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人才的成长之路不可或缺的要经历引进→培育→成长→成熟(或发展)的过程,并通过这样的过程,加速人才和企业的共同发展。当企业或人才一方的标准与另一方发生较大的差异时,人才的合理流动,就成为企业发展的一种必然。否则,就会造成人力资源的不足或浪费,影响企业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一、合理流动人才,可以促进企业人力资源的优化组合
由于“人才标准”与其“薪资标准”产生连动关系,因此,人与现代企业之间的关系,即成了一种纯粹的经济关系,并通过这种经济关系,在一定时期内,维持着企业和人才双方各自的利益??即双方的需求关系。当这种需求关系达到平衡时,就形成了企业人力资源的优化组合;当这种需求关系(即:人才所要求的“薪资标准”或企业所要求的“人才标准”)发生失衡时,就会出现人才的流动(包括企业内部流动和外部流动)。一般情况下,企业会通过“加薪、晋级”方式,给所需要的人才提供新的发展机遇,但作为企业来讲,还有一个承受力的问题,当企业的承受力不能满足内部人才所要求的加薪、晋级的要求时,就会忍痛割爱的把这样的人才推向市场,然后重新选拔和配置适应该职位的人选,以确保企业人力资源始终达到最佳的组合。二、合理流动人才,是企业发展不可逾越的客观规律
由于企业与人才相互之间始终面临着“适应”与“不适应”的问题,就必然会产生人才的流动;如果企业将不适应的人才长期滞留到某一职位上,而不进行合理的流动(包括在内部提供二次竟争机会或将人员推向市场),不仅不能促进人才的成长,甚至还会对企业的发展产生阻碍。提倡和推动人才的合理流动,是企业发展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客观规律。因为,企业的发展需要与其“人才标准”必须始终保持一致,而企业各个历史发展阶段的“人才标准”又要有所区别。如果企业人才标准定得过高,就会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如果定得太低, 又跟不上时代发展的要求;作为人才本身来讲,如果不适应这种要求,也就谈不上是一个“现代化”的人才。因为“人本管理”理念的形成,必然会促使企业家们将摆脱“人情”束缚作为搞好企业内部管理的必要举措,那些不讲“能力”讲“人情”的用人方法必将成为历史。如果不这样,企业就不能注入新的血液,产生新的活力,求得新的、更大的发展。而作为人才本身来讲,如果不参与市场竞争,不进行合理的流动,就有可能成为“井底之蛙”。这样,企业的人才标准就会因为传统观念而难以得到提升,人才的价值也难以得到真正的体现。那种只能在一个企业或一个小范围内被看成是“人才”的人,其实不是真正的人才,他们(或她们)顶多只能算是 “能人”而已;而“能人”与“人才”是有区别的,可以说,人才无论走到哪里都是人才,他们(或她们)一般受环境和条件的制约较少,自身释放的能量较大;而“能人”一旦失去了特定的环境和条件,他们(或她们)也许就一钱不值了;一个真正的人才,当他(或她)自己在某个企业或者某个职位感到不适应时,我相信他(或她)是乐意参与人才流动的。因为这样的流动,不仅是企业和人才发展的需要,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是推动历史进步和企业发展的动力。
三、人才的流动,关键在于“合理”,否则,就是“流失”
如果说,人才的流动是正常的,合理的,是企业生存与发展所必须的,那么,人才的流失,就是非正常的,不合理的,是企业生存与发展应该尽量避免的。如果企业的机制不能留住人才,不能最大限度的激活 “人”的聪明才智,就会造成企业资源的浪费,就极有可能导致人才的流失,就会对企业的发展前景产生不利的影响。人才流失是企业资源的一种无形损失,是企业对其发展原动力的一种废弃,说得严重一点,是一种慢性自杀。因此,许多高明的企业家,总是非常的珍惜人才,重视人才,花费巨资聘请和留住人才。如民生公司创始人卢作孚,就是因为广纳良才,促进了民生公司航运业的发展。
四、人才的流动,应坚持向内部流动为主,向外部流动为辅
人才,是一个企业乃至一个国家最宝贵的资源和财富。因为在资本经济时代,人才本身就是一种资本。企业拥有了人才,就等于拥有了参与市场竞争的“本钱”。而企业要形成自己的人才资本,除了需要花费较长的时间外,还要消耗很多的精力和金钱。如果企业不能长期保留住这种资本,让已经拥有的人才盲目的流向市场,就等于是丢掉了过去在此方面的投资,最终,将会出现类似《三国志》中 “蜀中无战将,廖华当先锋”的局面。坚持人才流动,以内为主,向外为辅,是当今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开发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方针和政策。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形成企业自己的经营管理特色,才能激发现有人才的生产、经营和管理的积极性,才能充分利用现有人力资源,和发挥现有人才的作用,达到“低成本、低投入、高成效”的结果,才能逐步实现企业发展的远大目标。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人才流动是否合理,或者决定企业人才在某一阶段是否需要流动,怎么样流动?是关系到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大事。作为一个企业的领导者或投资者,在用人问题上,切不可掺杂个人感情,去犯“齐人失斧”中齐人所犯的那样的错误,也不能像孙权那样,仅凭对庞统一时的表现,就轻易的下结论,断定他(或她)不是自己所需要的人。唐代著名诗人白居易写下的千古名句 ------“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材须持七年期”,就深刻的阐述了这方面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