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最容易的犯的错误是:我说啥就是啥,员工必须服从,必须按我说的办。
如果真能够如此,什么事情都好办了。
很多企业非常重视制度建设,每个员工人手一册《员工手册》,内容非常详尽和明确,但几乎每天都有员工不同程度的违反规章制度,或阳奉阴违,或屡教不改,或以辞职威胁。
为什么很多最基本的规章制度也总是难以得到很好地遵守呢?
根本原因是:老板与员工没有共同的选择。
任何人只有在实现自己的选择时,才会最努力。所谓自己的选择,即:符合自己需要的选择。符合自己需要的选择,是占有最大利益的选择。实现自己的选择就是实现自己的最大利益;如果强迫一个人实现违背他的需要的选择,那么这个人一定会想方设法努力使被强加的选择不能实现,或不能够很好地实现。
实现自己的选择永远最努力——对人的这一共性,我称之为“实现定律”。
一个人从事的工作如果是符合自己需要的选择,他必然会在工作中积极努力,尽职尽责,兢兢业业,甘于奉献。相反,一个人从事的工作如果是不符合自己需要的选择,他必然会在工作中消极怠工,偷奸耍滑,推卸责任,损公肥私。
让小孩扫雪他会嫌冷,但若让他玩雪,他则会玩得喊热。
有个人当雇员时,上班无精打采,对工作敷衍塞责。后来自己当老板后,精力格外充沛,经常大声斥责雇员:“人要有敬业精神,否则是没有前途的!”
当我们需要他人实现某个选择时,首先应该使他人自愿接受这个选择。只有这样,他人才会表现出主动性、积极性,才会努力实现符合自己需要的选择。为此,我们要善于发现自己与他人共同的选择是什么,不同的选择是什么,避免强迫选择,强迫实现。
我的外甥女约两岁的时候,一次,我母亲让她吃饭,她不吃。我母亲连哄带骗,好话说尽,但外甥女还是无动于衷。母亲急了,狠狠说道:“快吃,你吃不吃?你是不是想挨打了?嗯?”
外甥女一见奶奶“变脸”,推开碗,哭了起来。
在一旁吃饭的我,见母亲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便决定试试我的办法。我知道外甥女特别喜欢有辫子,天天闹着让奶奶给她扎辫子,但她的头发很短,扎不起来。于是,我对外甥女和颜悦色地说:“你喜欢头发长得长长的扎长长的辫子吗?”
外甥女一听说辫子的事,便止住了哭,含泪点头。
“可是你不吃饭就没法长头发,”我说:“你吃一口饭,头发就会长出来一点,你吃得越多,头发就会长得越长,等头发长长了给你扎长长的辫子好不好?”
外甥女半信半疑的望着我,一动不动。
我看着她的后脑勺说:“你先吃上一口饭,我看看头发是不是会长出来。”
这话使外甥女一下兴奋起来,仿佛这是一件很有趣的事,她拿起筷子,拨进一口米饭,一边嚼,一边望着我。
我看着她的后脑勺故做惊喜状:“哎哟,头发真的长出来了。你再吃一口我看看。”
外甥女这下更兴奋了,一边不停地往嘴里拨饭,一边问我:“现在长了没有?”
我连声说:“哎哟,又长了一些。”
就这样,外甥女连吃两碗,还要再吃一碗,直到最后母亲终于忍不住忙制止我:“你别让她再吃了,再吃把胃撑坏了。”
评价一个企业的规章制度是否可行,取决于全体员工对规章制度的认同度。无论多么科学合理、完美无缺的规章制度,如果没有得到员工的认同,都是没有效力的。
一个人对某个选择认同程度越高,他实现这个选择的努力程度就越高;一个人对某个选择认同程度越低,他实现这个选择的努力程度就越低。
对一个企业家来说,如果他希望每个员工都能够像自己一样努力工作,那么他必须首先聘用那些认同企业目标、企业制度、企业文化的人。认同这些,就是认同企业的选择。当企业的选择符合员工的选择时,员工为实现这一选择,必然会最积极努力,尽职尽责。
如果你是一位经理。当你发现一位业务员违犯规章制度,在工作中弄虚作假,那一定是因为他没有认同你的选择,而是在实现符合他自己的选择。
很多企业大力宣扬“企业兴我荣,企业衰我耻”、“今天不努力工作,明天努力找工作”的企业文化,试图增强企业凝聚力。
然而,没有共同的选择就没有共同努力。只有共同的选择,才有共同的努力。当老板的选择成为员工的选择时,员工才会共同努力实现企业的发展目标。
最后,请记住实现定律:实现自己的选择永远最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