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敲和试探了两年,邓国顺终于把索尼告了。
“十一”长假未了,朗科在沸沸扬扬的北京华旗资讯侵权案审判结果尾声中,又开始为新的诉讼而奔忙:朗科于9月底收到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决定正式受理“深圳市朗科科技有限公司”诉“索尼电子(无锡)有限公司”及索尼闪存盘代理商“深圳市深升资讯科技有限公司”侵犯知识产权案件通知书。
根据江苏省工商资料显示,索尼电子(无锡)有限公司为索尼在中国的独资公司,位于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其实为索尼位于中国的制造工厂,生产范围包括照相机及其组件、锂电池、数字技术产品、音视产品、背投电视等。朗科在起诉书中称,索尼中国乃至全球销售的闪存盘皆出于该工厂。实际上状告索尼无锡工厂即是状告了索尼。
该案将于10月28日开庭。
朗科自白:索赔1000万
索尼始终保持着沉默,记者致电索尼无锡公司,对方以“这里只是生产工厂,没有回答法律问题的部门”为由,拒绝做任何回应。相关的背景是,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9月24日封存了索尼无锡工厂生产的相关被控侵权产品,并对其相关财务账册采取了证据保全措施。
邓国顺说,索尼很傲慢,在此之前,朗科方面与索尼“经理级”以上的人士做过沟通,但没有得到任何回应。“我们在2002年9月16日,以该专利权受到侵犯为由状告宏碁、华旗资讯等五家厂商,此事在业界闹得沸沸扬扬,而日本索尼公司竟在2002年第四季度高调宣布全面进军中国闪存盘市场”。
尽管如此,把索尼推上被告席,还是让邓国顺掂量了许久,“我们的上诉理由一样,唯一不同是索尼是一个国外巨头公司。”朗科一方面专心与华旗打官司,一方面开始细心收集索尼闪存盘广告。“他们当时的广告我们还有留存,”邓说,“我们当时特别注意索尼的动向。”
前后斟酌,朗科决定动手。
按照朗科起诉书所称:SONY公司生产的USB移动存储产品涉嫌抄袭了朗科公司ZL 99 1 17225.6号专利技术(即“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发明专利)和其它专利技术,此举在没有得到朗科公司许可的情况下,已经严重侵犯了朗科公司的知识产权,并给朗科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与两年前朗科起诉宏碁及华旗时的理由如出一辙。
朗科认为:此前的官司经过两年的拉锯战后,一方面以宏碁与朗科的主动和解收场;一方面华旗已在一审败诉,法院专利复审委员会多次针对华旗的“专利无效申请”做出维持有效的判决,按照合乎常理的推断,以同样理由状告索尼,朗科没有理由不赢。
根据华旗案一审索赔100万的胜利,朗科此次的索赔金额开始涨价,邓国顺的计算公式是:以索尼公司目前在销售笔记本时,大部分采用了自己生产的闪存盘计算,保守估计国内年销售量为10万片,加上其他零售渠道的销售,索尼进入中国两年来,销售估计不少于30万片,索尼无锡厂为全球生产闪存盘数量暂不计算,“索赔1000万只是保守的数字”。
而记者致电国家知识产权中心专利局,欲了解朗科获得闪存技术专利的详细情况,宣传处一女士告诉记者,现在诉华旗二审尚未宣判,诉索尼也刚进入审理阶段,国家专利局不便透露任何信息。
谁会被拖垮?
邓国顺的漫长官司路才刚开始:“这是我们日常工作的一部分。”
“我们希望索尼诉讼案件能够尽快结案。”朗科法务总监路攀说,对于耗时耗力更耗钱的知识产权官司来说,朗科最明智的策略当然是“快”。
“如果索尼采取种种手段拖延,我们不排除将根据有关法律,通过提供资金担保全面查封其在中国的生产工厂,以阻止其进一步的侵权行为。”路攀说。这也许是个好办法,只要作为全球闪存盘加工基地的索尼无锡工厂停工,索尼全球的闪存盘也将会告停产,这需要朗科压上一笔数目不小的钱。
江苏工商资料显示,索尼无锡工厂规模庞大,占据了无锡国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62和64两大地块,注册资金5850万美元,如果对其工厂进行全面查封,对朗科资金实力的考验应当不菲。
饱受指责的邓最早在国内注册了被业内称为“简单公知技术”的闪存盘关键技术专利。“我们在全球申请了一百多项专利,已经有五项获得专利”,邓说,闪存盘最核心的技术“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早在1999年被邓及其合伙人率先摘走,并于2002年获得专利授权。
记者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网专利检索,发现朗科获得国家专利局相关专利技术授权包含5项,分别是:ZL00114081.7(全电子式快闪外存储方法及装置),99240761.3(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装置),00337599.4(快闪电子存储盘Ⅱ型),99335617.6(快闪电子存储盘),及99117225.6(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
朗科的先胜一筹令人无力还手。据邓国顺说,IBM和三星、明基等公司为回避官司,都已经以委托设计加工等方式寻求与朗科合作,但是这距离朗科梦寐以求的收取专利费似乎还有距离。“朗科至今没有收到一笔专利费名义收取的费用。”朗科人士说。
而尴尬之处在于,朗科在海外申请的专利至今仍在受理期间,未有一项获得正式授权,而迫于朗科在中国获得的授权,三星、IBM等公司与朗科的合作实为权宜之计。邓国顺也坦承,双方的合作生产只是约束在中国,如果他们选择在海外自主生产,中国的法律鞭长莫及,“在专利正式授权之前我们还不能到国外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