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军:是贱卖,还是高卖?时间:2004年8月19日
地点:北京
人物:雷军
事件梗概:2004年8月19日晚20点40分,全球著名电子商务网站亚马逊Amazon.com (NASDAQ: AMZN) 宣布,已签署最终协议收购注册于英属维尔京群岛(BVI)的卓越有限公司。卓越有限公司通过其中国子公司及关联公司运营卓越网站(www.joyo.com 和www.joyo.com.cn)。这次交易价值约为7500 万美元,涉及约7200万美元现金及员工期权。
卓越网将成为亚马逊的第7个全球站点。亚马逊通过卓越网进入中国将使它有机会为中国的超过8 千万网民提供服务。随着收购完成,卓越网创始人、董事长及最大股东金山控股有限公司负责人雷军将在今年第3季度内卸任卓越网BVI公司董事长一职。
此前有消息称,亚马逊本打算通过收购当当网进入中国,其开出了1.5亿美元来收购当当70%至90%股权,保留原管理团队的天价,但被当当拒绝。
去年卓越网第2季度销售额同比增长超过78%,上半年营业额达到1.3亿元,其中B2C销售收入占到96%.虽然毛利率接近30%,但上半年卓越网整体依然亏损。也许这能够解释联想和金山的选择,正如后来雷军的一次简单回顾:没有钱了。粗略估计,从2000年5月至今,包括金山、联想投资、老虎科技基金、港台个人资本,对卓越的总体投资额超过了9700万元,勉强维持了4年的惨淡运营。
但调查显示,对于亚马逊仅用7500万美元的便宜价格就收购了中国B2C电子商务第一品牌卓越,有理由给出另一种解释:亚马逊收购的只是一家“水泥”公司,真正的牌照资源尚掌握在一家名叫世纪卓越的公司手中,而这家公司的董事长也是雷军,以自然人身份持有该公司40%的股权。
卓越在网民中具有极高的知名度之外,鲜有人知道,支撑卓越网日常运营的其实是两家公司——北京神州卓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神州卓越)和北京世纪卓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世纪卓越)。
神州卓越的经营范围为“开发、生产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外围设备及网络通讯产品;网络技术开发、电子商务技术开发;承接计算机网络工程、计算机系统集成;自产产品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销售自产产品”。
世纪卓越的经营范围则是“信息技术开发、咨询、转让、培训、服务;承接计算机网络工程;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百货、包装食品、化妆品、服装;零售国内版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电子商务;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
也就是说,两家公司分工合作共同构成了卓越网,神州卓越为卓越网提供IT技术和物流配送等“水泥”业务;世纪卓越则完成电子商务内容和销售网站等“鼠标”业务。此外,根据卓越网上公开信息,持有文化部颁发的“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的也正是世纪卓越。
而在资本上,神州卓越属于外资,世纪卓越却属于内资。被亚马逊收购的BVI公司,全资控制神州卓越,但世纪卓越在资本上和BVI公司并没有关系,也就是说,卓越网只出售了“水泥”部分,7500万美元的价格可谓不低了。
社科院网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吕本富第一感觉是卓越网被贱卖了。卓越网作为中国电子商务的第一品牌,估价应当超过1亿美元,雅虎收购基于搜索概念的3721就付出了超过1亿美元。
卓越的长期竞争对手当当书店总裁李国庆随后表示:亚马逊给出的估值对卓越而言并不低,已经很值了。但李国庆就亚马逊和卓越在商业模式的差异性分析认为,并不看好被收购后卓越的前景。
正方:苦心经营卓越却一直未赢利,况且只出售了表层的“水泥”,7500万美元实现套现,也给了股东一个交代,值!
反方:7500万美元,卓越网就拜倒在亚马逊的“石榴裙下”,这点子儿还不足亚马逊2004第2季的利润(7600万美元),“卖身费”也太寒酸。
点评:
在外资进入中国互联网产业近10年的历程中,无论是最早的一批VC,还是像Amazon这样的战略投资者,资本和知本的冲突是一个传统节目。创业者努力想保持自己对公司方向的绝对控制。
股权的绝对优势比例是最主要的方式,但卓越网为我们展示了一种另类的方案。这一框架早在卓越网最初运营时即已成形,足见雷军等人的良苦用心,如今终于有人愿者上钩。7500万美元只是第一期套现,对雷军和联想投资来说,世纪卓越在手,他们就还有一次收益的机会。
这一悬念能否兑现,尚需要时间来解答。
何经华:是业绩不佳,还是有责无权?
