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自从我们去年发表《交互式合作营销》理念,并以此理念所创构的零售模式以后,我们收到了许多朋友的来信,其间许多朋友还与我们进行的真诚的探讨和交流,并对《交互式合作营销》理念给予了积极的充分肯定。我们感谢这些朋友所给予我们的肯定和鼓励,但是,我们也发现,一些朋友把《交互式合作营销》理念与直销(即多层次直销)理念混在了一块,更多的时候是分不清它们之间的相同和相离之出,当然有一些善意的朋友说“交”即“传”,我们相信真理之所以叫做真理就在于它反映客观事实。为了让广大朋友慢慢熟知这一场分销史上的突破性创新,我们根据朋友们提出的疑问对“交”作更深入的进一步阐述。
一、零售新领域、历史新机遇
我们把《交互式合作营销》这一新的零售营销观念来对传统的零售业进行创新,所产生出来的一种新零售业态,我们给它起了一个名字,叫做―――「交互式零售业」(我们暂且这样称呼,如果后来人能够叫出一个更加贴切的称谓,我们再改之不晚)。
我们说「交互式零售业」是人类分销历史上从未有过的一种新的零售业态,我们为什么要这么说呢?这样说最起码要有一个条件:从未有过。好,那我们就来看一下全世界零售业的事实究竟是什么,如果我们把它的外衣一件一件剥去,让它赤裸于天下,你就会得出一个惊人一致的结论:它的顾客或者我们俗称的消费者与它的关系就是这么的简单――“仅享受生产者百分之几的利益受惠者”,仅此而已。这句话的表现形式尽管绚丽多彩最经典的诸如买一赠二、买二赠一、八折优惠、积分返奖、巨奖销售、节日大优惠、跳楼价销售、名人签名销售、一元销售冰箱彩电、买100送100购物卷、买100送50元现金等等、等等都没有改变这句话的本质意义。
说起零售业我们必然要以它的经典代表“沃尔玛”来解析这个行业的本质特性,解析了“沃尔玛”就解析了零售业。世界零售霸主“沃尔玛”的缔造者萨姆8226;沃尔顿在缔造“沃尔玛”的同时就缔造了“沃尔玛”的灵魂,只不过他没有像上面那句话那样说得这么理论而是用了一句老百姓听得懂的话来把上面那句话用了8个字作了一个通俗的高度诠释:顾客是我们的老板。
其实萨姆8226;沃尔顿心理明白:顾客是不可能成为他的老板的,他是想让它的员工像尊敬老板那样尊敬顾客,把顾客抬高到老板的地位,这样顾客就会高兴,顾客高兴她才会乐意在“沃尔玛”店铺里购物,这是一个最简单的尊重人性的逻辑。萨姆8226;沃尔的高明就高在这里,他非常清楚:顾客走进店铺除了商品本身的功能她需要外,更重要的是顾客要购买一种“无形”的商品―――尊重,而不仅仅是一些人所说的服务。但是光是给顾客足够的尊重是不行的,人还有第二个天性:总希望尽量少的付出而尽量多的得到,于是“天天平价”(注意不代表低价)就成为了“沃尔玛”的金字招牌。“沃尔玛”的灵魂再加上“天天平价”这个金字招牌,并且萨姆8226;沃尔顿把这二样法宝始终如一地贯彻在他每一个员工的灵魂深处,最终使得萨姆8226;沃尔顿家族扫平天下而终成霸业。
尽管如此“沃尔玛”的巨大辉煌仍然没有跳出“消费者仅享受生产者百分之几的利益受惠者”这样一个最本质的诉求点和决定其生死存亡的杀手锏!可以说20世纪整个世界零售业都是这么“为所欲为”的,只不过有的企业没有萨姆8226;沃尔顿缔造的“沃尔玛”那样做得这么到位、做得这么深刻而稍逊一筹。
