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2是否应订定部门主管加给
有关部门主管是否应另订主管加给,两种做法都有企业在运用,主要还是考虑每家企业的文化及实施的情况。另外,一般企业中常有部门主管比较辛苦的错误观念,这种没有功劳也也苦劳,没有苦劳也有疲劳的心态,是万万不可有。以目前这种知识导向,知识工作者的时代,主管只是任务不同,哪有一定比较辛苦的道理。
在薪资制度规章不完整,高阶主管可以任意调整薪资的状况下,有时部门主管加给到最後会丧失意义。例如,部门主管定为5000元,依照规定职务调动,不在担任部门主管时,5000元应该取消,但是很多公司因为职务调动的频率不高,因此为了怕主管动调之後,一时薪资减少而产生负面的影响,也为了安抚当事人的情绪,结果就把5000元加到本俸中。这样无形中就在破坏薪资制度,有些公司资深的人员,其本俸有不合理的偏高现象,这也是其中的一种原因。
所以在前面提的职务加给中,我没有用主管加给这个名词,我用的是职务加给,担任工程师与担任部门主管,有其不同的职务加给,职务一有异动,依照薪等薪级表对照一下,职务加给就可依据标准调整,另一方面在制度规章中明定本俸调整的规定,这样就比较更不会出现困扰。是不是没有担任主之後,薪资就比较少。这一点需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其担任的职务加给比原来担任部门主管的职务加给还高,那麽职务调整之後每月薪资还会因此调高。
另外,不是只有部门主管才有年薪,专业职的人员一样有年薪。在这种情况下,虽然不当部门主管,但是说不定因参与几个专案,根据这些任务所定出来的年薪,会比部门主管还高也说不定。所以当部门主管与非主管职之专业人员,对公司来讲,其实都是专业人员,只是专业领域不同,一个在工程技术或是管理技术,一个在领导统驭。因此,除了鼓励部门主管之外,如果对专业人员也能年薪相待,让专业人员敢冲、肯拼,最终获得好处的,还是公司本身。
前几天(1998.1)的一则新闻,说到大陆上海金星电器,因产品成功畅销,特发给总工程师一个10万元人民币的红包,其年薪超过该厂厂长。这个新闻与本文所谈的观念是一样的。领高薪的人不一定是担任部门主管,这样的慨念,如能落实,则企业一定能激发许多专业人员的潜力,而不是到最後所有优秀的人一直往部门主管一直挤。
在管理杂志281期中谈到变动薪资的观念及薪资透明化的观念,但是如何变成制度化,对许多人而言,是一项艰钜的任务,本文所谈的具体做法,对读者应所帮助。
4.6.年终奖金
每年到了过农历年前,年终奖金就成了报章杂志例行报导的主题。东一家公司发2个月,西一家发1个月,这个话题,弄得很多公司紧张兮兮。公司赚钱时,怕发得少,员工不满意,不赚钱时,又不知怎麽发,反正每年总要痛苦一次。
年终奖金既是这麽让人又爱又讨厌,总是应该想个办法解决。所以应先澄清年终奖金是基本新的一部份或是分红,这个观念澄清之後,其他就好办。
首先,如果是分红,则应建立提拨的基准及计算的公式,并以制度规章加以规范,将此部分的争议降至最低。而不是每年在那边斟酌提拨比率。例如,公司原先宣称按税前获利,提拨5%,但是每年获利忽高忽低,当年度获利偏低时,造成按5%提拨时,年终奖金偏低,获利偏高时(例如业外收入提高),按5%提拨,年终奖金又会偏高,例如5或10个月。除非公司员工可以适应,在不赚钱时,不领年终奖金,在很赚钱时,公司愿意按提拨比率发放。否则在年度获利偏低时,公司为体谅员工过个好年而增加提拨年终奖金,此种情况下,原先规定又会流於空谈。