时间:2004年11月2日地点:北京
人物:何经华
事件梗概:2004年11月2日下午1时,用友软件公司正式对外宣布,何经华将离开执掌2年半的用友公司,辞去总裁一职,转任公司顾问。此言一出,关于他为何离去,将去何处的问题不绝于耳。
2年半以前,王文京以350万高薪聘请职业经理人何经华出任用友总裁曾经在业界传为佳话。王寄希望于何用5年时间带领用友实现从财务软件公司向ERP厂商的飞越,并实现用友的国际化。两人共约要“书写中国软件史”。
5年之约正好过半,何悄然离去,外界议论纷纷,一时间分别有“业绩”说、“管理空间过小”说、“本土化与国际化的冲突”说等等,此前的种种蛛丝马迹、业界历来人事变动的各种版本都被引为佐料。
关于何经华真正离职原因的三个版本是:
纯粹的人事冲突。何经华和董事长王文京之间出现不合。这种说法来自用友内部的传言。
CEO最常见的下课理由:业绩。分析近3年用友年报可以看出:主营业务收入虽然近3年都在增长,但是增长率在减缓,而且净利润没有增长,一直下滑,只是在2002年增长了30%,第2年即迅速下滑近20%.2004年有所好转,但是如果要想恢复到2002年的业绩增长水平还有一定困难。
最后,另谋高就。何经华曾就用友给自己开出的500万元年薪发表过一句经典评论:我给对方开价,一般都不会遭到拒绝。其自信可见一斑。而他与Siebel的沟通也长达半年之久。
何经华在离职后的第7天接受《IT时代周刊》记者采访时,终于对离职给出了自己的说法:“在用友,我得不到充分信任,有责无权。”据何经华本人透漏,在用友,人、财、物他都没有权力管,甚至包括行政人员的任免,都是董事会说了算,更不用说什么重大的人事举措及资本运作了。他同时也毫不客气的指出:中国企业的职业经理人有责无权,这种事情屡见不鲜,这也是中国职业经理人活不长久的原因。
而用友内部的高层人士则对记者表示:他离职的原因最终逃不过两个字:业绩。用友副总裁高少义首次向《IT时代周刊》揭底:“用友董事会、总裁会的成员没有谁对这样的业绩满意。即使在用友继续干下去,业绩恐怕也不会有什么起色。”其个人看法是:当时王文京请他过来至少要能够将用友的业绩提高几成,或者至少保持郭新平时期的增长水平:70%(税后增长率),而何经华并没有做到。
一边是王文京的过高期望,一边现实存在着真正的管理权力限制。更为严重的是,在用友的创业元老的安置问题上,王文京过于感情用事。据说其很多读书时代的同窗好友被安插在人事、财务等重要部门。
何经华坦称,早在到用友还不到2年的时候,他就觉得自已没有转身的空间了。2004年6月,Siebel美国总部找到何经华相邀,但是,何的顾虑是,在用友的时间会不会太短?
但他最终还是选择了离开。
后经证实,何经华已赴Siebel任全球副总裁及大中华区总裁一职。
正方:何经华能在有责无权的情况下带领用友完成转型并且走上国际化道路实数不易。辞职是觉得自己已经不合适国内企业的经理人环境。
反方:业绩是导致何经华下课的主因,拿着高薪却没有做出相应的业绩,下课在情理之中。
点评:
2002年王文京用“天价”请到何经华时,曾经在业界传为佳话,也开始了一场国内企业嫁接国际化人才的试验。无论其原因多么的秘而不宣或根本不足道,这场试验还是失败了。
对于处理和老板的关系,何定位曾经非常清楚:“王总是公司战略的制定者,我更像是执行者。即使与王总意见相左,我也会遵循三个词:信任,尊重,授权”。何的这种低姿态,以王文京的睿智,不可能不有所回报。
但这样的回报也必定是有限的。据用友一位内部人士描述,王文京个性温和,对人对事感情用事,王极力维护创业元老的利益,甚至没有原则。在一个“人治”色彩浓厚的企业里,建立现代的管理制度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所以何经华愤懑而无奈地说:“在用友,我得不到充分信任,有责无权。”
其实管理并无绝对的对和错,而是相对的重要和不重要。用友“人治”多年,也走到了今天,并且越做越大。看来王文京是成竹在胸,他认为为何经华一个人并不值得改变这些。不知这是用友的宿命还是不幸?