我们要摧毁一件事物就要彻底把它的灵魂摧毁或者说把它最本质的东西打碎,只有这样这个事物才会被毁灭,这是一个最朴素的真理。举个例子我们就很容易明白,孙猴子要消灭“白骨精”最终只有把那堆白骨彻底打碎和毁灭而不是把“白骨精”的外表少妇、老人或老妇人打死。
说到这里,我们就应该感悟到:「交互式零售业」为什么说它是人类分销历史上从未有过的一种新的零售业态,其因就在于:它彻底摧毁了萨姆8226;沃尔顿缔造的“沃尔玛”灵魂――顾客是我们的老板或者我们换句话说“消费者仅享受生产者百分之几的利益受惠者”。摧毁了它的灵魂就等于是摧毁了这个事物本身,所以,我们才敢用了“革命”这二个颤颤巍巍的字。
「交互式零售业」除了拥有老萨姆8226;沃尔顿的二件法宝外,最根本的是它灵魂或者我们可以把它理解为性质(本质)的改变。它不再是让消费者“仅享受生产者百分之几的利益受惠者”而是“与生产者共同参与财富的分配者”。如果我们也把这句理论的话像萨姆8226;沃尔顿一样用咱老百姓听得懂的话来说,我们把这句话用了9个字也作一个通俗的高度诠释:顾客同我们都是老板,也就是说在传统零售业的条件下,消费者与零售店铺的关系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纯买卖关系”而在「交互式零售业」的条件下,消费者与零售店铺的关系是投资关系。
试问:到今天为止,在世界上有那一家零售企业是把它的顾客、它的消费者变成了它的投资者的?没有!依然还是“沃尔玛”提出的――顾客是我们的老板或者我们换句话说“消费者仅享受生产者百分之几的利益受惠者”这个本质的特性并没有改变,没有改变,那么零售业依然还是“过去”的零售业,这就可以非常好地解释为什么国内的某些被国人看好的零售企业要“急于嫁人”呢?很简单的一个道理,人家制定的游戏规则你跑不过人家,你只好认输,你不认输,对不起,我就要消灭你,以其让他消灭还不如与其交换,这是简单的商业交易规则。
「交互式零售业」不服从“消费者仅享受生产者百分之几的利益受惠者”这个传统零售业的游戏规则,因而,它就不是传统零售业,不是传统零售业,那它是什么呢?所以,我们给它起了一个名字叫做「交互式零售业」,居然它不属于传统零售业的范畴,那么很自然他就是一个新的零售新领域,这个零售新领域人类分销历史上从未有过的一种新的零售业态,所以,我们才敢用“革命”这二个颤颤巍巍的字来描述它,这一点读者还可以在我们的《宣言》中来体会之。
我个人认为,「交互式零售业」的诞生并非是偶然的,任何一种新生事物的诞生和旧有事物的毁灭必然有其产生的深刻历史背景。这一点我们在关于《交互式合作营销》理念的论述中已经多次阐述过,我们只是讲,往往是人们在常识状态下认为不可能出现的事情可能就隐藏着历史变迁的巨大能量。机遇的来临往往就是危机难于用旧有的思维来突破的时候,多少年以来,我们用传统的零售营销思想在创造了无数的奇迹后,也为我们留下了无数的无奈和困惑,如果在这个历史的转折关头不出现一些人们感觉到“不可行”的思想、观念和方法,那到是一件奇怪的事情了,所以,「交互式零售业」的出现就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它的生命力已经得到了许多朋友的赞许和认可,那么,它的成功我个人认为就是时间早晚的问题了。
二、「交互式零售业」是直销吗?