另外,业外收入是否并入计算,也是需要仔细考量清楚,尤其业外收入这几年许多公司透过股票买卖,创造出许多障上的获利,这些风险极高的不稳定收入,最好是不要列入,否则要是有一天,本业获利不错,但是股票买卖缺出现亏损,恐怕员工会不服气,拼死拼活之後,到了年终,竟然因为股票买卖亏损(业外投资),而使得员工收入减少,这种情况员工怎麽可能会服气呢? 所以将员工无法作又的因素排除在外,应是比较合理的做法。但是一定要让员工充分了解,资讯一定要充分公开,否则一旦员工对资方产生不信任的心态之後,将来纷争一定不断。
比较好的方式是,将年终奖金与分红分开设计。因为年终奖金已变成社会共同习俗,除非台湾改成只过国历新年,否则年终奖金一定是无法避免的议题。既然这样,就应该认清这个事实,将它视为每年固定薪资的一部份,并在会计帐上每月提拨,此时即可以「本俸」作为估算基础。例如在规章中规定,由总经理依营业状况决定1至2个月的本俸作为年终奖金,这样在农历过年前,即可很决定出年终奖金,而员工也不用多费心思去谈论,因为就是1至2个月之间。这样,对留住人才也是很有帮助,因为变成制度之後,在招募新人时,即可告知公司有1至2个月的年终奖金,将不确定因素降至最低。当然,如果将1至2个月的本俸作为固定薪资来处理,那麽之前起薪的基准,就要一并纳入考量,这样才能真正掌握公司的薪资水准。
分红则是根据才报表决算之获利金额後,依提拨比率进行提拨。因为,有多公司财务报表决算完成时间,赶不上农历年,如果将年终奖金与分红混在一起,万一决算时间赶不上农历过年,将会造成提拨金额无法决定的困扰。如果将分红与年终奖金分开处理,则分红的计算,将有较多的处理时间。之前谈到的年薪,也可在分红时给予,这样就把公司的获利与全部员工的厉害关系结合在一起。
分红可以现金或是股票方式给付。在股市行情好的时候,员工比较偏好用股票,且公司也比较倾向以股票来分红。 这是因为对公司来讲,不用现金支出但员工分红的金额反而比较高。不过须注意股本膨胀所带来的问题,这点属财务之专业问题,本文不在此作进一步的讨论。
4.7.调薪政策 - 升迁、工作调动与薪资的关系
造成薪资需要变动的原因有许多情况,例如晋升、职务(工作)调整或是比照公教人员调整本俸(通货膨胀)等等。前面一开始提到的薪资政策,有一部份就涉及薪资调整的问题。如果一遇到不景气或不赚钱,就全公司薪资冻结,这种政策是最不好的政策,不用多久的时间,员工会逐渐离去,最後留下来的会是比较差的一群,绝对有损公司的战力。所以,除非是财务危机,否则不论公司情况怎样,在永续经营的理念下,该晋升的人还是需要给於晋升,晋升之後依薪资规定给於调高薪资。职务调整之後,职务加给依规定须调高者,就依制度执行。考绩达一定标准以上者,职务加给该调高者,就须调整。整个公司唯有按薪资的规章制度处理,才能获得员工的信任。
4.7.1 晋升
除非公司的员工没有一个人能力提升且绩效表现好,否则一定有人需要晋升。即便公司职务没有缺,按照前面提过「职务与资格」分开管理的观念,能力提升且绩效表现好的人,还是需要有获得晋升的机会。这种情况下,因为晋升,所以薪资一定会跟着变动。所以公司一定要避免因为景气不好或是不赚钱,就将晋升作业停止,这会让有能力的员工产生理开公司的念头,最终将变成劣币驱逐良币。公司不赚钱或是不景气,一定要透过经营分析,找出确实的开源与节流的地方,而不是以最偷懒的方法,将薪资冻结。因此,将晋升作业变成一项规章,按时办理,只要通过晋升,即可调整薪资,唯有如此才能跳出传统该不该调薪的巢臼,将晋升与调薪分开处理。