郑坚江:是维权,还是炒作?
时间:2004年10月12日地点:北京
人物:郑坚江
事件梗概:2004年10月12日,宁波民企奥克斯通讯设备公司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国家信息产业部,要求受理“奥克斯”牌手机进行电信设备进网许可检测的申请。
自递交诉状相当一段时间内,奥克斯迟迟没有得到法院是否立案的消息。在此期间,作为被告的信产部传出了新消息。10月15日,据信产部发言人说,国务院正在研究制定手机生产牌照由审批转为核准的方案,一旦实施这一方案,信产部将不再因手机牌照的发放而引起民企不满。
但这一变革并没有让奥克斯满意。奥克斯公司的诉讼代理人表示,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审批是许可,核准同样也属于许可。说审批改为核准,无异于说许可改为许可。也就是手机牌照仍然要搞行政许可。2004年6月发布的国务院第412号令所规定的许可管理项目中,已经明确排除了手机,稍后发布的非许可审批项目中也没有包括手机。在国务院已明令手机不搞许可的背景下,有人又提出以核准形式来实施许可管理,不是倒退是什么?
据说此前奥克斯曾先后5次向信产部提出申请,但均被拒绝,理由是该公司没有拿到手机牌照。奥克斯实际上在2000年就已经进入手机市场,先后投入上亿元,但由于“无证经营”,只能贴牌生产,平均每部手机要缴纳50~60元的牌照费,4年来已累计上千万。
“名分”并非奥克斯一家的宿愿。目前共有36家企业拥有49张手机牌照(GSM30张,CDMA19张),但实际生产厂商已超过100家。有两条进入的“曲线”,财大气粗者,特别是外企,以高价收购、与拥有牌照企业合资等方式取得合法身份;而更多的,以民企为主,只能像奥克斯这样辛辛苦苦为人作嫁。
信产部1998年《关于加快移动通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也就是5号文件确立了手机生产的审批制度,并得到国务院批准,目的是培育当时一穷二白的国内手机产业。
郑坚江的“制度企业家”生涯不是第一天开始。1987年,还是汽车修理工的郑坚江毛遂自荐,承包了一个只有七八个人、负债却高达20多万元的乡办小厂,开始生产电视机天线、电能表罩壳等产品。短短四五年时间里,积累了近亿元的身家。
1994年,郑坚江进驻空调业,又是一个短短4年时间,奥克斯空调跻身国内三甲之列。
而手机业则是郑调集重兵攻略的最新战场,于是发生了起诉信产部这惊人一幕。
奥克斯集团表示,不管信产部有何态度,诉讼“将进行到底”。
正方:在官本位传统远未消亡的今天,以民告官仍然是一件不大不小的新闻,何况奥克斯与之打官司的是其主管部门。奥克斯的这一举动受到同为手机牌照制度束缚的民营企业的拍手叫好,认为是保障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环境,争取企业权益的维权行动。
反方:不喜欢奥克斯风格的人对此甚为不屑,认为纯属炒作。奥克斯以“价格杀手”闻名,在和官府打官司的同时,奥克斯在手机市场上放出了“血洗”、“把手机当白菜卖”一类的惊人之语。有人曾以《指环王》里的兽人族来比喻之,进攻冈多国的时候,兽人的头领骄傲地说:“人类完蛋了,奥克斯的时代来临了。”
点评:
虽然官方给出过冠冕堂皇的说法,但手机牌照后面真实的逻辑是这样的:国有垄断组织(中足协、36家)从政府主管部门获得市场准入的特权(足球职业联赛的专营权、49张牌照),再转租给真正的市场主体(俱乐部、奥克斯)。为了维护这种垄断利润,垄断企业不可能“把心思用在研发上”,而是阻碍完全市场化的改革,力求同时享有权力和市场的好处,但市场内在的规律却必然要求省略掉这个“不劳而获”的阶层。
不管奥克斯民告官的首义是出于什么样的目的,郑坚江客观上扮演着“制度企业家”的角色。据2005年1月14日最新消息,随着市场竞争程度的加深,以及WTO规则的要求,中国政府即将全面开放手机制造业务。也就是说,任何一家符合基本条件的公司都有望拿到手机生产牌照。
正如鲁迅先生所说:“在中国,就是搬动一张桌子也要流血。”奥克斯的维权之路客观上对手机牌照制度的淡出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而这,受益的不只是奥克斯,而是整个手机产业。
李武强:是扶持国产软件,还是保护落后?
