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六十章:治大国,若烹小鲜。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非其鬼不神,其神不伤人;非其神不伤人,圣人亦不伤人。其两不相伤,故德交归焉。“烹小鲜”就是煎烹小鱼,这是用烹鱼比治国。小鱼很鲜嫩,用刀乱切或在锅里频频搅动,肉就碎了。国家的统治者治理国家,要像煎小鱼那样,不要常常翻弄。如果按照规律来治理天下,那些鬼就不灵验了;并不是鬼不会显示灵验,而是它起的作用害不了人;不是它的灵验不去伤害人,根本原因是圣人也不伤害人。鬼神和圣人都不伤害人,所以自然的德性都回复到人民身上了。

烹小鲜烹鱼需要三个阶段:第一,把鱼洗净加入调料放入锅中;第二个,等待贴锅的那一面烹熟;第三,翻过去烹另外一面直至烹熟。这里面的要点就是火候,如果翻来搅去,鱼肉就会碎掉;如果不动,就会一面烧焦,另一面却尚未烹熟。在老子的那个时代,哪个国家只要有超过万辆的战车,就算是大国了。国家越大,治理难度也越大,因为人心变得更加复杂,对不同法令和政策的理解也会千差万别。所以老子建议,大国的领导者们,当法令颁布以后就不要轻易摇摆,而要坚决贯彻,留有足够的时间和阶段让大家熟悉和领会法令的真正涵义,最后才能执行到位,做到上行下达,实现法令颁布的目的和初衷。贯彻和执行老子这条治国方略的,首推春秋战国时的秦国。公孙鞅针对当时秦国虽然颁布了大量的法令却不执行最后使得百姓们不知所措的现状,先从执行为突破口,重赏执行法令的人,然后废除过时的法令,重新拟定条例并坚决贯彻。在其有生之年,实现了秦国的制度化管理,建立了秦国的执行文化和执行体系。鬼神不惧老子是无神论者。在这里,他提出鬼神的概念,应该是指人内心的鬼魅之术。在组织中,有摆在明面上的法令制度,也有摆不上台面的潜规则;有做人做事都很“阳谋”的人,自然也有做人做事都很“阴谋”的人。虽然组织中总有忠臣、奸臣,好人、坏人,勤人、懒人,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维护自己的利益。只不过有些人把自己的利益和组织的利益捆绑起来一视同仁,知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道理;有些人却把自己的利益凌驾于组织的利益之上,时不时要做出一些损害组织或别人的利益来换取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在老子看来,如果领导者能够以“道”(规律)来治理天下,也就是用一套良性的制度来治理天下,在这套制度的保障之下,坏人都会变成好人,懒人也会改造成勤奋的人。这并不表示坏人彻底变成了好人,而是制度让他干不了坏事了,或者说干坏事需要付出的成本太高,权衡利弊得失后自然会选择如何适应制度来保障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人内心的鬼魅之术,其实潜藏于每个人的内心深处,只不过有些人能够克制,有些人克制不了罢了。在良性的制度保障下,不再给这些鬼魅之术的人留下害人能够增加自己利益的机会,他们自然就不会去害人了。能够产生这些效果的根源在于,制定制度的领导者本来就没想着害人,而是希望领导大家实现一个愿景,体现自己的价值。但由于在制度制定的策略上出现了漏洞和问题,才导致了有些人采取钻制度空子的方式去获取利益,同时损害了很多人的利益。事缓则圆。当制度出台前能够审慎地调研,尽量地多考虑周全,执行的时候不急不缓,漏洞和问题自然会减少。当领导者的治国方略实行后,既能够对百姓有利,又能够保障没有人能够以损害他人利益来获取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他的初衷和目标能够实现执行中的统一,人民自然会回复到淳朴的德行状态。如对本文观点有任何评论或补充,请发信至:[email protected]:http://people.chinahrd.net/ 本文由 [email protected] 授权博锐刊载,如需转载请与 [email protected] 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