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天来,领汇事件尽管内地媒体报道甚少,但它是香港有史以来一件震撼人心的大事。有人就说,香港特区房委会这艘表面上无坚不摧的巨轮,竟因触上两块小礁石而面临沉没的危险,即在官司缠绕和未能消除所有不明朗因素的情况下,领汇被迫搁置上市。
对于领汇事件,无论是在事件过程中,还是在事件之后,不仅不少香港民众十分愤慨、纷纷指责,甚至有人上诉到法院要其赔偿损失,许多媒体及重量级人物也纷纷发表评论。但对于领汇事件的关注,大多数人只把注意的焦点放在滥用法治精神、少数人意志强暴多数人利益、经济事件政治化、寻找幕后黑手及经济利益赔偿等上面,却很少人在思考,51万人的大众利益为什么会被两个年老的分享综援者所强暴?少数人阻止领汇上市的目的是什么?仅仅是为了捞取政治资本吗?事件发生后,从香港民众对事件的反映来看,这种政治资本捞得到吗?如果这群人不能够捞到政治资本,那么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而且做得这样成功?这一系列的问题,我们不仅要好好静下来思考,而且要从制度、从深刻的社会经济背景上来反思,只有这样才能认清事件的真相。
一般来说,良好的政治环境是自由市场经济得以提高效率的基础,无论是新兴的市场经济还是发达的市场经济都是如此。但这种政治环境可能面临两方面的威胁。一是既得利益集团。由于他们已经在市场中占据了强势地位,并希望一直维持这种地位。二是来自庞大的社会弱势群体。因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必定会有人被激烈的市场竞争所打败,如失业的工人、破产的投资者、失败的企业主及部分为市场所隔离的农民。在这些人眼里,他们的弱势地位完全是由于自由竞争的市场制度所造成的,因此,他们需要通过政治途径来寻求改变自己困境的方式。
在社会经济出现大的波动或出现社会事件时,既得利益集团会十分关注这种社会事件对其利益的影响,同时会打着维护社会弱势者利益的旗号,在敏感的市场经济的政治议题上大做文章。最近香港特区出现的领汇、红湾、西九事件就是这样一种情景的结果。
在现代民主社会中,每一个人的权利、财富及合约履行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对于弱势者来说,由于他们处于市场、话语权、财富、能力等劣势中,他们的利益受到侵害与掠夺的可能性会更大,他们只能通过民主政治来保护自己之利益。经济事务及社会事件的政治化并没有什么不可。而且,合理的政治化治理社会行为,可以转为不同利益集团之间利益的谈判、协商与妥协,以便不断地调整与改善人们之间利益结构。
但是,我们应该看到,正因为政治化是弱势民众保护个人利益的重要手段,既得利益集团也随时可能通过特别途径,以弱势民众的利益来要挟社会,把他们的利益体现在现行的法律、制度规则与政策中。在这种情况下,既得利益集团在利用政治权力来追求个人利益的时候,不仅掠夺了弱势群体的利益,制造了社会的不平等,而且会阻碍社会的经济增长、社会财富的积累及贪污腐败的盛行。也就是说,政治化并非是一件什么不好的事情,但存在严重的弊端。问题是我们的社会如何以合适的制度规则保证前者、遏制后者。
法治精神是香港社会得以持续繁荣发展的基石,从领汇事件受到诉讼,到最后搁置上市,是这种法治精神最好的体现。法治是弱势者权利得到保护的最后一个庇护所,是对政府权力的约束。在领汇事件中,2人对决51万人,无法支付堂费的领受综援者对决握有2800亿港元财富的投资者,在常人看来,无非蚂蚁撼大象,但结果是蚂蚁让大象后退。尽管有人认为,这样做有损于香港国际金融中心之地位,我却认为,这才真正表明了香港司法体系的透明、独立与公正,这是香港无穷无尽的社会财富。
任何法律制度都具有内在的不完备性,在任何社会中,法律制度不完备性是根本不可避免的事情。而法律制度不完备性最为重要的方面是个人初始权利的不平等。因为,社会初始权利的不平等不仅会影响权力阶层所颁布法律的社会正当性,而且会影响到一般民众对法治的支持程度,影响到民众财富分配。如果我们的法律制度为少数既得利益集团所捕获,那么写在纸上的这些法律和法律实施之间就会存在巨大鸿沟,个人对他人守法行为缺乏明确的预期,从而也就失去实现法治的基础。在领汇事件中,我们不是指责这次事件中“幕后黑手”如何操纵民意、如何把弱势者当成为他人摆布的羔羊,并反之要求通过上诉的方式来向“幕后黑手”赔偿损失,而更多的是应该检讨香港现行法律制度的不完备性。
最后,我们也应该看到,在领汇事件中,由于香港客观存在的贫富差距和社会阶层之间的矛盾,如果这种矛盾有畅通渠道,让弱势者来表达个人的意见,那么这些冲突与矛盾往往会在萌芽中得到缓和,否则,弱势者则会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挑战司法程序。要化解这些问题,香港特区政府应该从经济再分配与广开言路等方式入手。
总之,领汇事件反映了香港社会一系列的深层次的问题,我们只有进行深刻的反省才能找到化解问题之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