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顾之争”过犹不及:经济改革需要均衡发展



编者按:在本文作者看来,“郎顾之争”引发的口舌之辩,不过是对改革中公平与效率的方法的不同理解和坚持罢了。与改革初期的公平与效论争相比,前者更象是旁观者的“书斋论道”,而后者,则是局中人的“华山比剑”,更加刺及核心——改革利益的分配。我们认为,不论论争双方观点、立场如何,总可宽容待之并乐观其成,毕竟,他们都代表部分人群的心声。

  近日来,“郎顾之争”终于引发了经济学界的大讨论,经济学界从此不再“集体失语”。有了五位经济学者的公开声援和90%的网民(新浪网统计数据)的呐喊支持,郎咸平的“求战”不再是“独孤求败”;而有了张维迎等知名学者对郎的公开批驳,顾雏军对郎咸平的诉讼也就不乏“民意基础”了。这真是近年来学术界少见的一桩盛事。但冷静之余,谁说这不是一个转型社会中必然的“人文景观”呢?

  很有意思的是,如果你不带偏见,单独看朗咸平《中国需要立刻停止国企产权改革》(凤凰网)及其支持者左大培《警惕中国的贝卢斯科尼和霍多尔科夫斯基》(新浪财经)、韩强《声援郎咸平、左大培》(新浪财经)、毛春临《学术的无耻和无耻的学术》(新浪财经)、《五学者北京声援郎咸平》(北京晨报)、鄢烈山《张维迎“站”在哪里说话?》(南方都市报),或单独看张维迎《善待为社会做出贡献的人》(经济观察报)、吴敬琏与许小年《国企改革不能停止》(21世纪经济报道)、赵晓《关于国企(资)改革的几点想法兼评郎咸平》(新浪财经)等,你会发现,他们讲得各有道理,也各有坚定的支持者。这是因为,他们实际上都代表着不同人群的利益在说话。

  笔者认为,这场论争,一开始便注定是一次没有对错结果的口舌之辩,因为争论双方都认定自己,我们当然似乎也不必质疑他们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关心和良好愿望。从这个意义上说,它基本上不是一个孰是孰非的本质问题,而是一个如何以及在多大程度上保持改革的均衡发展的方法论问题,一言以蔽之,就是效率与公平的均衡问题。这当然没有严重到如郎咸平所说的“如果我失败的话,那会给中国社会带来一个多么大的危害。这不是我个人的失败,这是我们国家的失败。”,但这场论争,势必将对我国未来几年的经济政策和与社会思潮产生影响。

 “郎顾之争”过犹不及:经济改革需要均衡发展

  公平与效率:各说各话无解议题

  公平是什么?公正、平等是也。要公正,须得公开,你知我知,信息公开,杜绝黑箱做业,如果是共同拥有的东西的话。要平等,需要市场主导,政府调整(经由财政、税收、利率等政策),如果在一个正常的健康的社会和国家。

  严格上说,世上没有绝对的公正和平等,因此,他们都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其底线是,利益各方大抵可以接受而不义愤填膺乃至“接杆而起”。由于市场是无主见的,没有“理性”的,它不仅是一只你我都看不见的“手”,而且这只“手”是缺少“理性”的大脑指挥的。它是靠一种惯性在起作用,因此有时,甚至可以说是最终必然会伤及部分人,而最容易受伤的往往是市场的弱者,因为他们躲避、承受的能力是较低的,也因此,为了不使这些弱者因为不能承受市场的伤害而群起反抗导致社会动荡,我们需要经由政策调控保护他们。这也为了保证社会和经济有效率的运行能有一个稳定的环境,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也是效率的前提。这应该也没有疑义,但对于怎样才算公平以及如何才能确保公平,则有不同的声音,在此姑且按住不表。

