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液晶专利申请数量上完全处于劣势的内地企业,应以汤姆逊、明基案为鉴,谋求更健康的长足发展。 在业界素以技术研发见长的台湾明基集团,同样没能躲过知识产权的威权。
继去年年末台湾几家著名液晶屏厂商先后因侵权被告上日本法庭之后,明基集团旗下明基电通和友达光电因涉嫌侵犯法国汤姆逊公司在液晶电视、液晶显示器及相关零部件方面的专利,赫然出现在了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nternational Trade Council,以下简称ITC)官方网站的受理案件记录上。为此,这家台湾大型液晶制造企业将可能接受ITC著名的“337调查”,其后果直接导致他们放弃重点开拓的美国市场。
熟谙《1930年美国关税法》337条款的明基集团不得不小心行事。在得核心专利者得天下的液晶产业界,他们的处境和未来发展值得关注。
强势汤姆逊
汤姆逊公司在传统彩电领域拥有3.4万多项专利,因而惯于挥舞知识产权大棒来索要专利费。早在2002年,这家法国彩电企业就曾向中国同行索要过专利费,产品范围从不足20英寸的小彩电到25英寸的大彩电,平均每台要价1美元。
所幸的是,汤姆逊的专利大都集中在显像管和整机方面,在国内彩电企业纷纷转战平板电视市场之后,汤姆逊的杀手锏威力才得以缓解。然而,《IT时代周刊》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这家在彩电业务上出现亏损的企业,在液晶电视的终端接口。数字信号转模拟信号的关键环节,以及平板电视最终的色彩调较中同样拥有非常重要的专利。
郑威廉还透露,甚至连惠普和戴尔这样的高技术企业在发展数字电视上都必须依靠汤姆逊。
据了解,汤姆逊在向ITC提出337调查申请之前,曾就专利费问题派专人到明基的台湾总部进行磋商,在商讨未果的情况下诉诸法律。
明基中国区品牌管理部经理陈雅凤指出,汤姆逊的此番出击可谓既快又狠,摆出的架势似乎没有给长期的业务伙伴以丝毫余地。在法国人开列的申请调查的清单中,不仅有明基台湾总部、苏州制造厂、美国营销总部,甚至连长期为汤姆逊提供液晶面板的友达光电也位列其中。
考虑到明基迄今为止依然为汤姆逊代工,这多少让人对汤姆逊的做法产生疑问:汤姆逊仅仅为专利费而来吗?
《IT时代周刊》在调查中发现,汤姆逊将专利大棒挥向明基是利益驱动的结果。“汤姆逊不满明基一边做代工一边在液晶领域塑造自有品牌,他们认为这损害了自己的既得利益。因为自从与中国TCL合资以来,这家法国企业在液晶领域开始有所突破,拥有自己的液晶电视品牌,而在向市场推广中必然与明基产生冲突。”郑威廉如此解释汤姆逊的极端做法。
与此同时,本刊记者还从陈雅凤处了解到,美国当局还没有就汤姆逊对明基的诉讼进行立案。自汤姆逊向ITC申请“337调查”之日算起(2月24日)已时隔1个多月。既然美国当局还没有立案,明基事件的走向变得并不明朗。不过,郑威廉猜测认为,汤姆逊的真正目的在于警示明基。他说:“最终很有可能是二者以和解形式告终,在各自的所谓市场领地上达成一定的默契。”
然而无论事件将来的变数如何,汤姆逊的强势彰显无疑,而这主要得益于其手中握有的专利和它合理选取适当的时间、地点。易观国际某IT研究经理也告诉《IT时代周刊》:“明基液晶产品在美国的市场影响力弱于其在亚洲及欧洲等国家的影响力,而美国市场正是明基重点发展的对象之一,汤姆逊选择了明基在美国市场形成强大影响力之前,与其进行谈判以及诉讼,能够对明基形成相对较强的压力。”
企业发展作借镜
汤姆逊与明基一案与国内企业基本无关,但国内产业界人士普遍认为,此案带来的深远影响值得长期关注。
从事液晶行业的研究开发多年的厦华电子副总工程师蒋伟文认为,日本和韩国作为世界三大液晶屏生产基地之二,拥有最多数量的液晶技术专利,将来通过知识产权来抑制国内液晶企业发展的不一定是汤姆逊,而是日韩企业。