「交互式零售业」居然不属于传统的零售领域,那么它是否属于传统的直销领域呢?这是朋友们提出来的最多的疑问。
首先我们要明白的是「交互式零售业」属于商品分销业,这是毫无疑问的,就好像人们看到一头大象就马上知道那是动物而不会说大象是植物一样。那么,分销业有零售业、直销业、特许经营业、物流业,大的分类差不多就这些,当然这是我们的分法,如果有不妥,敬请读者多多指正,我们这样分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说明「交互式零售业」。
如果我们暂时抛弃「交互式零售业」属于“零售新领域”的说法,来探讨一下「交互式零售业」是否可以划归为零售业,还是划归为直销业。的确「交互式零售业」从其表面上看它是属于零售业,因为,它有店铺比如便利店、超市、商场等,从外表上来看你看不出它与零售业有什么区别;的确「交互式零售业」从其表面上看它是属于直销业,因为,它有像直销那样的收入分配制度、它有像直销那样要推荐新的直销员、它有像直销那样有培训会议等,从外表上来看你看不出它与直销业有什么区别。有人戏称说「交互式零售业」是一个“四不像”,对了!“四不像”就是「交互式零售业」最为形象的比喻,它既不是“马”――零售业;也不是“驴”―――直销业,而是一种“新物种”―――四不像,这个词虽然有点不雅,但是没关系,你把钱能够赚到你手里就是“真理”。
为了从本质上阐述「交互式零售业」与零售业和直销业的区别,我们有必要对几种典型的商品分销思维作一下必要的说明。
“正当多层次直销”的思想核心在于:通过强力推销某一家或多加公司的产品,用层级倍增消费群体网络的方式参与社会财富的分配并且可以获得无限不封顶的收入,这是一种独特的个人创业模式;其跟「交互式零售业」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更像是一个培养高级推销员的高手;而后者却是一个讲解财富分配的老师,这是由于二者间营销思想的差异而造成的。二者的共同点在于:均是参与商品流通利润的分配,而不是我们一般人流行所说的是获得直销公司的奖金。它的缺点:推销违背人性,很容易滑向非法传销的屎坑。
而传统零售的思想核心在于:通过在经营店铺内的各种促销方式和手段来刺激顾客的购买欲望从而完成一次性的商品交易行为。各种商品通过各种手段都把它弄来放在店铺内了,怎么把它买出去呢?就是通过千方百计的促销手段来“创造”需求,刺激购买,这就是100多年来的零售法则。它的核心就是“一次性折扣交易”或称一次性折扣买卖,这样,顾客与“店铺”没有任何的关系,更不可能参与“流通利润的分配”。
“非法传销”思想核心在于:通过收取入门费或称之为人头费而获取高额利润。它不用推销,更不必消费,而是利用人性中贪婪的弱点而谋取暴利。
《交互式合作营销》思想核心在于:通过自然消费(比如肚子饿了去餐厅吃饭)或者称之为自然购物(比如洗衣粉没有了去超市购买)或者称之为接受服务(比如购买机票去旅行)就可以参与社会财富的分配并且同样可以获得无限不封顶的收入,把这一句话再简单一点说就是:通过崇尚人性的自然消费就可以获得无限不封顶的收入!这一点跟“正当多层次直销”一样它也是一种独特的个人创业模式。
人们之所以喜欢创业,是因为创业可以分配社会财富而打工只是商品之间的交换,只不过这个商品是无形的劳动力商品而已,所以,打工难于使得自己获取经济的独立和自由就是这个道理,因而世界上财富的拥有者都是创业者。“正当多层次直销”的优点是它的单个产品利润很高,而这一点却是《交互式合作营销》的缺点。三者之间的共同点是:所依据的市场原理都是2n的倍增学市场原理,其二,都要对人进行观念和素质的教育和培训,只不过一个行“邪道”;一个走“正道”,这就好比一把刀,看谁来用的问题。
“会议营销”的思想核心在于:通过聚众并对聚众氛围进行渲染的方式来促成产品的销售。其缺点在于:目标群体过于单一,产品可选择范围过于狭窄。往往为了在会场上促成足够多的产品销售额,会场组织者往往要“夸大其词”。我们知道,违背人性和事物客观规律的东西都不会长久的,非法传销如此,“会议营销”虽然没有非法传销那样猖狂,但是,真理只有一个,违之死矣!还是中国那句老话:多行不义必自毙。大连珍奥、珠海天年转成多层次直销就是证明,不用说中国四大“会议营销”巨头转多层次直销只是迟早的事情。
