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东珠海市不断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工作力度,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逐步走向制度化、法规化轨道,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
政策扶持 资金倾斜
为推动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展开,珠海市政府实行“四补三奖励”政策:“四补”即:
⑴对企业建立规模标准化生产基地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贴;
⑵对企业(含市场)建立农产品质量自检机构的仪器设备给予补贴;
⑶对农民参加“绿色证书”培训和企业检测人员培训给予补贴;
⑷对起草、制订地方农业标准的单位给予补贴。
“三奖励”即:
①对获得农业部三大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企业给予奖励;
②对获得省有关部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的给予奖励;
③对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方面在工作上取得显著成绩、在技术上取得重大突破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近三年来,珠海市政府累计投入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经费达3000多万元,其中每年安排近200万元专门用于“瘦肉精”检测。同时也安排经费用于面上检测网络建设以及同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绿色证书培训、生产基地建设、动物防疫检疫等工作。
法制健全 措施得力
为使珠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适应农业新形势的发展,市政府先后出台了无公害蔬菜管理办法,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办法,家禽检疫标识制度,实行生猪市场准入管理制度,鲜肉实行市场准入及报检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农产品检测结果公示制度,农药、化肥、兽药、外源激素等农业投入品经营的登记、备查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溯制度。这些规章和制度的颁布实施,保证了珠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珠海市在省内率先成立了珠海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并根据本市的实际,逐步建立起以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为主。各监测站及有关大超市、配送公司均配备了简单的检验检测仪器、农残快速检测仪和检测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