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的药品“降价令”对所有药企而言无疑是共同的“劫难”。然而,当 “降价令”对内外资的区别对待——同一品种间存在的过大价格差距却促使药企阵营迅速分化。
如药品头孢曲松,国产货的最高价为5.9元/支,某外资公司产品却为55.2元,两者相差9.35倍;而降价前,外资价格是国内同品种的6.25倍。内资企业的不满情绪也随之激增。
在定价过程中,外资药企往往以享有药品专利、巨大的研发投入、产品质量好等理由与国家价格管理部门进行博弈。外资药企所言不虚。据了解,内资企业并未反对专利药拥有相对的高价格,而是质疑那些过了专利期、却以“原研药”名义继续享有超高价的产品。这类产品不仅占据了国内市场上外资药的主流,而且这些产品与国产货比较,在质量上的差距已不大,却仍能在价格上享有几倍的高价。
按照国际惯例,专利药在专利期内以高价回收研发成本,专利期过后,价格便在大量仿制药的冲击下应声而落。而这一惯例在中国市场并不灵验。因为,国内医药市场的体制弊端并不能有效形成“低价冲击高价”的局面,市场之手难以真正发挥作用。外资药价享受了“超国民待遇”。
外资药品之所以能享受高价,是多种因素促成的。医药行业对外开放后,对外资实行的是价格备案制度,外企往往将市场开发费等包含在出厂价中,价格管理较松是管理体制上的原因;国产货同质化现象非常严重,在医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竞争惨烈,许多企业为占领市场份额甚至报成本价,给了发改委最好的降价理由和依据。这是市场因素;外资企业历来都有“游说”和影响政府的传统。外资药企的“娘家人”——中国外商制药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委员会认为,外资药在临床开发、疾病用药教育、产品上市后监测等方面有更多的投入,应该给予一定的补偿。
目前进一步拉大的价格差距正改变着国内医药市场的格局,内资企业正在丧失大城市的高端市场,被迫转战中等城市或县级市场,外资的市场份额也由此增加。有统计数据显示,外资企业的抗生素药物所占份额,已经从2003年的33%上升到今年的45%左右。
内资企业的利润空间不断受到打压,让人对其研发能力忧心忡忡。内资企业赢利能力下降后,恐怕更无力进行研发投入,从而陷入一个“做低端市场,没钱投入研发创新,从而继续仿制药品”的恶性循环。
目前,发改委正在酝酿调整政府定价药品的办法。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于近日表示,在今后的药品价格改革中,国家会继续坚持鼓励创新和优质优价的原则,但优质优价的门槛会提高,范围会缩小。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已准备“书谏”发改委,提醒其注意解决内资药与外资药间的价格不公平。
看来,在药价问题上,不仅发改委与药企间的博弈注定是个长期过程,内资药企与外资药企的博弈也不会短时间内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