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500强公司管理层因受贿被判刑,在中国实属少见
沈玮 严登峰 NBD上海报道
“对任何跨国公司来说,这都是一大丑闻!”对于罗氏诊断前日爆出的“王文雄案件”,一位跨国公司的高层评价道,“如此高职位的世界500强公司管理层因受贿被判刑,在中国也实属少见。”
昨日,记者从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拿到了有关王文雄案件的《刑事判决书》。卷宗显示,今年46岁的台湾人王文雄,曾担任罗氏诊断大中国区总裁、罗氏诊断产品(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去年8月11日,王被上海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16日被批准逮捕,2005年3月22日,由静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最终王因受贿223万元人民币被判刑8年。
法庭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文雄在2003-2004年担任以上职务期间,利用负责单位业务和人事管理等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数家国内经销商的贿赂,其中,向王文雄进行贿赂的还有其下属———原罗氏公司南中国区区域代理总监叶峰。
记者了解到,“出事”后,叶峰被罗氏诊断公司辞退。
昨日,记者赶到罗氏诊断位于上海南京西路上的办公地点名城广场5楼,前台小姐非常警惕,对于一切问题均答:“不知道,不清楚。”并表示,午休时间,公司一个人也没有”,拒绝记者进入办公区域。
但10分钟后,从办公区域走出六七位罗氏公司中层模样人员,包括一位外籍人士,他们在前台进门处合影。然后又走回办公区域,记者上前向其中一位提问有关王文雄的事情,该人士面带笑容问道:“你是记者吧?”随后继续往里间走去,但记者被前台阻止进入。
此外,罗氏诊断公司给记者发了一份“立场说明”,称该案件完全只是王文雄的个人行为,公司业务没有受到该案件的任何影响。“这和我们公司无关。”罗氏诊断负责公共事务的马惠明反复对记者强调,“而且,王文雄案件审理时,我们公司并没有被要求参加庭审。”
记者还致电罗氏制药中国有关部门负责人,但被告知此事与罗氏制药“无关”,他强调,自己是在王出事以后才知道此事的。而且,罗氏诊断和罗氏制药是罗氏集团的两大部门。
“在中国,罗氏制药和罗氏诊断的管理机构是完全分开的,作为2个独立的法人,业务并无关联。”
“但是,不管罗氏诊断,还是罗氏制药,都是罗氏中国的一部分。”有关业内人士指出,公司如此高职位的领导身陷受贿丑闻,罗氏中国对此应有一个说法。
这位业内人士分析,厂家向经销商和医院行贿已是业内的潜规则,但此次罗氏诊断高层因为收受经销商的贿赂而被判刑,实在令人大跌眼镜。
“因为罗氏诊断产品在中国的销路一直比较好,代理商为了争取代理权及低价不惜行贿。”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也表明罗氏诊断的产品价格有很大的伸缩空间。”该业内人士进一步指出,经销商向王文雄行贿,经销商定然会“堤内损失堤外补”,将该“成本”转嫁到患者身上。
种种迹象表明,这场近日才爆发的“冲击波”,似乎远未结束。据悉罗氏诊断中国区新总经理陈璧荣已于去年8月上任。
罗氏“达菲事件”:
2003年初,罗氏制药公司的医药促销人员也以“达菲能治疗非典”为由四处游说各大医院进货。“达菲”在广东省内的销量随着该说法的传播骤增,2月8日前广东省内销量仅1000盒,2月9日后飙升到10万盒。
随后,有媒体怀疑指出罗氏公司在此次事件中“涉嫌虚假宣传”。此后,院士钟南山公开表态,“达菲”对治疗非典型肺炎亦无明显效果。
曝光后,“达菲”销量的直线下跌,而罗氏制药在此事过程中的处理方式,也被舆论指责缺乏诚信与社会良知,而且危机公关失当,管理混乱。(沈玮)
朗讯中国贿赂丑闻
罗氏诊断中国高管丑闻让人联想起跨国公司在华另一起贿赂事件。2004年4月,朗讯中国机构爆出贿赂丑闻。朗讯在一次“缘自在沙特阿拉伯应对行贿要求时而进行的内部审计”时发现,中国公司“内部控制不足”。朗讯公司随即以涉嫌违反美国《海外反贿赂法》,将其中国公司的总裁、首席运营官、市场总监和财务经理等4名高级管理人员撤职查办。
美国《海外反贿赂法》内容要求美国公司在国外设立的分公司不得向当地政府官员行贿以获得某些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