  效率是社会进步的动力,是确保各方利益最大化的前提条件。一个通俗的说法就是,把“蛋糕”做大,在这个情况下,即使分配到最小的,也比一个小蛋糕中的分配最大者大。这大概也不会有太大疑义。但关键是,如何才能有效率,也往往有不同甚至相反的看法。君不见,曾经有过的关于计划和市场谁好谁坏的争论虽然今天看起来十分可笑,但却曾活生生的长期间存在于我们的身边。他说明一个道理,方法论的争议是永远都会存在的。也应该让他永远的存在。所谓“兼听则明”,真理越辩越明。然而,一旦各有立场,口舌之争议注定是永无休止的无解命题,除非乙方愿意放弃自己的利益或任人宰割自己的利益。

  争议既然应该也必定永远存在,这就需要有个最终的裁决者。“成大事者不谋于众”在今日文明进化的社会里难免失之武断而不合时宜,但当机立断的决绝终究是包括政府和企业的决策者、领导者所必要的。只不过,为了避免决策者和领导者决策失误或以权谋私,决策前的舆论广议和严格监督,应视为是必要和必须的。由此观之,所谓“郎顾论争”,不惟无解,亦复无虑。照笔者看来,这不过是一个转型社会中社会思潮的必然和应然的“人文景观”,是对改革中坚持公平与效率的方法的不同理解和坚持罢了。只不过,与改革初期的论争相比,前者恰如“书斋论道”,只论是非不计利益,而如今,则是“华山比剑”,更加刺及核心——现实的改革利益的分配而已。笔者认为,不论论者观点、立场如何,我们总可宽容待之并乐观其成,毕竟,他们代表着不同人群的呼声。

  国企与民企:兄弟登山各自努力

  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本质上,都是一个社会、一个国家的微观主体,按道理,既然都是社会之“子”,国家之“子”,应该得到相同的政策和市场地位,但因为,前者在我们国家,还承担着执行政策的“使命”,甚至还是政策执行的工具,因此,比较得到政府的眷顾也就不足为奇,对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支持者们也大可不必愤愤不平。平心而论,作为一个人,从人格上,当然是平等的。但你能否认皇子和王子的优越地位和拥有的独特机会吗,你能否认荣智健、李泽楷的独特优势吗?

  许多人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相互之间力量消长进而影响了大众尤其下岗职工的利益,从而导致对公平和效率的不同解读,其实是不明白这其中的背景和缘由。在这方面,我认为,张维迎在接受记者采访中作了很好的解释。

  “国有企业改革,或者说国退民进和民营化的过程,是20多年的改革中不断摸索出的一条道路。这不是最初任何一个人的精心设计,从某种意义上说是被逼出来的,是在实践中,包括政府部门、企业界和学界在相互碰撞当中逐步形成的一种思路。因为国有企业每走一步,我们都会发现,原来的设想没有办法解决我们想解决的问题。”

  “中国最初进行改革的时候,没有人提到要改变国家所有制本身。80年代早期和中期,国有企业改革讲的是放权让利,搞利润留成和承包制,提高奖金,以加强对经营者的激励。当时提出的一个目标是政企分开,企业要有相对独立的自主权,但是后来我们发现,在当时国有体制下,国有企业政企分开是不可能的;在搞了那些改革之后,经营者有了一些短期的积极性,但怎么解决企业经理人行为短期化,又成为我们在80年代中期讨论最多的问题。就是说,放权让利后,企业领导人只考虑一两年的事情,而不考虑企业的长期发展。”

  “到90年代之后,问题的性质发生了变化,变成了国有企业能不能活下去的问题。因为这个时候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发展起来了,外资也进来了,相当多的国有企业竞争不过私营和乡镇企业,也竞争不过外资企业。好多地方的国有企业从地方财政的支柱变成了地方政府的包袱。它不赚钱,它亏损,你仍然得养活它。如果银行不给它输血,不给它贷款维持生存,它就很难生存下去。在这种情况下,各地就出现了出卖国有企业的情况。”

