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C2C到B2B? 自冯小刚导演的《天下无贼》后,淘宝网借助其关联广告,知名度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升;其“有了支付宝,没钱可偷了”的广告语,一时间传播甚广。
“支付宝”是由淘宝网提供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普通的电子支付一般是通过银行卡在网上或网下进行,到邮局、银行或在页面上划款,仅是资金流的传递,划款方能做到的,就是查询是否转账成功,银行无义务也无法干预交易双方的行为。
而通过“支付宝”交易,虽然同样是先支付,但卖方还不能立即拿到货款,而是先暂存在双方都可以看到的“支付宝”内,只有在买家收到货品并确认没有问题后,才会把钱从“支付宝”里划给卖方。因为有约束和监督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网上消费的安全,提高了诚信和保障度。
目前除了“支付宝”外,还有“易支付”、“百付通”等几家第三方支付平台,由于“支付宝”最早承诺全额赔付,因此发展速度非常地快,自2004年第四季度到2005年第一季度间,支付宝处理交易量增长了123%,现在淘宝网上每天用“支付宝”进行的交易超过两万笔。
正因为这样,在“支付宝”正式发布后不久,淘宝网的娘家——阿里巴巴就宣布准备将它移植到其B2B平台之上;不仅如此,还要作为一个跨平台的支付手段在全社会推广。但有人对此提出质疑,“支付宝”是否适宜B2B?
南橘北枳之惑
虽然“支付宝”在淘宝网上取得初步成功,第三方支付平台也确能对净化网络环境起到积极作用,但应用到国内B2B市场中,恐怕时机尚不成熟。首先,“支付宝”的规则相对有利于买方,如果遇到买方心存恶意,卖方想维护权益相对较难;这倒并非只有阿里如此,EBAY有过之而无不及,但诚信环境不同。目前国内B2B平台主要用户以中小企业为主,这个群体风险承受能力较差,在电子签名等对资信起决定作用的解决方案尚未普及之前,把第三方支付平台搬到B2B平台上,却缺少配套环境,一旦发生问题,对企业损伤不小。至今阿里在解决资信方面并无太多作为,而这也不是一个服务商能够独立解决的。
其次,“支付宝”承诺的全额赔付在C2C平台上运用,并不会对服务商造成很大压力,但如果是交易金额远大于C的B市场,加之整个社会的信用环境目前尚无本质改观,服务商这一承诺能否兑现呢?阿里巴巴的资金实力并不令人怀疑,但受损失的企业是否真的能拿到赔付,还要看条款中是如何规定的。
另外,对B2B市场而言,如果缺少物流解决方案,仅提供第三方支付平台,并不会给企业带来太多方便。企业对物流的重视及要求远较个人高,钱汇到“支付宝”中,假如在物流环节出现问题,按照“支付宝”的规定,需要经过一些环节和等待时间,即使企业可以如数将货物找回,但时间成本无形中增加,实际上还是有所损失。
阿里当然也看到这一问题,因此近期积极邀请宅急送等知名物流公司加盟,但中国版图巨大、地形复杂,尤其各级公路收费繁多,由物流公司协作运输,会增加运输环节及成本;但几乎没有哪个物流公司能够独家覆盖全国,能有此实力的,只有中国邮政,四万多个网点,超过任何一家银行与电信机构,还有数量众多的投递人员与运输车辆。尽管阿里与邮政的合作已提上日程,但中国邮政的市场化程度尚还不高,一切都还很难说。
支付宝,谁的宝? 上述问题相辅相成、环环相扣,如果处理不好,将给会员和服务商都带来麻烦;相信阿里并非看不到这些问题,既然这样,为何还乐此不疲,反而抓紧时间、加快速度。难道阿里已做好了应对一切风险的准备?也许。从“支付宝”的性质来看,相当于一个存在银行的超级大户头,采用“支付宝”的所有资金都存在这个帐户中,虽然阿里巴巴要用这个户头替会员承担汇款手续费,但这期间所有的利息却归阿里巴巴所有,通常一个交易过程需要三到七天,以淘宝目前的交易量,这笔钱并非小数目,更别说交易额远大于C的B市场了,所以阿里如此急于将其推广到B2B平台甚至全社会也就不怪了。何况以阿里的眼光,不会只盯着眼前这块利益,一旦“支付宝”象google一样成为一种习惯,阿里的甜头还在后头。此外,对银行来说,象“支付宝”这样的用户,如果资金流量能达到一个某个数量级,想必还会有所优惠或减免。
当然服务商赢利天经地义;使用“支付宝”对C用户并无什么损失,还可以规避信用风险,利大于弊。对B用户自然也是这样,只是万一有何差池,服务商至少不会象会员那样只赔不赚;正基于此点,希望阿里在考虑战略、战术的同时,也能慎重考虑会员的利益、风险,也包括“支付宝”本身的安全及稳定性。
不过,倘若有朝一日“支付宝”可以成熟地运用于B2B外贸,相对在EBAY上使用最普遍的PayPal,相信前者更能善待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