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巢之下,焉有完卵?而去年的中联重科(000157.SZ,01157.HK)似乎是个例外。
Wind数据称,2012年前三季度,12家工程机械上市公司业绩出现负增长,仅中联重科逆市取得销售、盈利“双丰收”。 但1月8日,香港《明报》称,有国际投资者举报中联重科财务涉嫌“造数”,将部分未实际销出甚至是不存在的订单计入正常销售额内,以夸大利润表现。这封声称向香港证监会发出的匿名信指出,借此,中联重科仅华东地区的销售额同比增幅即被夸大了10倍。但对于所有“指控”,中联重科悉数否认。 《中国经营报》记者独家获得的资料显示,中联重科确实存在匿名信中所称的“买家预期合同”,只是对于该笔“预期合同”是否计入上市公司业绩尚难有定论。同时,在2012年中联重科半年报“预盈”报喜之前,公司第二、第三大股东分别减持。 然而,针对中联重科“并无机会见到报道中所称的‘内部销售文件’”,“公司不存在此类‘内部销售文件’”,本报记者独家获得的一份中联重科销售合同却表明,该公司内部存在类似匿名信中所称的“买家预期”销售。 该合同显示,2012年5月初,中联重科某子公司与内蒙某公司签订销售合作协议。协议约定,内蒙某公司总共需求1000台挖掘机,但首次购买200台,每台156万元,总价3.12亿元,首付1000万元。 但2012年7月初,双方经“再次协商”,合同条款进行了变更:协议多数核心内容不变,只是每台挖掘机的售价下调为152万元,总价变为3.04亿元。 对此,中联重科证券部门负责人回应称:“7月的补充协议主要是补充约定服务和配件等其他事项;由于生产原因,5月计入销售80台,6月计入销售120台,在2季度全部计入销售;全年按照200台计入销售”。 不难发现,该合同剩余的800台挖掘机销售因为需要“根据乙方需求随时调整”,其销售管理所属类型符合匿名举报信中所称的B类销售。 本报记者独家获得的一份中联重科销售合同表明,中联重科内部存在类似匿名信中所称的“买家预期”销售。当然,即便中联重科存在B类销售或C类销售,也可以理解为在现实公司运营中,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没有哪家公司会对客户的潜在需求置之不理。 但问题是,倘若将尚未实现而仅是预期中的B类和C类销售出于“造数”需要而扮靓财报,则肯定违反相关监管条例。 中联重科的澄清公告否认了扮靓传闻,并将公司营收和盈利的逆市增长归结为公司“产品技术、质量和服务的进一步提升,这使得产品订单增长,毛利率提高以及产品结构优化”。 这一说法与中联重科2012年中报中的说法完全一致。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秘书长苏子孟也持类似看法,在他看来,中联重科是上市公司,通过提前进行结构调整、加大研发投入,中联确实取得了丰硕回报。 苏子孟举例说,中联重科的挖掘机突破性地造出了300吨“巨挖”;混凝土机械、塔机、土石方机械也稳步发展。 “预期合同” 同步减持 《明报》登出的匿名信内附一份据称是中联重科华东地区内部销售文件的数据。该资料显示,“中联重科华东公司”将销售分为三类:一类是正常销售,另外则是B类销售及C类销售。 信中称,根据“中联重科内部人士”透露,正常销售是指已经与买家签订好、有确实出货及付款日期等正常订单;而B类销售其实是买家预期会购买,但未有出货日期、未付款,且产品仍放仓储的潜在订单;至于C类销售,则只是中联重科将一些旧有客户套上别间公司的名字而虚构出来的订单。 匿名信中说,中联重科将根本未发生交易、甚至是虚构的B类销售及C类销售订单计入正常销售额内,制造出公司营业额大幅增长的假象,而当找到其他真正订单,就用其来取缔问题订单,被取缔的问题订单以“客户退货”的方式处理。 该信还对“中联重科华东区销售数据”进行了简单推算。2012年一季度,该区域正常销售额为20.55亿元,B类销售额为1.38亿元,C类销售额为4.83亿元。若以正常销售额与2011年同期的19.84亿元作比较的话,年增幅仅有3.5%;但若将三种销售额加起来,则年增幅跃升至34.8%。 据此,该举报者认为,中联重科不只在华东区使用这种“造数”手法,这也解释了为何该公司业绩表现能够优于同行,有双位数的营收和纯利增长。 但该信提供的所谓内部文件,并没有中联重科的公司名字、盖章等,真伪仍有待证明。 1月8日傍晚,中联重科发出澄清公告,逐一否认前述匿名信所称的四项传闻。该公告称,公司不存在“财务造假”;从未有分类销售政策,更不存在B类销售和C类销售,公司所有销售均为正常销售;中联重科华东区2012年前三个月销售13.19亿元,与2011年同期的10.02亿元相比,同比增长31.64%;公司表现优于同行,有双位数纯利增长,主要是因为公司产品技术、质量和服务的进一步提升,使得产品订单增长,产品毛利率提高以及产品结构优化。 三类销售 中联重科的二股东(弘毅投资)和三股东中联管理层持股公司均于2012年上半年选择了减持。 举报者认为,中联重科不只在华东区使用“造数”手法。 这样的说法站得住脚。中联重科和三一重工的财报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6月30日,三一重工混凝土机械销售额约171.44亿元,中联重科混凝土机械销售额约169.06亿元;而一年前,三一重工、中联重科混凝土机械的这一营收额还分别为158.43亿元、111.34亿元。也就是说,一年内,双方原本相差逾47亿元的市场份额已然缩小至仅约2亿元。 中联的奋起直追当然让股东很开心,但奇怪之处在于中联重科的二股东(弘毅投资)和三股东中联管理层持股公司均于2012年上半年选择了减持。 财报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12月31日,合盛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一方科技(中联重科管理层持股公司)分别持有中联重科股票388059949股、238236771股,分别占中联重科股份5.04%、3.09%;但至2012年6月31日,合盛科技持股未变,一方科技持股却仅有163314942股,减持74921829股。 同时,2011年底,作为中联重科仅次于湖南国资委的第二大股东,弘毅投资旗下控股公司佳卓集团、智真国际分别持有中联重科398841605股、182099602股,分别占中联重科股比5.18%、2.36%;但至2012年6月底,智真国际持股未变,佳卓集团却减少为363936856股,持有中联重科股比降低为4.72%,弘毅投资同样减持34904749股。 对于二股东、三股东的减持原因,中联重科证券部门负责人回应称,“公司控股股东的减持均严格按照交易所的要求进行披露,在公司的定期报告中,投资者均可以看到前十名股东的变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