「交互式零售业」是直销吗?这是一个问的非常好的问题,要明了「交互式零售业」到底是不是直销,我们就要看一看直销的本质特性。真理:不同性质的事物就会产生不同的思想,不同的思想就会有符合这个思想的方法、技巧和手段来实现之。一种营销模式到底是不是经典的传统直销,我们不能够从它的“共性表现特征”去判断而要从它的“个性表现特征”来分明;反过来说,如果我们找不出“个性表现特征”那么他们就是同一类事物。我们来看直销的本质―――“个性表现特征”:
1、 它是经典的“无店铺销售”
我们要注意的是像安利、天狮等等在中国的直销模式,它们虽然有店铺,但是,这个“店铺”跟有和没有在本质上是没有任何区别的。我们假设:中国政府说从今天起所有在中国境内的直销公司可以按照自己的方式自行决定其直销运作模式。相不相信,明天像安利、天狮等等在中国的所有直销公司就会在一夜之间把所有的店铺撤销掉!因为什么?因为店铺是多余的。
2、 它是“自产自销”其产品
这一点要注意:虽然直销公司比如像安利它在美国代理上万家公司的产品,但是,它自产自销其产品的这个“本质特征”是不会改变的;他如果要把“它”改变,安利就不知道直销该怎么去做了,因为它40多年来就是怎么做的,你要让他改变,它就要改变它的行销模式,这就好像要改变奔驰车的制造工艺和外形结构要全部改变奔驰车的设计一样,所以,安利你就是打死它,它也不会去改变祖宗流传下来的衣钵的。
3、 它是典型的“产品推销”
把这一句话说的通俗一点,就是说你想在传统的像安利这样的直销公司中赚到你想获得的货币,你就要先学会如何做伟大的产品“推销员”。我们把它的这种直销赚钱方式用了四个字进行了经典的高度概括,即“推销获利”。
其它诸如培训会议(保险也做培训,但人们不会认为它是直销)、推荐被推荐(可能被认为是非法传销,那是被媒体误导)、2n 市场倍增法则(自然界普遍存在的原理)、多层次奖金分配原理及其各种表现形式等,并非是“个性表现特征”而是“共性表现特征”。也就是说只要上述这三个“个性表现特征”存在,这种经营模式就是经典的“直销模式”,在中国即便是它存在店铺也不例外。
直复营销和直销均具有“经典的无店铺销售”和“典型的产品推销”这二个“共性表现特征”,但是直复营销是“代理他人的产品”来销售,所以,它不是直销;反过来,如果它要自己生厂产品再用直复营销的方式来销售它就太傻了。会议营销和直销均具有“经典的无店铺销售”和“典型的产品推销”和“自产自销其产品”这三个“共性表现特征”,那会议营销是直销吗?是!不过它是直销当中的一种叫做“单层次直销”。“单层次直销”之所以打不过“多层次直销”是因为它不是建立在个人创业基础上的。
好,有了以上的认识基础,我们再来看「交互式零售业」的本质特征与传统直销业的本质特征有什么不同:
「交互式零售业」是经典的店铺销售,而这个店铺与传统的商场、超市、便利店没有什么差别,可以说是一模一样的,要说有差别就是这个店铺什么商品都卖,比如便利店可以卖彩电和汽车,这跟传统的确不一样,当然这是后一步――――――而直销是经典的无店铺销售,即便是它有其专卖店也是如此,人们很难认为家乐福是直销,却很容易认为安利是直销。
「交互式零售业」是代理全球优质商品,因为「交互式零售业」的定位是分销商而不像传统直销公司如安利那样定位是制造商,就好像这次中国政府出来的“直销管理条例”只允许直销公司卖保健品、化妆品和日用品一样,因为你是制造商,当然你只能卖自己的产品;而「交互式零售业」是零售商,我就可以卖全天下一切商品―――在「交互式零售业」的店铺里是代理他人的产品。
「交互式零售业」是典型的商品消费,这是与直销最大的区别!因为「交互式零售业」不是建立在“推销”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消费”的基础上。世界上100%的人都喜欢消费,只要你给他钱,而世界上的人你即使给他钱也只有3~7%的喜欢推销―――这一点是至关重要的!就是由于这一点的改变就彻底“颠覆”了传统直销的经营模式!所以,就凭这一点我们就可以大胆地说:「交互式零售业」非直销。
