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健力宝股权争斗已来一直三缄其口的三水区政府终于公开表态。5月19日上午,三水区政府宣布已经与汇中天恒签署《关于汇中天恒与三水公投就健力宝集团有关问题的合作协议》,健力宝的过户手续也已经开始办理(新京报2005年5月20日)。曾经沸沸扬扬的健力宝事件也许可以暂时平静一时,但是从这一事件的发展历程,我们不仅仅看到张海这样翻云覆雨的资本运作高手的倒台和一个个热闹的新闻,我们更需要看到的是国企改制中暴露在人们面前的问题。可以说健力宝事件仅仅是我国无数的国企改制中的一例,透过这一事件得起起落落,折射出国企改制中的种种制度缺陷以及地方政府在国有资产管理问题上的无能与无奈,这些问题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也可以概括为国企改制的四大黑洞。
黑洞之一,国企改制一窝蜂。近几年,在“国退民进”的口号之下,同时国内舆论也一再大造声势,国企一夜之间成为烫手的山芋,各地政府争先恐后的将旗下的国有企业改制和出售。而在国内大量国有企业的变换身份的同时,除了一些各级政府部门红头文件,却几乎没有关于国有企业改制的法规,法规缺位造成的最大问题是改制对象不明确,这就让很多人有了可乘之机。
首先,对于是盈利企业和亏损企业谁应该改制不明确,谁先改制也不明确。各地往往是觉得亏损企业增加财政负担和压力,出于甩包袱的目的首先出售亏损企业,对于盈利的企业则不急于改制。而亏损企业大都难以出手,所以改制往往就是把企业卖给原有的经营管理层。这种倾向对于盈利企业的管理层无疑是一种伤害,对于搞垮企业的管理层来说却是一种极大的激励。这样就导致了盈利企业羡慕亏损企业,并向亏损企业看齐的现象,慢慢的盈利企业也就越来越少,国企的衰落也就不可避免了。对于健力宝而言,原先的管理班子赤手空拳打天下,凭空打造出了国内最大的饮料企业,当无法从国企改制的浪潮中获益时,其心态可想而知,健力宝的衰落也是偶然中的必然了。
其次,什么样的企业应该改制,什么样的企业不能改制,一直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在很多地方明明是垄断性的行业,例如自来水、供电、煤气等等,地方政府为了获得现金解决财政困难,借着改制之风,将大量的垄断国有企业出售,而这些企业的购买者则利用垄断力量,轻而易举的获取高额利润。
第三,经过这几年的改制浪潮,不仅有国有企业故意亏损,在改制过程中,管理层故意压低收购企业资产的损失就更加无法估计。虽然俗话说“买的不如卖的精”,但是对于管理层收购国企来说,显然买的比卖的要精的多了,至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媒体报道国企老总因为收购自己管理的企业而认为上当的,而各种关于低价收购国企的事件却层出不穷。
黑洞之二,对国有资产的收购者不问来路。这几年在各地争相出售国企的风潮中,地方政府唯恐手中的企业没人要,尤其是一些规模较大的国企,管理层一般无力购买。如此一来,许多地方领导就颇有英雄不问出处的胸怀,只要能把企业出手。正因为这样,健力宝落入了张海的手中,虽然我们无论从哪一方面来看,张海都不是掌控健力宝的合适人选,而健力宝近几年的发展事实上也证明了这一点。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联想对IBM的收购事件,虽然IBM是一家纯粹的私营公司,被收购的也仅仅是技术含量不高的PC业务,联想收购IBM也基本上还算是门当户对,但是美国政府还是要出面进行严格审查。相比之下,我们的一些地方政府显得严重缺乏责任感,好比找婆家只顾收彩礼,却丝毫不管将来女儿是做小妾还是被卖到窑子里去。这从一方面说明了制度的缺失,但从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地方官员的急于套现,而不管企业对于地方经济长远影响的功利心态。
黑洞之三,会计制度和评估机制有机可乘。实际上,现行的会计制度和资产评估制度是有很多致命的缺陷的,很多时候根本无法反映企业的真实价值。例如,无形资产的价值,市场渠道的价值,人力资源的价值,这些不仅资产负债表上无法反映完全,即使是资产评估时也会由于缺乏参照而难以准确定价。而我们可以从张海收购健力宝的过程看出,其所支付的金额仅仅是根据健力宝的账面资产状况确定的,对此有人直截了当的嘲笑三水区政府的无知。因为任何一个稍有商业意识的人都能够判断——仅仅健力宝的品牌价值就绝对不止3.38亿。实际上,在全球5大品牌价值评估机构之一的品牌实验室编制的2004年《中国最具价值500品牌》排行榜上健力宝品牌价值高达102.15亿元,在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中排行43位,并在中国本土的软饮料行业排名第一。十分有趣的是,张海在仅仅以3.38亿元控股健力宝的同时,还要求三水区政府承诺健力宝净资产不低于4.5亿元。这让人觉得三水区政府在“卖椟送珠”的同时,而买方还要你保证那只“椟”要值所付的价钱。
黑洞之四,事后监督困难。在前面三大黑洞之下,政府希望国企的收购者能够振兴企业、发展当地经济的善良愿望往往会被一些投机者所利用,张海利用健力宝融资仅仅是其中一个微不足道的案例。实际上近年来已有各路资本运作高手纷纷染指国有企业,尤其是收购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透支公司的融资能力之后再将企业转手,已经对于我国的资本市场、银行和社会稳定造成了极大的损害。而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下,政府对于国企购买者的一些损害企业利益的恶性行为无法制约,而一旦企业难以维继之时,地方政府出于稳定考虑不得不出面收拾残局。从法律上来说,股权已合法转让之后,企业的控制权就是覆水难收,如果不到最后关头,政府的干预往往被视为非法侵犯企业的权利。三水区政府曾经作出的接管健力宝的行动就在法律界引起了广泛争议,这好比跑到别人的家里去做亡羊补牢的事,即使是做好事,也是违法的。那么,在没有事后监督保障制度的时候进行国企产权转让,区分收购者是否善意就只能依靠政府的“火眼金睛”,政府的眼力或者某个政府官员的眼力不太好的时候,那么只好国企遭殃、国企职工自认倒霉了。
健力宝事件今天的局面,实际上是三水区政府在无奈接受改制的结果之后与汇中天恒达成的和解,当初的错误和损失已经永远无法挽回。虽然国资委已经设立,成为了一个专门监督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和国企改制的机构,还出台了一些国有企业股权变更的规定,但是这些远远不能够堵住上述的“改制黑洞”,如果不能遏制国企改制中的黑洞,那么就无法从根本上防止下一个“健力宝事件”的发生。在目前的情况下,笔者认为,首先必须改变国有企业是嫁不出去的“丑丫头”的观念,政府的急切心态稍稍放缓,这样投机者可利用的可乘之机就会大大的减少。此外,要着眼于增强国企竞争力并制定国企改制的相关法规,国企改制只有依法稳步推进,才能有利于经济发展,有利于社会进步和增进社会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