正如有业内专家所言,企业通过专利手段来取得产业相关控制权是未来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反之,在专利问题上处于劣势的企业、国家,则必然会在产业发展中一再受制于人。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公布的数据显示,在电子信息技术领域,1996年至2003年在中国申请专利的国家中,日本、美国以较大优势位居前列,韩国的申请量也超过欧洲国家。而在国内外企业申请专利数量的排名中,没有中国内地企业入围前10。另一个较为明显的问题是,中国企业申请的专利多为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而跨国企业申请的专利中发明专利的数量却占绝大多数。
仅国内统计就足以看出国内高科技产业发展令人担忧,而缺乏核心技术专利的内地液晶产业发展同样会受制于人。
目前,中国内地已经成为全球LCD的重要生产基地,但生产主要集中于中低端LCD产品(例如黑白TN、STN等),高端的TFT-LCD产品仅有两家能够制造,且尚未形成规模。因而,国内大部分彩电厂商需要从境外大量引进液晶面板和配套零部件,其未来的发展将面临更大挑战。
对此,国内许多专家都曾表达出相当的忧虑。厦华蒋伟文告诉《IT时代周刊》:“生产液晶电视的厂商遭遇专利费问题已经成为家常便饭。有的厂商甚至会蓄意制造陷阱让内地企业去钻,等到你对它形成依赖之后再收取专利费。”
与彩电企业相比,拥有了液晶屏生产线的京东方和上广电解决了相关技术专利的问题,但有台湾企业的前车之鉴,二者的未来发展还是会存在相当多的隐患。
觅良方防前车之鉴
除了技术专利和资金问题之外,明基电通中国营销总部的产品经理于锴揭示了另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本地化人才。他认为,国内液晶屏生产企业中掌握核心技术的本地化人才少得可以忽略不计,国内企业的核心技术部门大多被外籍工程师控制,而且国内的相关人才培养体系也不足以支撑国内液晶产业的人才需求,这将成为阻碍国内液晶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内地的液晶产业起步较晚,核心技术的研发不够,缺乏合理的人才培养机制,资金实力相对较弱。这是内地液晶企业管理层、高级工程师、行业分析师和法律专家对国内液晶产业的评价总结。为此,几乎所有的专家学者都认为台湾同行的现状应该成为内地液晶产业发展的一面镜子,做到未雨绸缪,为液晶产业发展寻觅出一条创新之路。
作为高科技产业,液晶制造的任何环节都需投入大量精力用于技术研究和开发。于锴说:“对于液晶面板厂商而言,加强技术研发力度对于生产线的换代升级、扩充规模、降低成本以及尖端技术发展都有益处。”同时,蒋伟文也认为液晶电视制造企业重视技术研发同样重要。他指出:“加大研发力度,可以提高企业的影响力,对于提高企业竞争力,摆脱受制于人局面大有裨益,为争取战略资源占得先机。”
除此之外,对国内的信息产业发展也颇有研究的上海社科院从事国际经济法研究侯放教授还认为应该替液晶企业的发展寻找栖身之良木——行业协会。他告诉《IT时代周刊》:“我国行业协会的运作不够规范,没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和权力,难以履行协会应该的义务,这不利于协会的良性发展。”侯教授建议,行业协会应该对行业内的产品销量、效益增长作定期的市场调查,建立市场预警机制,为行业内企业的健康发展做好监督工作。“更重要的是,协会应加强行业内企业间的凝聚力,这对增强国内企业的海外竞争力是十分有帮助的。”侯教授补充指出。
去年10月,国内电池企业集体应诉美国国家贸易委员会的“337调查”,并成功驳回原告美国“劲量”商标持有人的侵权指控。在此期间,电池行业协会发挥的作用是制胜的重要原因,因此,于锴认为液晶产业的发展也应该充分发挥团结作用,企业间应寻求合纵连横,扩大规模、集中资源。利用广阔的国内市场,形成规模自产自销,或是整合采购控制上游。与此同时,国家政策的扶持也是液晶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有了国家政策的扶持,尤其是重视行业核心技术人才的培养,给予企业发展一定的资金政策倾斜,这对提高国内企业的国际竞争力都将会起到很大帮助。”于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