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老子《十一章》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蜒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埔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
这一篇阐述了“有”和“无”的关系,有了车榖的空间,才有了车的作用,有了器皿的中空,才有了盛装的作用,有了房屋中空的地方,才有了居住的作用,所以,“有”给人条件,“无”发挥作用。
由此我想到了公司经历的种种历程,或喜或悲,或笑或闹,或高亢,或低迷,或清晰,或迷惑,或喧嚣,或宁静,或不安,或坚持……太多太多的事情,让我们每一个人的情绪与思路始终处于飘摇之中,看了上篇,我的理解是,“有”是方法论,“无”是世界观,无论单纯强调任意一方面,都是幼稚和注定失败的。以前我们会上会下讲了很多理论供大家交流,先暂说其表述理论(世界观)的合理性是否正确,首先不能忽略了很多方法论,如同有很多“水”(无),却没有“器皿”(有)一样,当然,如果仅仅埋起头来干实事,没有心目中的目标作为引指,那也是困惑的。我们都缺乏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有效的积极统一,由于公司的构成和业务的完成都是人为的结果,所以出现恶劣的局面,我觉得都是自己的错,是思考模式和做事方法的问题。看了管理录像、看了书籍、也发誓过,但真正的效果如何,我觉得微乎其微,销售的迷茫,技术的无奈,售后的慌张,都是没有认真思考或者没有将思考的结果付诸实施,所以在这一点上,我觉得这种现象很遗憾,不,应该是痛恨。
我们首先的反应是承认错误,找出问题,并积极解决,其中问题最为严重的是每一个人(包括我)会将思考的结果在行动中时时忘到九霄云外,脑中装满了幻想和等待,“有”是方法论,“无”是世界观,这是一个广义的概念,诠释着思考和行为的辩证关系,管理录像中的“触发---思考---行动----反馈”的闭循环讲了很多次,为什么不能做到,每个人在自己的位置上是否担起应有的责任,遇到问题是否进行过有效沟通,工作目标是否清晰可见,是否沿着正确的思维模式坚持在做事,这是一个讨论过无数次的话题,但我们仍然作的很差,我觉得通过这篇《老子》,我找到原因了,是因为刚才讲的是道理,是“无”,是“应该如何如何……”没有一个有效的实施监控手段(即“有”)来实现,即“如何才能做的如何如何…….”现在我想通过这篇文章表达的是“有”“无”这种统一体系建立的可行性,先说“无”,即以事件为中心,每个人找好自己的位置,事件可以是一个大组合,即一个整体行为(如包括销售、技术、实施、收钱等),也可以是一个点(如售后),每一个人对上游负责,每一个上游对下游进行监控,必须做到,每个人对自己的“节点”承担责任,在这种思维模式下,我们相信“无”的力量能够指导事件的顺利进行,相信理想的力量能够解决显示问题,但没有了“有”,没有了把道理转换成工作责任和制度的可操作性、可预见、可反应的平台,所以我们都活在“我以为”的真空中,疲累而无助,在焦急和相互埋怨中痛苦的等待,在这里,我要强调的是,我谈的是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不是责怪,但也不是纵容和无所谓,关键是如何将这种寻求答案和解决问题的平台持久建立起来,形成一个“习惯”,其实应该说是制度,因为所有的痛定思痛,现在看来都是苍白无力的,它缺乏行之有效的改变法则,仅仅是引起同情或悲哀的一个个无聊节目而已。我们有时太依赖“无”的精神力量,总认为大家在共同理念下,能够在事情处理过程中完成自己的责任,有时多说一句话,多看一眼,多问一声,就可以改变事情,但是没有,我的痛苦在于,是单纯“有”的问题,还是“无”的问题(即大家就没有想过把事情办好,如果想过,为什么对自己的责任不闻不问,不交流,不反馈),还是二者皆有,现在感觉“有”的问题占主导地位,如同一个勇猛的将军,他带着他的勇猛(“无”)冲杀一切,但没有有力的武器(“有”),是幼稚可笑的,所以在企业发展中,我觉得太缺乏“有”了,即做事的方法和原则,另外遇到困难或棘手的事,不交流,不发问,不求助,这是最大最大的悲哀,不,是令人痛恨!你的责任赋予了你准则,你的准则要求了你的行为,你的行为导致了事件的发生,发生的事件必然强迫你的思考,你的思考决定我们的生存。那么我们来想想如何解决“有”的问题,“有”有三层含义或三种实现模式,一种是绝对意义的“有”,一种是“无”中的“有”,一种“有无”并存,如同太极二元图,相互依靠,相互容纳,第一种是单纯的制度,将所有工作行为通过表格进行监控,硬性而不具有柔性和张力,我不主张这种僵硬的工作作风,但是如果我们不能约束我们的行为,改观工作的流程和交流,我想这种方式是不得已而为之;第二种是强化责任感,仍然将事件处理的主体交付与人,通过责任心(即“无”,世界观)的强化实现事务处理的规范性和主动性,不需要强硬的制度,但是制度是侵透责任心的思维方式,通过我们对现状改善的动力来实现对行为的监控和修正,在公司如此困难的情况下,我一直期望这种状态的出现与恒久。第三种是通过交流强化我们内心深处的责任感,同时辅以一定的制度,但是我认为制度的建立是容易的,但制度的执行仍然需要我们的“无”,因为所有的行为我希望是出发于我们的利益和要求,不是第一种状态的变形,否则大家对事情的处理能力和思考的惯性会依附于一个呆板的平台(即制度),那么是可悲的,也是可耻的。我们的行为依附于我们的思维,事件的发生依附于我们的行为,如果没有思维和责任心,我们何去何从?所以将这个议题提出,权当触发思维的导火索,我们需要哪一种“有”,希望做出思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