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一场“金龙鱼事件”在京城愈演愈烈,越来越多的媒体加入这一事件的报道。
参与事件者,算来有六方。9月6日,一则“金龙鱼疑涉虚假广告”的报道突然频繁出现在媒体,事中三方包括:金龙鱼、中国粮油学会、中国粮油学会副会长李志伟。这是一起令人生疑的报道,按照笔者多年来对食品行业的了解和常规的商业逻辑来判断,作为一家与中国粮油学会有着长期“业务关系”的企业,金龙鱼怎会突然遭遇后者出尔反尔式的公开翻脸呢?果然,随着事件的发展,第四个主角被媒体拎出水面———它就是金龙鱼的竞争对手鲁花,鲁花被疑幕后操纵着上述关于金龙鱼的新闻(9月9日《北京现代商报》)。据称替鲁花操纵这些新闻的是公关公司,发布这些新闻的是媒体记者。由此,不妨把公关公司和相关媒体列为第五方和第六方。
事件中各方的举止均有可圈可点之处。在事件的漩涡边缘冷眼旁观,有个现象令人惊讶,事件的正主儿金龙鱼和鲁花两家企业的负责人一直未现身,替他们在各家媒体间张罗的仅仅是公关公司。在此不妨撇开金龙鱼和鲁花,先看看公关公司在这一事件中充当了什么角色。
“客户的利益至上”,这被许多公关公司奉为座右铭。于是,为客户策划、制造各种各样的新闻卖点,开展各式有利于客户品牌和销售的活动成为公关公司着力钻研的道道。钻得深了,利益至上的指导思想下,未免会有人眼中只剩下客户而忘了公利。于是乎,追着媒体发稿,见缝插针借事搞事儿,甚至出钱买通媒体发不利于客户的竞争对手的报道的事件也屡见不鲜。仅在食品行业,今年初就曾有过某著名乳品企业的公关公司被公安机关查处。法律的教训虽犹在眼前,但记忆早已淡忘,于是又有了这一次有多家公关公司主动或被动卷入的大丑闻。
丑之一,在于个别公关公司大包大揽,不走阳关道,专走偏门,以诸种暗箱操作的方式替客户包揽太平,结果越描越黑。“金龙鱼事件”持续已经一周多了,至今未见哪家公关公司带着事主儿(客户)拜访各家媒体,进行正面的正式的信息沟通,而对媒体从业者个人的私下相约的行为却接连不断。弃正道走歧路,根本上背离了公共关系的原意,结果只能沦为个别利益的奴隶,给整个行业抹黑,令人扼腕。
丑之二,在于事件中的有些公关公司不是尽心于帮助传播客户的真善美,而是热衷于策划和散布攻击客户竞争对手的信息,制造所谓“危机公关”的事端,以此牟利。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以违背市场经济运行规则的方式来牟利,既搅乱市场秩序,也陷客户于不正当竞争的不义。
虽是个别公关公司的陋行,但不能不说是道义上的两大缺憾,不能说不是令公关全行业蒙尘的丑闻。对于屑小与鬼魅,行正,则不攻自破。是为忠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