4.7.2职务加给变动
每个员工所担任的工作,都有可能变化。不论是计划性轮调、人员离职後现有人员的调动递补或是新职务设立等等,只要职务变动,都可能牵动到职务加给的调整,因此这一部份与晋升作业一样,最好制定制度规章,变成一项作业标准。只要资格或是职务变动人事单位只要根据晋升命令或是人事异动单,依据标准即可直接进行薪资调整。这样一方面建立制度,另一方面使人事薪资作业简化。这也是我为什麽一直强调,人事主管应该是在建立制度化的运作,而不是将每个人的薪资调整权力抓在手上,因为这样不仅没有解决问题,而是将问题揽在身上,最终会遭到所有主管的唾弃。
4.7.3新人保障调薪
所谓保障调薪,指的是如果公司当年度没有比照公教人员调薪时,在规定年资内的员工,仍然可以调高本俸。新人保障的观念其实很简单,那就是当引进一位有经验的人员时,薪资要不要比完全没经验的人多一点,如果是的话,那麽新人保障调薪就是需要了。同样是一年工作经验,能力一样,假设新进的人员比内部人员薪资高,这样的薪资系统绝对会造成管理的困扰,难道我们要现有的员工,离职再重新应聘吗? 所以新人保障的调薪,就是解决这一困扰的方法。
所以当我们对新进人员在其他公司已有的工作经验,且工作经验也获得任用部门的认同之後,在本俸上依标准给予增加。那麽在公司内部员工就需要针对新进人员,在一定年限内,例如年资叁年内的员工给予同样的待遇,这个做法就是新人保障调薪。
在规定年资内的员工,每年考绩只要达到规定的水准,就依照制度规章给予调薪。这样一方面员工获得保障,比较不会心猿意马,想换工作,也免得公司培训一年的员工,只为了别家公司多一些的薪资就产生转换工作的意念。如果考绩低於规定者,则不给予调薪,一方面让该员有所警惕,来年再多努力一点,对公司其他同仁也是一种机会教育,再次让大家知道,公司要保障的人,一定是要绩效好的人。
4.7.4通货膨胀调薪
过去几年来,通货膨胀调薪几乎都是以公教人员的调薪幅度当作风向球。也因为如此,民营企业几乎都是在等行政院公教人员调薪幅度公布之後,才开始计算自己可以调整的幅度。民营企业要不要跟着调整,需要考量公司的经营状况是否与以往一样,考量是否跟着调薪,另一个项目则是起新标准要维持不变、调高或是调低。
除非公司的起薪太低,否则一般的情况是经过几个年度跟着公教人员调薪後,当起薪水准与市场有所差距时再调整起薪基准。不过起薪基准调整时,须重新检视整个薪资结构中,各项金额所占的比例是否符合当初之理想,因此起薪水准调高时,也需要调整本俸、职等加给、职务加给、奖金等各项金额。
以现在全球整个市场经济情势来看,说不定未来薪资水准是往下调整,如果真的是这样,原理同调高一样,只要按比例调整即可。所以,整个薪资系统的设计就是在这样的架构下,不论薪资未来变化如何,都同样可以适用。
4.8.福利制度
企业的人事费用包括薪资、劳健保、退休金、住宿费用、交通费用、教育训练等等,这些费用都是因为「人」所产生的费用。因此从事人事工作的人员,一定要有这个认知,如果公司的福利比其他公司相对不错的话,一定要让员工充分了解,自己公司比其他公司好的地方在哪里,以免员工得了便宜还卖乖。
对於公司福利费用要花费多少才算合理,完全视公司的人事费用多寡的政策而定。不过福利制度与薪资制度如何搭配,却是有一些重点,须事先思考清楚,才能够规划的比较完整。
- 起薪金额或是薪资水准,是否已高过一般水准
- 福利制度(项目)是否要比一般公司好一点
- 福利与薪资如何搭配,才能吸引、留住人才
- 能享受到福利的层级,是全体员工或是指局限於某一 层级以上?