  什么叫“无源之水”,什么叫“无本之木”?不了解历史,不考虑过去的想法就是。历史是条有时静静流淌有时浪大流急的河,而不是偶有偶无的绵绵细雨或瓢盆大雨。我们看待历史长河的变化,绝不可不考虑它“不同地段”的“地形特征”和“不同时段”的“气候特征”。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恰如一群兄弟一般,只不过大小不同优劣不等而已。在国家和社会这个大家庭里,想拥有绝对的平等地位是不可能的,这是因为,机会不等,把握机会的能力也不同。但一个可以论定的被广泛认同的真理是:有好出身,不一定有好结果;有好机会,不一定有好结局。事在人为,不论嫡传,还是庶出,公平需要争取,效率还在手中。就好比没有荣毅仁、李嘉诚,荣智健、李泽楷的创业就不会那么顺利,但没有荣智健、李泽楷的个人因素,他们也不可能有今天出色的业绩一般。

  理想与现实:定有差距平心待之

  我们的政府叫“人民政府”,人民在前政府在后,人民政府为人民,主从关系立判。了解这样的本质关系很重要。它可以让我们了解自人民政府领导中国走向改革开放以来,理想和现实的差距。在“郎顾之争”中,张维迎作为郎方的“代言人”,提出要“善待为社会做出贡献的人(企业家)”,笔者相信他这句话出自他的肺腑之言,而不是向有人质疑的那样,是缺少“独立性”的为“中国企业家”的代言。

  对于“郎顾之争”中一个核心的争论,即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或者说“以什么样的标准衡量改革有效率还是没有效率,或者说这个改革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问题,张维迎认为,“从经济学角度看,最理想的状态当然是帕累托改进(也就是说,虽然说侵害到了一部分人的利益,但总体的收益是增加了,并且能够通过总体收益增加给受损个体以补偿,这样的措施就是可行的,社会也才能进步。)在现实中,有时可能还达不到这个标准,那么还有另外一个标准,就是说社会总财富最大化,或者说卡尔多-希克斯标准——如果一项变革,能够使得社会总财富增加,或者说受益者所得足以弥补部分人受到的损害,这种变革就是正确的。因为不这样做的话,整个社会就会被锁定在无效率状态。”

  从这个意义上说,“当我们谈到兼并收购的时候,那种‘只要有人赚钱,就一定有人吃亏’的观点,是极具误导性的。”

  应该说,“国有企业在收购和兼并中怎么定价,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理想状态是,有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大家都竞价。但是在现实中是不存在这样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的。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信息不对称。”

  张维迎接着说,“从国家来讲,当然希望价钱卖得越高越好,但是从现实状况来看,卖怎样的价钱才算合理,才算是国有资产没有流失呢?这很难有一个非常客观的标准。现在的一个标准是净资产,但净资产衡量的是资产过去的价值,人家买你一个企业买的是这个企业的未来,而不是过去。高于净资产出售不一定就没有流失;同样,低于净资产出售也不一定就有流失。所以以净资产作为定价的基础,其实是一个没有办法的办法,无非是给一个替代的衡量标准,给你至少有个底线。在这种以净资产定价的买卖中,如果是一对一谈判的话,如果出售的不是全部所有权,即使净增产等于企业的真实价值,其实已经是国家占便宜了。即使是‘零价格’甚至负价格转让,国家也不一定吃亏,因为很多国企都有很多的负债和职工负担,这就好比你带着女儿改嫁和你单身一个人改嫁时的谈判能力肯定是不一样的。”

  张维迎又比喻说,卖企业跟卖一般的东西不一样,一个杯子的价值不会有突然的很大的变化,但企业的价值是随时都在变的,你买一个企业买的是它的未来,所以当你买未来的时候就是看它将来的升值能力。我们不能在脑袋里想象出来一个理想的价格,然后就觉得卖的时候卖低了。更不能看到买的人赚钱了,就说国有资产流失了。

