资产购买公司,由该公司在国际商业票据市场上多次公开发行商业票据。通过这一协议,中集集团只需花两周时间就可获得本应138天才能收回的现金,加快了资金周转。
应收帐款证券化的操作流程:
截止到2004年6月,中集使用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累计融资超过10亿美金。但是截止2004年11月,公司50亿元销售收入里只有2亿多的应收账款,从没有发生过坏帐,预收账款形式大大缓解了公司的资金压力。
此外,资产证券化方案的另一大优点是公司得以将大量的应收账款直接从优质资产负债表上移开,从而优化公司财务状况。当时中国银行发行的三年期美元债券成本为LIBOR(伦敦银行同业协会拆借率)+274BPS,财政部发行的三年期美元债券成本为LIBOR+120BPS,中集1998年续发的5700万美元的一年期商业票据的综合成本为LIBOR+91.22BPS。而2000年以资产证券化方式发行8000万美元三年期综合成本仅为LIBOR+85BPS,节省了成本就是为企业创造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