- 如何以福利制度帮较高薪者节税
4.8.1与薪资水准搭配的福利制度
薪资水准是不是要订得比一般行情高,还得考量福利费用项目所占的比例,这是因为外界对一家公司到底薪资好不好与福利制度好不好,中间过程的关系并不会很清楚。但是,只要大家都说这家公司好,可能就会口耳相传或是被媒体报导,至於其他稍微不好的地方,却会被大家忽略。只要注意一下,平常报章媒体会报导,大多是着重在企业的福利制度、教育训练比较多,而不是企业的薪资情况。所以,如果只是一味地高薪,在某些情况下,其边际效应会逐渐递减,反而在公司经营遇到压力时,只要随便减薪一点,却成为别人竞相报导的对象。因此,人力资源从业人员,更应该去注意,这些利害关系的取舍。
以管理杂志1996年五月号得调查为例,新人在就业时选择企业的考量因素,从1至10依序是未来发展潜力、福利措施、进修与学习机会、企业形象、营运状况、升迁机会、公司规模、工作地点、工作职称及经营者知名度。从这个调查得知,员工所重视的前叁项是未来发展潜力、福利措施、进修与学习机会,其中两项即是与福利息息相关。当然这并不是表示薪资可给的低一点,而是公司除了薪资之外,如何让员工了解,公司的薪资福利政策是符合员工的需求,尤其是在福利项目上,才能在人力市场上吸收较好(适合)的人才。
如果将公司的薪资水准定位在业界中最高的,福利则是普通而已。一旦公司经营遇到压力,因为福利费用已无法再降低,所以只能以减薪方式处理,那麽减薪除了招致员工的反弹与降低士气之外,此措施一定在同业间留传,这时反而有损公司的形象。如果公司有工会组织的话,减薪的决策过程,并不是经营阶层随便决定即可,工会可能要求参予决策,如果工会不同意,到时候想降薪,可不是这麽简单的事。所以规划薪资制度时,一定要考虑与薪资搭配的福利制度,这样才可以规划出较理想的薪资系统。
企业的福利大约有以下的项目,员工进修补助、教育训练、子女教育补助、拖儿补助、伙食津贴、住宿津贴、购屋利息补助、交通补助、购车利息补助、旅游补助、团体保险、健康检查、生日礼金、节日贺礼、结婚礼金、生育补助、直系亲属奠礼等等。这些项目的费用,大致由公司、福委会及工会等叁个单位负责支出。而这些项目,至於哪些项目分别由福委会、工会及公司支出,就是规划时要注意的重点。一般说来,企业可以控制的福利费用,主要指的是除了福委会及工会支出之外,另外由公司支出的各个项目,这些项目的多寡与费用支出金额,在制定薪资制度时,就需要整体考量。
4.8.2福委会
公司若有成立福利委员会,则福利金来源有依营业额提拨、下脚出售所得及从员工薪资中依比例提拨作为福利金。虽说钱是归福利委员会管理,但毕竟大部分的福利金是从公司提拨而来的,因此,由福利委员会所办理的各项福利,仍是公司给的福利。不过,在员工心理面,福委会的福利金与公司另外提出经费给员工的福利,是不一样的,且福委会的福利项目与公司另行给付的福利项目与性质也不尽相同。基於这点缘故,在规划福利制度时,在福利金提拨比率上,应考量如何取得平衡点,以免福利金的提拨造成公司过重的负担。
一般福利委员会所给的福利项目,员工进修补助(例如每一学期1000元)、子女教育补助(例如每一学期500元)、旅游补助(例如每年春季、秋季二次旅游,员工可能负担部分费用)、团体保险(例如意外伤害险)、健康检查、生日礼金、节日贺礼、结婚礼金、生育补助、直系亲属奠礼等等。
4.8.3公司负担的福利
前面提过,纵使福委会已有一些福利措施,但员工仍可能存有公司给的福利不够的心理。这是因为福委会的福利金额通常较少,且补助的金额并不因职等而有所差别。
另外福利金系由福委会所统筹运用,员工总是觉得这些福利怎麽可以算是公司给的呢 ?员工这种好还要更好的心理,其实是满正常的,你我不也一样吗?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在薪资系统中如何将资源分配至福利制度中就变得很重要。
例如,之前说过某个员工月薪28000,已是中上的薪资水准,那麽是否有必要一定要给到28000。因为前面已提过,一味地高薪其边际效应会递减,且企业如果给27000,在就业市场也不会被认为偏低。那麽企业即使想花28000雇用一个人,则此时也可考虑只给27000,另外1000当作福利费用,一年就有12000,这可以很多的福利项目。这样的好处是,更可以突显公司的福利似乎比别人好。
