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中国经济界可谓热点连连,如宏观调控后信贷收缩,中小企业融资难,证券公司融资黑幕相继曝光引发股市震动,朗咸平教授抨击“格林柯尔”等等。一系列事件的出现不禁让人反思:我们的市场经济究竟怎么了?为什么会出现这些问题?应该如何解决?虽然仍然争议不断,但通过专家的讨论,我们已经可以发现其中最根本的原因之一就是社会信用的缺失。一些企业和个人不讲信用,恶意诈骗已经到了令人发指,天人共怒的地步,社会对这些企业,甚至行业已经失去了基本的信任。2002年十月份,商务部、中国外经贸企业协会信用评估部组织专家对全国上万家企业进行了信用调研,结果让人触目惊心:中国企业因信用问题导致损失5855亿元,相当于中国年财政收入的37%,中国国民生产总值每年因此至少减少二个百分点。尤其是对信用和信息要求最高的融资活动受害最深。根据世界银行的一项调查显示,中国企业把融资难视为第一难题,有超过80%的企业认为融资问题是自己发展的“主要”或“中等”障碍。远远超过其他原因。与此相对,银行业则为高额的坏帐所苦恼,据统计,中国每年因逃废债务造成的直接损失约为1800亿元,银行累积的不良贷款高达2万多亿。那么在西方发达国家也存在这些问题吗?回答是肯定的,而且在他们历史的某一个阶段,这个问题甚至比当前的中国更严重,但是现在问题已经得到了基本解决,除了法制的完善、产权制度的改革、人民信用意识的提高外,一个主要原因就在于征信业的建立和发展。
根据定义,征信是“对有关信用信息采集、加工、处理和报告的活动”。从本质上看,征信就是用经济的方法解决市场经济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如果信息能够做到及时、透明,相互欺骗就几乎不可能了,人们更愿意彼此以诚相待,则信用逐步建立,各种交易可以顺畅进行,尤其是对于金融市场的发展,征信业起到了巨大的助推器作用。西方国家的经验显示,征信业可以促使贷款人准确评估风险从而给信贷合理定价,可以促使借款人重视自身信用,按时还贷,提高整个社会的信用水平,使信用好的企业获得更多的借款机会,尤其对小企业作用更为明显,调查显示,在有征信机构的国家,小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可能性为40%,比没有征信局的国家提高12个百分点。此外,征信业还有助于企业降低交易成本,增加利润,政府部门加强市场监管,提高整个经济体系的稳定和健康。
按照服务对象的不同,征信业一般可以分为个人征信和企业征信两部分。企业征信是对企业借债后能否如约还本付息的能力和可信程度的评价。为了防范信用风险,一方面企业要建立独立的信用管理部门,明确专门人员负责执行信用管理制度,科学确定债权、债务的最佳规模,建立交易前期的资信调查和评估机制、中期的债权保障和后期的应收帐款管理和追收机制。另一方面,要大力发展专门的企业征信机构,以提高信用管理工作的专业化水平,使企业能够更加简便的进行风险管理。如企业信用评级公司,可以在广泛收集信息的基础上对一个企业在商业交往、投资合作和信贷活动中的信用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最终给出一个级别,使社会能够直观清楚地了解这个企业的实际信用情况。企业资信调查机构可以接受委托,对对象企业进行不公开的调查,从而使委托人可以全面深入而秘密地了解对方企业的真实情况。
个人征信是对个人消费者的信用记录、信贷能力及还款能力的评估。个人征信一般由“征信局”进行。他们一般要建立一个大型的数据库系统,从银行、公用事业部门、政府机关等处广泛收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按照一定的格式进行加工整理后储藏在数据库中,并向银行等机构提供信用查询服务。在国外,可以查询的内容一般包括:消费者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消费者贷款和透支额度、还款记录、违约记录等信用信息,破产、犯罪等公共记录信息,以及此前曾经查看过此消费者信用报告的历史记录。许多征信局还提供更加高级的服务,如对个人信用进行评分,为金融机构预测产品风险、收帐,以及担保权益备案等。
征信活动的进行常常会引起人们对自己隐私权和企业商业秘密的担心,为了解决诸如此类的问题,保障征信业健康发展,世界各国普遍重视征信法规建设,一方面,明文维护消费者利益,如规定人们有权从征信机构了解自己的个人信用报告,并要求对不准确的信用信息进行修改,禁止将性别、种族、宗教信仰等信息纳入征信系统等。另一方面,也立法保护征信机构的独立性和依法收集消费者有关信息资料的权利,维护征信市场的公平竞争。为了确保法律精神能够得到切实落实,许多国家还对征信业制定统一的行业标准和发展规划,实行严格的监管,规范征信机构的经营行为,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