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秩序博弈的主体是 电信运营商之间的“序博弈”



“序博弈”的问题思考

  “有序”和“无序”的话题是电信业一个恒久的谈资。“序”是一种相对的平衡,市场只有在漫长的磨合和演化中才能在动态中求得一个相对的“有序”。于整个行业而言,“序”的界定是什么,到底应由谁界定这个“序”,“序”所诉求的终极对象是谁,其终极的评判标准又是什么?从我国电信业发展伊始,这些问题就一直在延续。

  近来山东联通和山东移动闹得沸沸扬扬的“系列喋血事件”,再一次将勉强平静的“序博弈”话题推上前台。在事发之后,山东移动作为肇事方,多次在媒体面前指责受害方山东联通的“搜城行动”是“蓄意图谋”“违规无序竞争”,山东联通的“能拉进来就拉进来,不能拉进来的就(把价格)拉下来的市场策略是一种不正当的竞争行为”。

  客观地说,山东移动仅凭一次渠道上由分销到直销的营销变革就判定山东联通“违规”,一个毫无根据的捏造利用“低价策反自己的客户”就断定是“不正当”,这种结论多少有些冒失。无论在哪个行业,说到“违规”“不正当竞争”等“无序”的代名词,相对应的自然是“有序”,那么到底什么是“有序”,以经济学经典的“公平和效率”的终极评判标准来看,“序”所诉求的终极维护对象就是行业消费者,如果消费者的利益从长远看受到了侵害,或者少部分人的利益得到庇护,大部分人仍然袒露在利益的边缘,那么这种竞争,就是一种“无序”。

  就我国电信业从垄断到分拆的变革来看,电信业的整体走向的确是朝着“有序”的方向在演进,只是在艰难的演进过程中,仍然不时会传来不和谐的噪音。到底应由谁来界定这个“序”,如果“序”是由代表消费者群体的独立于企业利益群体之外的第三方主持,那么在演进中,为什么会有如此多局中的利益群体,竟然敢公然挥起“第三方的权杖”,指责自己的竞争死敌是“竞争无序”,这种现象多少有些荒谬。

  “真序”和“伪序”的较量

  也许这位局中的“活跃者”会忿忿不平地申辩说,如果我们不发出自己的呼喊,上面的监管层能听到吗?言辞隐约之外,意即中国的电信监管层是不是有点“昏”,这并不属于讨论的范畴。但既然言即于此,也有警惕分析的必要,因为在今天的电信业,有极少数当权的强权领先者,利用自己在市场上的先占优势,极力排挤后来的革新者,一旦革新者的举动危及到了自己的切身利益,他们手足无措无力反击时,他们就会以下犯上的恣意扬起“第三方的权杖”,越权对后来竞争者施以“人道主义的惩罚”,这无异于是对市场秩序的公开践踏。

  中国电信市场的“序博弈”,一直存在着“真序”和“伪序”的殊死较量。“伪序”的制造者们也是市场秩序的乱伦者,而“真序”也就是消费者终极意志的拥趸者们,常常因为过于低调的在“互联互通”“电缆维护”等琐事堆里徘徊,才得以让“伪序”的制造者们在“资费结构”的价格问题上混水摸鱼。

  其实,对于电信业“剪不断,理还乱”的电信资费调整和监控问题,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政策研究所所长陈金桥就说得相当精辟,他认为,目前电信市场的价格竞争不是“价格混战”,而是“价格实验”,在动态调整中逼近理想价格和均衡价格。

 电信运营商之间的“序博弈”

  提到整个电信行业的价格战陋习,有很多人会慷慨陈词甚至义愤填膺。从小处说,他们可以说是电信企业战略规划缺失,业务结构过于趋同,说企业业务指标的规划不力,与现实市场的增量脱节;从大处着眼,他们会说价格战透支行业未来,会引发生产控制上的不延续,会说价格战耗占行业利润,引动行业全价值链亏损,会说不利国家税收积累,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但对企业对行业监管的第三方而言,这些“忠告”于改进又有何补?

  今天的移动通信市场,价格战从最初的低价入网、免费入网、话费打折、发展到免月租费、送手机、VPN(虚拟专用网)无限度扩大等,弥漫的价格硝烟让战场内外的参与者和观察者多少有点不冷静。电信运营商竞争“序博弈”的焦点是什么,就是说不清谁是谁非的资费定价,“真序”的拥趸者为什么执拗不过“假序”的制造者,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迷惑于电信资费定价的层层雾障。

  但很多时候,现象的焦点并非求解的症结,从整个电信业的产业格局和发展趋向来看,电信业要从根本上实现从“无序”到“有序”的现实过渡,必须诉求于整体层面上的资产重组,因为深挖电信业“无序”竞争的根源,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竞争企业之间的实力悬殊,是导致电信“无序竞争”此起彼伏的罪魁动机,以往我们所误解的监管不力,企业无为等,都还是一种留于肤浅层面的表象。

  “无序”竞争的根源

  有学者深入研究后认为,由于电信网络外部性等特征的存在,电信企业的竞争并不是以两败俱伤为目的的,竞争者可以利用网络的外部性从对手处获取经济剩余,这对于竞争双方都有利无害。在这种情况下,无序竞争对于竞争双方都是没有好处的,无序竞争的发起人从自身行为中获得的收益小于因此而受到的损失,也就缺少进行无序竞争的利益驱动。但网络外部性的大小与网络规模是成正比的,一家运营商的网络规模越大,其他企业对它的依赖性越强,因为网络外部性而获得的经济剩余也会越大。这种经济剩余不断增加,必然会造成蚕食强势运营商市场份额的结果,于是强势运营商产生了打压弱小者的利益驱动。

  另一方面,在竞争双方实力不均的情况下,强势运营商因网络外部性而获得的经济剩余较小,当这种经济剩余小于因无序竞争而获得的收益时,无序竞争便成为强势运营商的最佳选择。因此,为了获取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强势运营商往往通过制造互联互通障碍等方式进行无序竞争,降低弱小者的经济剩余,而弱小运营商也会利用价格管制政策或采取变相降价的方式,与强势运营商展开竞争,由此触发价格大战,形成无序竞争甚至是恶性竞争。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发现,不管从强势运营商分析,还是从弱小运营商分析,竞争实力的不均衡均会引发无序竞争,由此可以说,运营商竞争实力、市场资源占有的严重不均衡,应该是目前电信市场竞争不规范的重要原因之一,而整个电信业“序博弈”的谈资,也将在“无序竞争”的症结释解中得以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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