  事实上,良好的愿望和理想总是与实际情形有较大差距,这部分是客观因素的变化导致预期失效,但也有主观思想走入误区的问题。改革开放25年来,在各种因素交互作用下,中国经济呈现长期稳定快速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这导致不论平民百姓,还是企业主管,对个人收益的期望值也跟着水涨船高。这应该是可以理解的。当然,通过不法途径获得收益,这叫“君子爱财,取之无道”,是应该受到谴责和处罚的。但对于那些钻法律的“空子”获得利益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人,我们却不可一味指责。

  在这个方面,郎咸平一个重要观点是,由于现行法律是缺位的,最近国家出台了一些措施,包括国企改革等等,防止不了国有资产流失的。因为这些行为都是符合现行法律架构下的法律的,是一个“法律缺位下的合法”。由此,他认为,在法律不完备的情况下,应坚决停止现有制度和法律下的国企产权改革,包括MBO,因为法律缺位下的任何管理办法是没有办法防止资产被贱卖的。但事实上,这终究也是郎咸平一相情愿的理想,也是违背规则至上原则的。

  众所周知,中国的经济改革是一种制度创新,很长时间是“摸着石头过河”的。由于前无古人,所以过失难免。一些人很好的利用现有的制度和法律,也许不合理,但却合法去达到占有国有资产的目的,纵使居心不良,又何罪之有?如果一定要指责,那也指责制度的制定者和立法者啊,正因为他们的“无知”和过失,导致有心人有机可乘,国有资产被人“暗算”乃至“哄抢”而流失啊。声称从不讲“道德”的郎咸平和我们一些爱国和希望大家都遵守规则的人们,又有什么理由指责这些合法的遵守已经公布的规则的企业公民?

  话又说回来,那些制度的制定者和立法者,带着“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追求,披星戴月,制定了制度和法律,他们都已尽力,我们又怎忍心去指责他们?

  笔者曾戏言,改革前十年,是聪明人变坏就有钱;改革后十年,是聪明人变好才有钱。不可否认,与前十年相比,今日守法企业公民的比例已大幅提升,对规则的认识也已前十年可比。但由于现有法律的缺失,导致仍然有不少人,充分利用这一机会,侵蚀国有资产而逍遥“法内”,这就是理想与现实的差距,这就是制度不完备的弊病,这就是我们需要坚持改革深化改革的依据所在。既然,我们这个时代的智慧无法做到未雨绸缪,防患未然,“亡羊补牢” 也“犹未为晚”啊。

  平常心做非常事,也只有平常心才能做非常事。“淡泊明志,宁静致远”。笔者深信,理性和宽容,依然是现时代里,也许也是未来任何时代里所最需要的。

  均衡失衡:市场政府各司其责

  市场化的机制,阳光下的财富,我们期待已久,也奋斗许久。然而,要让更多人去追求“阳光下”财富,首先我们要有“市场化”的体制和机制。而在这方面,我们看到,目前的中国并不充分具备,但毕竟,情况在往好的方面变化。经过20多年改革开放的中国,市场化已深入人心。而尽管非“阳光”的物质还广泛存在于各个方面,但是,通过市场机制创造并追求阳光财富却已经成为社会的普遍呼声。我们希望也确实有理由乐观其成。

  如前所言,笔者不对“郎顾之争”这一非本质性问题做是非对错的论断,但我想表达一个看法,那就是,依据合法手段获取财富的重要性。

  要建立这样的社会,要让所有追求财富的人都自觉的在阳光下遵循规则追求财富,首先要有阳光,也就是首先必须有一个透明的市场环境,其中包括竞争规则和按牌理出牌的竞争文化。要建立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这就需要有一个体制基础,那就是,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并确实加以执行。而要如此,则必须让中国的交易逐步摆脱行政干预,减少直至杜绝权钱交易。而如此,让裁判员从运动场回归裁判席则是必要和必须的。如此,则企业领域的“国退民进”也就势在必行,并有了实实在在的法律和经济基础。

