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荣华公司将“双黄莲蓉”、“双黄白莲蓉”申请注册商标,并于2004年12月28日通过初审。这事在广东业界掀起轩然大波。据报,广东省商业联合会、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广东省烹饪协会将联合牵头广东的月饼生产厂家,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
从业界“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情况来看,荣华公司此举,可说是太大“喉榄”了,正所谓“得罪了成街人”。北京的一些法律专家,干脆目为恶意抢注,大张旗鼓地批评之。不过,我们不能不佩服荣华公司的“敢想敢干”。试想,“双黄莲蓉”、“双黄白莲蓉”几乎就是广式月饼的代名词,也涵括了广式月饼其中的精华部分,倘若真被它抢注了商标,那它还不昂昂然合法合理地独揽这面旗帜,席卷广式月饼市场?可见,下这步棋的荣华公司,不仅是雄图大略而且算计精到。好在这匹卧槽之马,还搁在棋盘边路,未能造成妙杀。
没有三两三,谁敢上梁山。利用“抢注”来打开独家市场的道路,可说是商战中的“老桥段”了,但是广东有句老话“桥段不怕旧、最紧要受(被接受)”。相信荣华公司也是研究过内地的情况,谋定而动的,它是要在传统地方产品这个不太为人们意识到知识产权也广泛存在的领域,趟出一条自己的“私家路”来。就是落到了如今被口诛笔伐的地步,荣华公司肯定不会有任何道德上的愧疚,在商战的软件环境中作战,“人有多大胆、地有多高产”,谁叫对手们几乎忽略了注册商标这一有利的武器了呢?像以往的大量抢注案例一样,荣华公司抢注的风波无非再次提醒我们,知识产权意识、商标意识以及商标注册的技巧,无不与市场息息相关,任何商家都不可不步步为营。
如果说,在这次抢注风波中,荣华公司是几乎得逞的话,那么,广东的月饼业界,就可说是“险过剃头”。即便是现在,倘若国家工商总局不接受业界的异议,批准其商标注册,那内地的广式月饼厂家及相关行业,可就大难临头了。好在,国家工商总局的有关人士接受媒体采访时,已经指出荣华公司的行为是“故意注册”。不过,有个插曲,却足以说明荣华公司的老谋深算并非无的之矢:据称,国家工商局评审委员会的有关负责人说,他们已经注意到了“双黄莲蓉”、“双黄白莲蓉”是糕点制作的原料,并曾经在2004年8月16日将其申请驳回,当时驳回的理由就是,“双黄莲蓉”和“双黄白莲蓉”属于糕点制作的原料。但至于后来为何又通过了初审并进入公示期,这位负责人拒绝评说。显然,在荣华公司抢注商标过程当中,有关的评审委员会是有不同看法的,但是这种不同看法因某种原因最终被颠覆!到底评审过程中有什么分歧,公开出来不是更好吗?这样才能真正让市场心服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