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华永道受新加坡交易所委托调查中航油事件,中航油声明对该报告保留进一步发表意见的权利
■中航油事件追踪报道
●2003年第四季度对未来油价走势的错误判断
●看起来好像不想在2004年第1、2、3季度报告中记入损失的想法,最终导致了2004年的挪盘,公司草率承担了大量不可控制的风险,尤其是6月、9月的挪盘
●公司未能根据行业标准评估期权组合价值,公司由此未能正确估算期权的MTM价值,也未能在2002至2004年的财务报告及季报、半年报中正确反映
●缺乏正确、严格甚至在部分情况下基镜亩云谌ㄍ痘姆缦展芾聿街栌肟刂?/FONT>
●在某种程度上,对于可以用于期权交易(至少在精神上)的风险管理步骤与控制,管理层也没有做好执行的准备。
昨日,普华永道(以下简称普华)发布了中航油事件的调查报告,该调查报告直接指出中航油错误地判断了国际油价的走势,并指出了中航油巨亏的过程和“五大”原因。但该报告并未指出中航油集团对中航油事件是否负有责任。同时,中航油表示,公司认为普华未查明中航油与不同交易对家交易合同条款的公平性,因此中航油亦透露,对其他期权对家的交易保留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
普华是受新加坡交易所的委托进行此次中航油事件调查的。
中航油对油价判断错误
普华在报告陈述中,就中航油的衍生品交易的财务会计事宜、开展衍生品交易的策略、2004年每次期权盘位挪盘的结构和后果、衍生品交易产生的亏损、财务报告的准确程度以及公司衍生品交易等方面陈述了自己的看法。
中航油于2002年3月起开始从事背对背期权交易,从2003年3月底开始投机性期权交易。这项业务仅限于公司两位交易员进行。在2003年第三季度前,由于中航油对国际石油市场价格判断准确,公司基本上购买“看涨期权”,出售“看跌期权”,产生了一定利润。
2003年底至2004年,中航油错误地判断了油价走势,调整了交易策略,卖出了看涨期权并买入了看跌期权,导致期权盘位到期时面临亏损。为了避免亏损,中航油在2004年1月、6月、9月先后进行了了三次挪盘,即买回期权以关闭原先盘位,同时出售期限更长、交易量更大的新期权。每次挪盘均成倍扩大了风险,该风险在油价上升时呈指数级数的扩大,直至公司不再有能力支付不断高涨的保证金,最终导致了5.5亿美元巨额亏损。
普华表示,中航油于2002年在外部审计师的协助下,制定了《风险管理手册》。由于当时尚未开始期权业务,所以该手册没有包含期权交易的具体条款,但手册规定了对公司衍生品交易的“止损”限额,公司管理层和交易员应该明白手册中限额代表着公司能承受的交易风险和损失,如果做到这一点就不会发生这么大的损失。同时《风险管理手册》包含了引进新业务产品的具体要求,对新的产品进行交易必须在一个委员会和总裁的推荐下获得董事会的批准。普华认为没有证据表明该业务得到了董事会批准。
该报告显示,导致中航油在石油期权交易中遭受损失有5个方面的原因。
对于普华的报告,中航油指出,虽然其查明中航油与不同交易对家在2004年1月、6月和9月的挪盘,但普华并未提及参与这些挪盘交易的期权对家的名字,也没有调查这些挪盘合同条款的公平性。中航油聘请了自己的期权专家,专家正在审查公司所进行的期权交易及挪盘的合同条款。经过上述审查,目前,公司已经开始了针对7家中的一家期权对家即高盛子公司阿尔龙的诉讼。中航油要求阿尔龙对于其与中航油于2004年1月和6月签署的两项挪盘协议给予赔偿损失、或撤消合同,原因是错误陈述、疏忽、违反职责和欺诈。鉴于尚未完成审查与其他期权对家的交易,中航油表示,是否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公司在适当时候将会进一步发布公告。
普华将继续调查中航油
昨日,普华发布了对中航油的调查结果,但中航油新闻发言人云大卫表示,普华尚未完成全部调查工作,公司还将继续支持普华的调查。
中航油在公告中也指出,普华的调查工作还没有结束,该陈述可能不代表普华全部和完整的调查结果和结论。同时,中航油指出,对于该调查报告,公司正在核对,并保留在合适时间进一步发表公司意见的权利。
对于普华的调查报告,新加坡交易所公关部的工作人员以“报告刚刚出来,还没有细看”为由暂不愿就此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