的确要一下子清楚得分清「交互式零售业」和直销的本质区别是不容易的,不容易是在于它们有太多的“共性表现特征”,而人们又是喜欢先看相同的特征,这是人性的弱点,因为要去发现那些不易的特征是要花“脑力”的,人的懒惰就注定了大多数人成为不了英雄。
三、「交互式零售业」的定义我们知道零售业和直销业历来就是二个从来不相干的产业,何以见得?很简单的一个道理:人们永远不会认为沃尔玛、家乐福、上海联华是直销企业;人们永远也不会认为安利、雅芳、天狮、完美是零售企业,因为,无论是零售业还是直销业从内涵到形式(外延)它们之间都是风马牛不相及的,如果说「交互式零售业」属于零售业的范畴,那么它为什么要按直销的形式运作呢?如果说「交互式零售业」属于直销业的范畴,那么它为什么要按商品零售的形式运作呢?显然它“形式”的改变必然有其不同于零售业和直销业的“内涵”表现。
如果我们把传统零售业称作为“现代零售业”的话,「交互式零售业」则可称作为“后现代零售业”;如果我们把传统直销业称作为“现代直销业”的话,「交互式零售业」则可称作为“后现代直销业”,所以,「交互式零售业」它既不是传统零售业也不是传统直销业,那它是什么呢?我们也不知道,也许后人可以比我们更聪明说出一个名词来,我们现在只能说它叫「交互式零售业」,或者就叫“后现代零售业”。这里我们给出「交互式零售业」一个暂定的定义:
它通过人性化的利益分配链,最大化地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包括土地资源、银行资源、私人资本、法人资本、关系资源、人力资源、国际资本等),把部分消费者转变成经营者,并让消费者或投资者去建立大大小小的“网络化”的零售终端而最终使得消费者成为终端消费的最忠实的客户,所形成的集物流、零售、直销、广告、培训、电子商务、制造、生产及售后服务等各个方面为一身的一种全新的商品分销产业。
当然你说「交互式零售业」是零售业也是不错的,不过准确地讲它是一种全新的“后现代零售业”,之所以说它是后现代是因为以示区别当今的所有的传统零售业或称现代零售业。
「交互式零售业」不会定位于“狭义”的直销业或称传统直销业或称现代直销业,如果非有人要说「交互式零售业」是直销业,我们可以说,它属于直销业不错,不过它不是“狭义”的直销业而是“广义”直销业或称“后现代直销业”。
总之,「交互式零售业」即非传统零售业亦非传统直销业,应该说它是后经济时代的一种“创新的商品分销模式”。传统零售业是设立孤岛式的零售终端,通过店面内的各种促销方式最大化的吸引顾客来购买其商品的分销模式;而传统直销业是只设立商品配送中心,以直销员创业激励的利益分配方式,通过其去锁定消费者成为生产企业最忠实消费客户的产品分销模式。「交互式零售业」是取二者之所长,避二者之所短而诞生的新生事物,它是重新来制定21世纪零售业和直销业的“游戏规则”而使此“游戏规则”成为了未来二大产业最核心的竞争力!
商品分销(包括零售)业正在经历一场前所未有的巨变!这场巨变的根本原因就在于∶过去建立在20世纪工业化为背景基础上的商品分销营销观念及其模式,由于信息化、网络化和人性化社会的飞速发展和进步,已经不适应或者滞后于当今以及未来消费者需要和欲望空前而巨大的变化,所造成的结果是商品分销“过去”旧有营销理念和营销模式将被历史的铁锤彻底打得粉碎,全球的分销服务领域处于巨大变革与创新的“春秋战国时代”。
的确,自人类诞生而不停繁衍的悠悠历史长河,三千年以来,人类社会的变迁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如此汹涌澎湃、翻江倒海,面对如此迅猛变化的如喜如忧的现实迫使我们不断地思考、不断地思考,成就未来之辉煌只有二种选择∶进则生,退则亡;变则达,守则死。纵观世界经济格局的风云变幻,唯“凡不泥古而勇于创新者为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