员工的需求总是多样的,如果能好好地规划福利制度,是可以让员工觉得公司的福利真是比别人好。这样无形之中,公司的形象就慢慢地一点一滴塑造出来,这也是薪资系统活性化的一种技巧。
一般规划福利制度都会受限於经费,而只开办少数项目,甚至只规定某一职等以上才能享受某些项目。例如规定海外旅游补助,对於不喜欢旅游者,此项福利就无法享受到,偏偏当事者又很喜欢看书,买了一堆书,却没有任何补助。又例如主管购车利息补助,对每几年就换车的主管似乎很好,对不想换车的人,就变成不公平。
类似的状况如果一再出现,反而会因为有了福利制度,而产生许多抱怨。这实在不是设计福利制度的人所愿意看到的,因此如何将经费公平地分布到每个人且项目又顾及到大家的需要,就需要设计一套较为弹性的福利制度了。
4.8.4自助餐(自选)式的福利制度
前一阵子媒体报导的自助餐式的福利制度,让许多人相当好奇,这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制度,看起来福利制度项目那麽多,给人的感觉是能在那种公司上班真是幸福呀!前面提过,福利制度是能比较吸收外界注意的焦点,从这个角度来看,被报导的公司,无形中又给企业提高了形象,真是一种免费的宣传。
如果福利制度中,所设计的项目只满足少数一些人的需要,让大部分的员工认为,福利并不是大家都享受到的,这样的福利制度,得到的掌声就比较少。且薪资高到某依程度之後,员工拿自己跟别人比的又会以福利为比较项目。这是因为,福利项目是每年常态性的项目,总是会变成话题,如果听来听去都是别人的公司,一下子补助书籍费,又是旅游费,又是托儿费,总是会感觉自己的公司福利是不是少了一点。
所以,如何让公司的福利项目很多,一方面满足员工的需求,另一方面又兼顾到费用的支出,这就是设计「自助餐式福利制度」的主要目的了。
但是如果将员工进修补助、教育训练、子女教育补助、拖儿补助、伙食津贴、住宿津贴、购屋利息补助、交通补助、购车利息补助、旅游补助、团体保险、健康检查、生日礼金、节日贺礼、结婚礼金、生育补助、直系亲属奠礼等等,全部都纳入福利项目,让每个人都能享受,试想那会造成公司多大的负担。
所以,除了福委会的福利项目是人人有奖的之外,公司所负担的福利项目,应依员工的职等订定每人福利费用的预算,职等越高福利越高。这样一方面将薪资水准与福利费用一并考量进去,员工也能从资格晋升中获得较高的福利,而且又把薪资福利制度与资格晋升结合在一起,又多一项吸引员工,对晋升制度支持的因素了。
例如依职等编列预算,每年从一职等至5职等,每年为5000、7000、9000、11000、13000的福利费用,只要符合上述福利项目的,皆可依收据向人事单位申请补助,这样想出国旅游、想进修、想付托儿费等等,不管员工有何种需求,应可满足绝部分人的需要。如果没有提出申请,则视为放弃。有时後,有的公司会规定,年资满一年以上者,才可以提出申请,有的公司甚至规定某一职以上(例如叁职等以上)才可以享受福利。
无论如何,这样的福利制度,对外可以跟人家说公司有几十种福利项目,但是实际上每人可享受的却受到一定金额的限制,对公司与对个人都同样有好处。而该项福利费用年终时,仍须列入扣缴凭单中,员工一年薪资有多少,从扣缴凭单中也可一清二楚。这种理念的福利系统,虽然可能会增加人事单位一些工作,但人事单位本着服务员工的立场,还是应该多多推广「自选式的福利制度」。
4.8.5特殊人员的福利
除了一般员工之外,针对特殊族群例如营业人员或是其他外勤人员,公司为了鼓励员工自备汽车,以利业务推展,在薪资之外,也是会给於额外的福利。
这些福利大抵上包括购车利息补助、燃料税补助、牌照税补助、汽车保险补助、意外险、医疗险等等。至於金额应该多少属於合理,应通盘检讨後决定。基本上,这类的福利,为了减低其所得税,通常以公司费用科目认列。但是,应让员工彻底了解,以免公司花了钱,还让员工认为薪资偏低,就不好了。如果是属於薪资补贴性质的,则仍应列入薪资所得,才是合理的做法。
这一类的特殊人员福利,只要职务一调动,即应取消其所享受的福利,所以这与一般人员由公司负担的福利是不一样的。所以幕僚人员应掌握这些特殊福利费的金额, 以便进行机动调整。
