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企业年金的受托人还是由央行、证监会指定,因此我们也不好说商业银行能否以受托人的身份占领这块市场,但将来政策放开后,银行肯定是企业年金受托人的有力竞争者。”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一位官员近日在出席“首届中国企业年金与保险发展论坛”时,私下里对保险公司的几位负责人说。这位官员意犹未尽的话语显然已经道出了目前炒得正热的企业年金市场在将来发展中势必出现的激烈竞争局面。本次由中国保监会组织的论坛被称为保险业里程碑式的会议,保监会出面请来官商学三方共130多人。会上,企业年金市场本身存在的问题首先成为与会者谈论的焦点。
企业年金市场亟须政策支持
企业年金业务政策性强,涉及到多个政府部门和不同的市场主体。目前,影响企业年金市场发展的主要因素有两个,一是税惠政策,二是投资政策。
“从2001年起国家每年都会对企业年金市场进行调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研究所副研究员崔少敏女士表示,近期的调查数据显示,去年中国的企业年金参保人群为655万人,该年资金收入91亿元,支出35亿多元,积累资金已达260亿元,“这笔不少的数目由于受政策限制,其投资方式仍是存银行、买国债。”
“虽然去年的参保人群比2001年增加了17%,但它只占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群的6%,”崔少敏说,“我们试图找到这个市场远未发展起来的问题所在,并与其他相关机构在企业年金制度最为发达的北京、上海、深圳、成都、大连等五个城市进行了调研,发现了一些问题,最主要的两个一是运行不规范,二是财税支持政策不到位。”
在财税支持政策方面,崔少敏强调缺乏税收优惠政策或税收优惠不足是首要问题,“企业缴费方面,目前只有辽宁等试点省份有4%的企业税收优惠。地方的反映是希望国家提供的税收优惠政策更饱满一些,灵活度再大一些。”据了解,英美等国在这方面的税收优惠是,企业缴费可占工资总额的15%,只要不超过这个限额,企业各自制定缴费占工资总额的比例,“我们希望国内在制定相应税收优惠政策时,不要一刀切,只需制定出类似4%、15%的限额,给企业留出一定的选择空间。”
“其实在企业年金市场上,个性化的服务是至关重要的,不光在税收政策上应给企业提供选择空间,企业年金的设计方案也应该针对不同企业有所不同,如果设计方案不丰富,会直接影响企业参与年金市场的积极性。”崔少敏认为,目前各金融机构虽然都在积极参与企业年金市场,但在设计方案的制定上,寿险公司可能实力会更强一些。
保险业要充当企业年金中坚
2002年,我国保险业年金类业务保费收入达到380亿元,这个数字已显示保险业是经营管理企业年金的最重要的机构。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发言称:“据预测,企业年金市场启动后,我国企业年金市场规模将达到每年1000亿元人民币以上。因此,积极拓展企业年金市场既是保险业的责任,也是保险业加快发展的历史机遇。”
据介绍,现行的三种企业年金主要运行模式包括企业自办、社保机构经办和保险公司经办,其造成的问题是各管理方责权不清,而由企业自办的年金资产往往又与企业自有资产未严格分离,从而使得企业在遇到重大变更或法律纠纷时,无法保障职工的根本利益,而运行不规范造成的最大问题还是企业年金的专业化经营管理尚未形成,行政色彩浓厚的管理方法又不适应市场化的发展要求。
根据国外经验,企业年金是被众家金融机构紧盯的一块市场。来自麦肯锡的专家介绍:经营企业年金的金融机构需要不可或缺的业务链:销售与分销网络、投资管理能力、行政管理能力。这位专家指出:银行、基金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由于具有多种业务能力,正成为保险公司在这个市场最大的竞争对手。
中国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主任陈文辉显然是要为保险界“打气”,他一口气说出了保险业在年金市场中的六大优势:精算实力、销售能力、产品多样化、长期资产与负债匹配管理能力、提供一揽子服务、实施审慎监管。
尽管几大优势明摆到保险人士的面前,但众人对于未来竞争的激烈性显然已有预料,因此,在社会保障部官员发表了一番对银行的看法后,保险公司的几位人员还是有点儿坐不住,“那我们的出路在哪儿,如果银行将来参与到这个市场的方方面面,对于我们这些保险公司还有基金公司、信托公司来说,岂不是死路一条?”平安公司一位战略研发部门的工作人员更是以“金融大鳄”一词来形容优势明显的银行将来可能扮演的角色。不过社会保障部的那位官员倒是语意颇深地劝解大家:“你们将来的竞争优势就是产品和年金账户管理。”
“比如,保险公司杰出的精算能力能确保开发出客户需要的退休金产品。”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精算处处长王治超发言中说,“大型企业的企业年金计划设计是非常复杂的,针对每个人的情况要设计不同的账户,保险公司具有丰富的账户行政管理经验和IT系统。保险公司具备对企业年金计划设计的深刻理解和客户实施计划的广泛了解,而精算能力则能确
保为企业提供完善的企业年金计划设计,包括计划条款设计、企业融资测算、替代率测算和规划、DC/DB计划的选择等。同时,保险公司在服务的技术上和品质上具有许多优势。”
企业年金:
是企业为职工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一般由有能力的企业自愿建立,由企业和个人按照一定的比例缴纳费用,进入职工个人年金账户,由职工在退休后领取。企业年金作为企业对职工的一项福利保障,补充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的不足,成为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企业年金实行基金完全积累,采用个人账户方式进行管理,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缴纳。我国从2000年开始正式引入企业年金概念和相关制度政策安排。
背景资料:
在1991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中,首次提出“国家提倡、鼓励企业实行补充养老保险”。2000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正式更名为“企业年金”,并提出:有条件的企业可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并实行市场化运营和管理。企业年金实行基金完全积累,采用个人账户方式进行管理,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我国目前已初步确立了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养老三者共同构成的“三支柱”体系,作为我国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发展方向,以应对我国步入人口老龄化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