  诚如许多网友所言,公平的规则很重要。但应该了解,首先要有规则,即使规则不尽公平;其次,利用非公平的规则去获取利益,也是按规则办事。如果有错,错不在他,而在制定规则的人。可以说,要让大多数人自觉追求阳光下的财富,要让多数人能够在阳光下追求到财富,首先要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市场竞争机制,这就是“市场化”中国。只有在真正意义的市场化面前,阳光下的财富才可能存在,也才可能被追求到和也才有人去追求。而要达到这个境界,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建立制定规则的合法程序和维护遵守规则和合理制度。

  规则,是让人去遵守的,但规则又是人制定的。显然,我们不能相信制定规则的人必然会自觉遵守制定规则的规则,因为他和遵守他制订的规则的人一样,有利益需要,他一样会在利益面前,主观的不守规则。因此,建立一个民主的社会也就有了客观存在的需要。他是为迫使制定市场规则的人在利益面前也不得不遵守规则的体制基础。这也是确保中国得以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体制的前提。但在这个前提缺失的情况下,出现“郎顾之争”的问题也就理所当然。

  郎咸平自诩为“伟大的思想家”。笔者佩服也欣赏他“舍我其谁”的自信,也自不怀疑他对中华民族和天下苍生的人文关怀。但他似乎忽略了,在当前的我国,制定规则的人是政府,是执政当局。政府的“放权让利”,其实质是政府对市场规律和人民利益的尊重。“放权”的对象是市场,是企业;“让利”的对象则是民间,是百姓,当然包括民营企业家。

  古今中外,市无“权”不旺,民无利不安。这已为历代各国所证实,也早为中外先贤所预知。2000多年前,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历史学家司马迁就已提出了与近2000年后西方经济学的鼻祖亚当.斯密提出的经济思想有殊途同归之妙的国民经济管理思想——“善因论” 即:“善者因之,其次利道之,其次教诲之,其次整齐之,最下者与之争”。这种旨在倡导执政者顺应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听任并尊重私人进行生产和贸易活动,不抑制甚至不过多干预商业经营,坚决不与民争利的经济思想,在当前也仍然是极有现实意义的政策主张。这种主张的现实合理性集中体现在对人民创造力的激发和对市场经营主体的维护上。这从我国浙江东部地区在接近由市场自由调节,最大限度让利于民,藏富于民的政策指导下,民间经济的惊人发展中可以得到证实。

  要知道,当今中国,在过多的政策管制下,许多本应也本可交由市场调节和民企经营的行业企业至今仍为政府所垄断,而恰恰是这种行业垄断导致行业的低效率和企业的低竞争力,以至与当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后,我们的企业或所遇披靡,或“不战而降”。此外,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是,在长期的计划思维影响下,当前国有银行及一些政府部门对民营企业的“不放心”心理,依然既深且广地烙在于圈内人士心中。溯本追源,这与国内长期以来对民营企业名为扶持实图利用的政策环境,对民营企业家表为羡慕里为轻视的社会生态是息息相关的。

  要了解,在广泛和长期的“非国民待遇”和“非市场心态”的制约和影响下,中国民营企业走过了一段十分不平常的发展路程,付出了许多不必要的经营成本,从而降低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必须承认,尽管当前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不论从经营规模、资金实力,还是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上都已有很大变化,但民营企业依然没有得到与其对社会和国家的贡献度相对应的政策“待遇”。还必须看到,与民争利的政治传统,控制市场的行政思维,抵触商业的社会文化,至尽依然延续于我们的政府和社会里,并成为社会进步和市场繁荣的障碍。

  在这样的背景下,在这样的国情下,到底,是应该继续扶持民营企业的发展,抬高市场的地位,还是打压和消弱才能确保企业的效率、市场的均衡和社会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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