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去一家电脑商店买MP3,令人惊奇的是,这家商店只代理朗科和华旗的产品。两个值班的小伙子固然很精神,却并不知道朗科和华旗打官司一事,显然不是店家有意所为,让两个冤家的产品在这儿打擂台。 小伙子主动介绍说:“U盘是朗科的好,MP3是爱国者的好”。
坦诚的介绍不偏不倚,而笔者当时想到的并不是谁的什么东西好,只是切实地感受到了口碑的份量。
也许,朗科会以为,他们告了华旗,提高了自家产品的知名度,从而确立了朗科在闪存盘市场上的权威地位。其实,消费者并不买这个账,经销商也不管他们的官司谁胜谁负,总之一句话,谁的产品好,谁在市场上就有销路。
按说,在近200个闪存盘品牌当中,朗科的产品能获得这样的口碑,已经很不容易,朗科应当继续花气力,苦心经营自己的产品,才是上策。
然而,朗科在状告华旗之后,似乎是找到了感觉,于是,得理不饶人,再一次出手,把来自日本的索尼公司拖上了法庭。
在中外知识产权纠纷此起彼伏的今天,朗科告索尼,事不大,但也不小,消息一经披露,就有众多媒体闻风而上,有的竟然还害怕让别的媒体抢了先。由此可见,知识产权官司的新闻效应确实不可低估。
有记者援引一位律师朋友的评价:朗科是中国公司中第一个学会经营专利的。
打专利官司,也是一种“经营”,那岂不就成了一种买卖?不可否认,国际市场上靠买卖专利大发其财的公司和个人比比皆是。在中国,朗科就是靠打官司而出名的;靠打官司朗科的优盘才卖的那么贵。
既是买卖,必有诱人的利益在,自然要妥善“经营”,唯利,还是维权?朗科选择索尼作为 “经营”对象,显然是又上了一个台阶,把专利官司从中国打到了国际市场,因为索尼是跨国集团公司啊。不用说,朗科这一仗的目的是:既唯利,也维权。
朗科的这次“经营”有两大卖点:一是借助中国消费者的反日情绪,拿日本人来说事,可望赢得道义上的支持;二是状告索尼这样的国际巨头,保住自己的专利,更能吸引国内外媒体的关注。对此,邓国顺毫不隐讳,“索尼在全球的品牌影响力太大了,起诉它,别人都得关注,警示力是显而易见的”。
敢告日本人,应当说是一种进步。在中国消费者的印象里,电子技术的专利大都握在日本人手中,中国企业也自己的专利,并且指控日本企业侵权,岂不是大快人心事?
问题在于,朗科的专利一直受到舆论的质疑,与跨国公司打官司,能不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
在中国市场上,专利制度还不像发达国家那样成熟,操作起来也还有许多不规范之处,漏洞在所难免。市场没有规矩之前,钻专利制度的空子,把假的弄成真的,或把虚的弄成实的,然后挟专利以令对手,不能说不是一本万利的买卖。
有人认为朗科是一个靠诉讼发家的公司,在邓国顺眼里则是偏见,但他也承认,诉讼“是我们日常工作的一部分”。
专家认为,单纯依靠知识产权来保护企业的技术和市场,也是风险较大的。
朗科告索尼就有风险。首先,朗科的专利仍有悬念。
朗科在一审中胜了华旗,并不等于最终胜诉。国家专利局宣传处的人士明确指出,现在诉华旗二审尚未宣判。朗科能不能获得最终胜诉,还在两可之间。而且,朗科在海外申请的专利至今未有一项获得正式授权。朗科起诉索尼,只能在中国范围之内,索尼真的就甘心束手就范、俯首称臣?索尼至今仍然保持沉默,意味着什么?也许,沉默之下,正酝酿着一场巨大火力的爆发。
其次,朗科的诉讼成本巨大。
朗科起诉华旗的同时,扬言要对美国和日韩的闪存盘生产商发难,IBM、三星、明基等公司采取回避的态度,不愿正面交锋,而是委托朗科代工,但是,这些公司没有一家付给朗科专利费。这样的结局肯定不是朗科所追求的,对朗科来说,不付专利费的妥协,只能是一个讽刺。
打知识产权官司,耗时耗力更耗钱,朗科乐此不彼,所承担的诉讼成本是巨大的。对于索尼,朗科已经做好准备,如果索尼有意拖延下去,即使压上一笔数目不小的钱,也要提供资金担保,全面查封其在中国的生产工厂,迫使索尼的全球闪存盘在无锡工厂停产。这一招即使行得通,也是两败俱伤。
邓国顺说,索尼的“随身存”闪存盘已经卖得到处都是。按中国人的俗话说,邓国顺犯了忌妒病。索尼的闪存盘为什么卖得好?那是人家的品牌知名度高,产品信誉高。怕被索尼吃掉,拿专利武器来阻止他,固然是一种策略,但是,在高科技领域,技术更新换代速度越来越快,企业必须依靠技术的不断进步和产品的不断更新来保护和开拓市场。
打官司,只是权宜之计,如果产品能在中外市场上形成良好的口碑,才能最终击败对手。朗科不应该舍本逐末,还是要在企业的经营上下功夫,把自己的产品卖到全球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