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制度设计上应充分考虑一个问题,即如何将制度的设计目标与执行者的切身利益最大限度地联系在一起。
无论是社会公共管理还是企业管理,都离不开一个环节,那就是制度设计和制度创新!这一环节抓得好,管理绩效方面将会事半功倍。否则不仅事倍功半,甚至吃力不讨好。
公平是怎样产生的?
假设三个人要分一块金币,如果由第一个人切金币并且又先挑金币,尽管你对切金币的人进行反复的道德思想教育,做这样那样的指示,这样就能确保他真的做到公平公正吗?能否有这么一种制度让切金币的人尽最大努力去主动做到公平公正呢?这就涉及到一个制度设计的问题。
如果我们从制度上这样规定,可以由你第一个切分金币,但是必须让其他两人先挑。制度稍作一些调整,结果会怎样?结果是:你再也不用对他进行思想教育,你也不用给他作任何规定和指示,他自己会想方设法,运用一切合理手段,慎之又慎乃至纤毫必较地去切分,尽量做到平均。因为一旦分得不均,吃亏的是他自己。这样就从制度上保证了公正。
检讨一下我们有些领导的工作方法,往往就像第一种分金币方法,热衷于把精力过多放在思想教育和作指示上,而对制度的设计方面却不太用心,关注过少,这也是为什么我们一些工作总是流于形式的原因所在。
船主为何变善良了?
在1718世纪,英国的许多犯人被遣送到澳大利亚流放服刑,私营船主接受政府的委托承担运送犯人的任务。刚开始,英国政府按上船时犯人的人数给船主付费。船主为了牟取暴利,克扣犯人的食物,甚至把犯人活活扔下海,运输途中犯人的死亡率最高时达到94%。后来,英国政府改变了付款的方式,按活着到达澳大利亚下船的犯人人数付费。结果,船主们一改以往的做法,想尽办法让更多的犯人活着到达目的地,饿了给饭吃,渴了给水喝,大多数船主甚至聘请了随船医生。犯人的死亡率最低降到1%。船主还是那些船主,为什么他们一开始刁奸耍滑,后来又变得仁慈了呢?并非他们的本性有什么变化,而是规则的改变导致他们的行为发生了变化。设想一下,假如进一步规定:在到岸港口验收时任何一个犯人必须身体健康,体重下降者不列入政府付费范围。相信船主们在途中一定更会将犯人们照顾得"无微不至",更加极尽"人道主义"之责任。这就是制度创新的魅力所在。
百分之百合格的降落伞
这是发生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期美国空军和降落伞制造商之间的真实故事。当时,降落伞的安全性能不够。在厂商的努力下,合格率逐步提升到99.9%,而军方要求降落伞的合格率必须达到100%。对此,厂商不以为然。他们认为,能够达到这个程度已接近完美,没有必要再改进。他们一再强调,任何产品也不可能达到绝对的100%合格,除非奇迹出现。不妨想想,99.9%的合格率,就意味着每一千个伞兵中,会有一个人因为产品质量问题在跳伞中送命,这显然会影响伞兵们战前的士气。后来,军方改变了检查产品质量的方法,决定从厂商前一周交货的降落伞中随机挑出一个,让厂商的负责人装备上身后,亲自从飞机上跳下。这个方法实施后,奇迹出现了,合格率立刻变成了100%。
一开始厂商们还老是强调难处,为什么后来制度一改厂商们再也不讨价还价,乖乖地绞尽脑汁提高产品质量呢?主要原因在于前一种制度还没有最大限度地涉及厂商们的自身利益,以致厂商们对千分之一的不合格率没有切身感受,甚至认为这是正常的,对伞兵们每一千人必死一个现象表现漠然。后来制度一改让老板们自己先当一回"伞兵",先体验一下这"千分之一"的感受,结果奇迹产生了。相信这一定是老板们"夜不能寐"、"废寝忘食"的结果。
上述三个故事给我们的启示在于:人是企业管理所有要素中唯一具有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的因素,要想最大限度地激活人力资源链条,我们在制度设计上就应充分考虑一个问题,即如何最大限度地调动并激活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如何将制度的设计目标与执行者的切身利益最大限度地联系在一起。这是任何管理者在制度创新中不能回避的课题,也是企业管理者工作中必须面对,自始至终都将面对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