时间:2004年11月地点:北京
人物:李武强
事件梗概:北京市政府采购办公室11月17日发布的一份《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计算机操作系统、办公套件、信息安全等正版软件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中显示:微软公司以2925万元的场地价签下授权北京市政府3年内免费使用其所有软件产品的协议。而国产办公软件厂商共创开源、中文2000和金山虽然入围,但充其量只是点缀。据报道,这是微软继天津、上海等地政府采购之后又一重大斩获,和3年前在上一轮政府采购中的失意形成鲜明对比。
一纸协议激起千层浪。
2004年11月24日,“Linux应用与政府采购”研讨会在经过各方斡旋之后终于召开了,但当科技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副司长李武强看见各大媒体记者被挡在会场门口时,留下一纸声明,然后转身离去,声明的主题是:严正抗议“省、市负责政府软件采购的主管部门,置国家安全于不顾,大规模采购国外软件,严重违反《政府采购法》,把国产软件逼上绝路,中国软件企业要拿起武器保护自己,新闻媒体也应进行曝光”。
声明的结尾处,李司长注明“纯属个人观点,未经领导审批”。随后,李司长向媒体记者表示,他离开会场的原因就是要以实际行动捍卫法律的尊严,支持国产软件产业的发展,唤起全社会对此事件的关注。
中国软件产业因为这一戏剧性事件顿时炸开了锅。引发了从著名的倪光南院士,到利益相关的国内软件,以及广大网友的激烈争论。
支持李武强的舆论站在国产软件厂商的立场上,批评采购全程近乎暗箱操作,有违信息公开的原则,并强调:《政府采购法》要求优先采购国内产品。基于软件业的特点,比较认可的“国产软件”应该是“在国内增值超过50%”。
北京市政府有关人士以“正版化”的理由应对,辩称本协议并非软件采购,而是在政府办公场所发现有盗版软件应用,为执行上级相关政策,向微软购买场地许可。这一回应并不能为反对者所接受,最尖锐的评论更直指政府采购腐败。
在公众的压力下,11月27日北京市政府采购办在北京政府采购网上发表一则更正公告表示,取消“计算机操作系统及办公套件正版软件供应商”(BKHT2004160-1)分包项目。有关方面表示这一变更符合程序。
2004年12月2日,包括金山在内的3家国内办公软件厂商在当日上午与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签订协议。
至此,沸沸扬扬的国产软件采购案告一段落。不过,漩涡中的微软产品采购方案至今尚无说法,有关国内厂商人士亦表示并不了解微软方面的谈判进程。
正方:大规模采用国外软件违反《政府采购法》,政府应当扶持国产软件。
反方:国产软件没法用,政府不可能永远扶持。保护国产软件就是保护落后。
点评:
民族软件产业处于后发劣势,长期饱受国际软件巨头各种形式的压榨,理应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但是跨国公司公关能力之强有目共睹,一些政府部门或官员公然违反《政府采购法》,淡忘了对国家对人民的职责,令人怒其不争。
万马齐喑中,作为第一个强烈表达自己反对意见的官员,李武强的公开愤怒,为此次政府软件采购项目取得了最终翻盘的转机。
作为科技部,对民族软件产业负有当仁不让的责任,对于提升国家技术水平应有的判断力,李武强确实无愧于科技部官员的职责。
此次风波,政府方的“知错能改”亦表明了政府纠错机制的向好发展。
但,随后,这位58岁官员的国外公差,却给了我们两种“遐思”:是因为即将国外公差,所以斗胆强硬;还是因为斗胆强硬,所以被派往国外公差?
但愿李武强式的官员不会成为绝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