4.8.6中高阶人员的福利
中高阶人员的福利制度,主要是考量日常运作实际需要及施给小惠的拉拢观点。试想一位经由基层过关斩将获得晋升的人,除了薪资给一些调整之外,如果能再给一些差别待遇,则可以增加晋升的诱因与荣誉感。当然这也得视每一家公司的企业文化。如果中阶人员晋升与降职的速度一样,反正中高阶人员进进出出,这时可能就不需要在福利上规划太多的项目。
如果已经导入「自选式的福利制度」,则中高阶人员额外的福利,可以另外设立,也可以不用另行设计,而直接套入「自选式的福利制度」,反正都是以总金额来控制即可,这完全视公司的企业文化而定。如果公司另行订定额外的福利项目,高阶主管才会高兴,当然就需要了。
例如,有的公司对协理级以上人员,有配车的福利,这跟给购车款补助是不一样的。又譬如,对某一级以上主管(或是专业职),公司都配给行动电话,并规定每月在某一金额(例如3000元)内,由公司负担等等,这些都是在「自选式的福利制度」以外的福利项目,至於要有多少项目,得视可以享受人数的多寡与预算而定。总之,不论是否已导入「自选式的福利制度」,职等越高的人其福利需要被照顾的越多。
总之,职务越高给的福利越多的原因,一方面也是有帮其节税的用意。因为,薪资高到某依程度之後,如果公司能直接以费用方式处理,则这些主管比较能享受到直接利益。例如,高阶主管配车,就有这个好处。如果直接给於购车贷款补助,因年底报税时,还要缴税,直接的好处,总是感觉没那麽高,配车就变成直接享受而不用缴税了。不过配车数量如果过多,也会增加管理上的问题,因此,并没有绝对的答案。
不过无论如何,对於高阶人员的福利,真的要用心规划,因为毕竟高阶人员的绩效对公司有一定程度的影响,福利制度上若能展现出较关心、窝心的一面,他们应该也会因此而善待下面的部属。总是有满意的主管,才会有满意的员工,如果负责福利制度规划的人,能尽最大的能力,将福利制度做好,员工应可以感受到公司的关心与诚意。
4.9 海外派遣人员的薪资福利制度
这几年台湾企业派驻海外的人员越来越多,尤其是一些中小型的企业,也都有了许多海外的派驻人员。以前,海外派遣人员好像是大型企业的专利一样,现在连中小型企业都面临到这个问题,因此有关海外人员派遣的一些规章制度与福利措施,有时一些相关的杂志也都有辟专栏探讨,足见这个议题是大家所关心的。
有关海外派驻人员的一些前置作业,或是文化上的调适,不是本文所探讨的主要重点。本文所定的重点为如何规划海外派驻人员的薪资、福利制度,这一点相信是许多公司所共同关心的。
4.9.1 国外出差、短期派遣、长期派遣的区别
如果将长、短期期派驻与一般的国外出差管理混为一谈,会造成许多管理上的困扰。从性质来看,这些人员虽然都是停留在海外工作,但是从派出国的部门、工作性质与人员定位来看,实在是不一样。既然不一样,在薪资福利制度及管理的重点也是不一样。
国外出差的情形,大多是非常态性且时间较短,几天至叁周内。因此这类人员在薪资上并没有与平常不同,所以重点是在国外出差旅费上的设计,基本上是属於福利上的考量。
海外长期派遣人员指的是,派到国外的公司,人员编制也归属海外公司。这类人员通常有固定的任期,几个月回台湾休假一次。这类人员,如果在薪资制度没有另行设计,而直接以国外出差的模式处理,通常会延伸很多薪资与差旅费管理上的困扰。
短期派遣则是,时间较长,次数不定,又不像国外出差,也不像长期派遣人员,是介於一般国外出差与长期派遣人员之间的一种。
所以在设计这些人员的薪资福利时,应先区别这叁类人员的定位,例如,将「长期派遣」定义为指两年以上,依任期制前往海外公司服务。「短期派遣」则是指两年以下,30天(含) 以上,前往海外公司服务。其他的情形则视为「一般国外出差」,以国外出差办法处理。
之後所订定的制度,即可适合全部的人员适用,否则在派遣人员较多的情况下,如果每个人都是以个案方式处理,不但人事单位辛苦,相关单位主管也辛苦,久而久之海外人员派遣的薪资一定会出现漏洞。
如果公司在国外已设立据点(公司),则人力资源单位应协助其订定当地适用的薪资福利制度。不论从何处前往当地工作的人员,其薪资、出差津贴等等,都应适用当地同一规定。这样当地的管理才能很快地进入轨道。否则差别化的待遇,将使得当地的管理将陷入永无止境的纷扰。至於有所差异的部分主要是一些福利措施与返乡探亲假日,这些都是原派出公司处理,当地公司并无法知道。
