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离安全层高薪不胜寒 社会的发展要求企业除了要为股东负责任,还要为更广泛意义上的“股东”,也就是企业的利益相关者负责任,才能得到他们的保护
有消息说,英国总工会、荷兰总工会和德国工会联合会代表三国1600万工人向三国政府和欧盟发出呼吁,要求他们加强对公司高层薪酬的监管。他们要求政府设立相关法律,使各家公司在每年的股东大会上就高管薪酬进行具有约束力的投票表决,并公开机构投资者的投票记录。同时,还要求限制公司高管所得股票期权的数额,并给予员工代表法定权利,使他们能参与决定公司高层人员的薪酬水平。据说面对各方的压力,一些欧洲公司的高层们逐渐开始作出让步。无独有偶,前一段时间GE的前董事长韦尔奇也刚刚在一片质疑声中主动调整了GE提供给自己的退休津贴安排。
企业高层高薪的支持理由就是领导者的作用和贡献与普通员工的差别事实存在,能够成为领导者的人选有限;而一个优秀的领导者对企业的贡献(或者说影响力)不是多少个普通员工能力相加能够代替得了的,比方说联想的柳传志,海尔的张瑞敏等等。我们常说“一只羊带领的一群狼,打不过一只狼带领的一群羊”,就是这个道理。
但是,一项长期的跟踪研究表明,如果员工薪酬差距过大,则会降低组织运作的效果:
当薪酬差距超过一定的比例,员工的工作效率开始降低,工作态度懈怠,与管理层的对立情绪恶化;进一步的发展就是上面的消息中描述的行为:诉诸公众舆论、求助于政府和立法。
上面这则消息有几个有意思的地方值得关注:
一是活动的发起人是以员工而不是股东的身份来质询高薪现象;如果将企业作为纯粹的商业单位来看待,只有企业的股东才有参与企业决策的权力;为了协调股东利益与经营者也就是企业高层的利益,促使企业的经营者最大限度地为企业的利益服务,股东为高层人员提供高薪;只要股东(或者说相对多数股东)同意,高层的薪酬高低不该是员工议论的话题。
二是活动发起人希望政府立法对公司高层薪酬进行监管的依据是什么;既然政府承认并保护企业的独立性,它是否有法律依据来立法制约高层薪酬。
三是要求员工代表获得参与决定高层薪酬的过程,这是否与公司法相违背。
中国企业高层与普通员工的薪酬差距还远没有这么大;根据前几年的调查,一般在10倍以内;这则消息对中国企业真正的借鉴之处是它预示了一个新趋势的出现,就是企业不仅要承担法律规定的责任,作为一个负责任的企业,还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比如在环境、人权、公平交易、动物福利与保护等方面的责任;关注、或者说有权利关注企业行为的不再仅仅是企业的股东,还包括更多的群体,比如普通员工、社会团体、政府、商业伙伴、社区等等,这些个体和群体统称为企业的利益相关者(stakeholder)。也就是说,社会的发展要求企业不是仅仅为股东(shareholder)负责任,而是要为更广泛意义上的“股东”,也就是企业的利益相关者(stakeholder)负责任。
这里有必要对利益相关者的概念作一解释。某个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可能会是任何团体或者个人,只要这个企业的影响或者行为能够影响到他/她(们),或者这些团体或个人能够影响到这个企业。
按照与企业影响关系的直接程度,某个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分成两个圈子(见下表):
这些群体和个体之所以会成为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就是因为企业行为的影响范围在扩大,而企业也更容易受到社会舆论,以及其他一些非商业因素的影响,比方说处于社会底层的群体对贫富差距的承受能力等等。因此企业设计高层的薪酬体系时就必须考虑到这些因素的影响。
如何处理好这些问题?既然企业的所有问题已经涉及到了企业的利益相关者,而不再仅仅是狭义上的股东,那么就必须从企业的社会责任的高度来思考和寻找解决办法,做决策时就必须考虑到利益相关者的希望和要求,比方说企业体现出对社区的关注,人性化的某些举措,社会公益活动的支持等等。
我们能看出,这些已经不再是单纯的企业公关和危机处理概念能够涵盖得了的了。若按照公关危机来处理,就顾及不到股东以外群体的利益,结果有可能是灾难性的。十多年前壳牌石油在阿尔及利亚对因开采石油引起的环境灾难极力解释引起民众骚乱,导致公司形象在全球受到严重打击;雀巢公司也是因为宣传奶粉比母乳更有营养误导消费者,造成事实上某些婴儿发育受到影响,而当时受到舆论批评后启动公关危机应对机制进行掩饰,结果适得其反,有资料说当时造成的直接销售损失是7000多万美元。
所以,那些国有的,大型的,上市企业在处理薪酬问题时如果认识到需要对企业的利益相关者负责任,并考虑进去企业的社会责任,企业高层的薪酬设计原则也就容易确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