4.9.2 派遣薪资与福利
4.9.2.1职等的转换
职等的转换,指的是员工在不同公司间派遣时,因各个公司规模大小有所差异的关系,员工其职等在不同公司之间,也需要做一转换。这是因为这样的规定,才不会使人员的派任变成杂乱无章。
我们常听到许多台商所派的员工,在台湾时为领班或是组长,一到大陆变成经理或是副理。或是在为课长,一到大陆变成协理、副总经理。这中间到底是对或是不对,有时很难从这样的表面判断。这是因为与公司的规模大小有关。其实,这个道理很简单,大公司的人员到小公司上班时,即便从事相同的职务,也希望其职等(头衔)高一点,或是小公司的员工,换工作到大公司时,须从基层做起。这样的心理或是看法,其实是反应出公司规模与职务的定位之间的关系而已,而事实确实也是如此。
既然如此,就有必要将关系企业包括海外的的公司,其彼此职等的对应关系,变成标准,这样对调动时的薪资调整,就变成很有帮助的规定。
例如,总公司、关系企业与海外公司之职位关系定义如下,并将所有关系企业归类至一到四级的定义中。
职 等 一级公司 二级公司 叁级公司 四级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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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职等 经理级 协理级 副总经理级 总经理级
六职等 副理级 经理级 协理级 副总经理级
五职等 课长级 副理级 经理级 协理级
四职等 四职等 课长级 副理级 经理级
叁职等 叁职等 四职等 课长级 副理级
二职等 二职等 叁职等 四职等 课长级
4.9.2.3 升迁
长期派遣人员一到当地公司,其升迁即应按当地公司规定办理。这是因为长期派遣人员一旦被调离原任职公司,其原先职等已被冻结。所以常常有些长期派遣人员任期届满回公司时,才发现当初比自己职等还低的人,已晋升到比自己高的情况。而自己因为长期留在国外,变成一直停留在原地踏步。
这种情况主要有两种原因所造成,一是长期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没有晋升,另一种是即便有晋升,但是回原任公司时,因没有职等对照关系,所以用当时被派出前的职等复职。这两种原因都是会使长期派遣人员,在回任原公司时,造成许多困扰。
所以解决这类问题的根本原因就是,长期派遣人员,其资格在派遣公司仍应参予该公司的升迁机会。在获得资格晋升後,应将资料回报原任公司,由原任公司按各关系企业的职等对照表,给於承认新的资格,并更新其升迁资料。这样当该原回公司时,即可按最新的资格复职。
4.9.2.4 派遣人员的薪资
派遣人员的薪资规划,需要以总支出费用的观点设计。因为海外派遣人员,虽然薪资应该比较高,但仍然有行情可循。只有从总薪资的观点设计,才不会出现超出行情的薪资,破坏公司的薪资架构。如果层级较高的派遣人员,每月的派遣薪资觉得不够多时,一样可以应用年薪的观念补足差额,绝不是直接调高每月的薪资,而总薪资应包含在海外公司所领的薪资。才不会变成两头领,却没人知道该员实际领了多少钱。
所以,针对不同职等(或是职务)订定海外派遣时的薪资,对海外派遣人员的薪资作业,才能透明化,也可以减轻这类事情的负担。例如规定如下:
职等 派驻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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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理以上 150,000
七职等 120,000
六职等 110,000
五职等 85,000
四职等 75,000
叁职等 70,000
二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