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老牛吃过晚饭,就打开电脑上网。不一回儿,就响起了“笃笃”的敲门声。这个当然是QQ好友上线了,有这么一句话发过来了:“牛哄哄,索尼可害死俺了!”
老牛一看,原来发信者是鱼非非。这位鱼非非,平日里以给各大IT网站、报刊撰稿为生,日子倒也过得自由潇洒。只是不知道他为何提起索尼来,莫非他买了索尼的什么东东坏了,又碰上杀猪的售后服务了?
“鱼非非,索尼害你什么了?”
“我的牛哥啊,忘了你前几天写的朗科VS索尼的官司了吗?你倒把朗科说得似无事生非的小人,而把索尼说成创新的楷模了。”
“是啊,这又怎么了?”
“依我说啊,这索尼倒是真小人、伪君子了,诈骗中国人的智慧。”
“这又如何说起呢?我只知道许多网友抱怨索尼公司在售后服务宰人,比如换个小零件收费几百上千的。可这也不算诈骗中国人的智慧啊。”
老牛知道,各大品牌,真正售后服务能让人满意的不多,一般过了保修期,就是能杀一个算一个。(据说XX的售后不错,可许多网友又说了,人家只剩下售后服务了)。在各大品牌里,索尼确是不错的创新者,发明了许多东东,比如CD,比如3.5吋软盘,比如PS游戏机。不知道鱼非非说索尼诈骗国人的智慧干甚?要知道,这样的国际性大公司,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是非常强烈的。要说那个朗科VS索尼的官司,朗科的所谓专利,虽然得了授权,可也有推翻的可能--因为USB接口和闪存两个并不是朗科的专利,他只是把两个简单连在了一起。
“你是说索尼侵犯朗科的专利?”
“那个和俺无关。我说的是索尼诈骗中国人的智慧。”
“鱼非非你可不是什么愤青,你用的索尼牌可不少。应该说你享受了索尼的智慧啊。”
“和你明白说了吧。索尼爱立信,在搜狐网上搞了个《手机设计大赛》,我参加了。”
“这很好啊,说不定你到时还能得奖啊。你不是经常参加这种活动,还得了不少奖品呢,羡慕ing……”
“得个屁啊。还不如自己去申请专利,卖个几百万,也能发达了。”
“你这个什么创意啊?说来听听。看看有没有得奖可能。”
“老牛,你说我这一个创意,……(商业秘密,省略几百字),能卖多少钱?你可要保密啊。”
“你的创意真不错,给手机增加了这么个新功能,少说也能卖个十几、几十万吧。你应该马上去申请专利。”
“可你知道索尼爱立信是如何对待我们这些参加大赛的网友的创意的?它就是诈骗、掠夺了几百人的创意,这些创意,可能会创造成百上千万甚至更多的财富。”
“它不是有奖品的吗?怎么说是诈骗、掠夺呢?对了,有什么奖品啊?”
“不就是几台新手机吗,说是十万元巨奖,得奖名额13个,奖一部新手机,最多值千把块吧。还有优秀奖100个,奖什么惊奇礼品,不过就值上百块钱吧。看出什么问题了?”
“就是说有113人能获奖,所有奖品价值十万元。大多数参加比赛的,可能得不了奖。这种活动,参加的人总是很多的。你那个创意我看能卖几十万,总能得大奖吧。”
“可它索尼爱立信就有胆盗窃、抢劫、诈骗我们这些参加大赛的人的创造发明。”
“你是说索尼爱立信用奖品来诱惑人们提供创意吧。网友将他的创意拿来参赛,可发明权、著作权还是他自己的啊。索尼公司就是要想用这些创意,也应该另和网友谈判立合同,谈授权,另付授权费吧。”
“老牛,你倒会维护自己的发明权、著作权,不错。它要是这么做,那倒也算是楷模了。可它偏偏就是个诈骗、掠夺者。你看它的法律声明: 参赛选手自参加并提交作品之日起,即一次性、不可撤销地将其对参赛作品所拥有的著作权、以及对参赛设计方案一切图像的或者立体的表现物的权利(如有),全部转让给索尼爱立信移动通信产品(中国)有限公司。”
“按这个声明,只要网友参赛,不论是否得奖,都把创意无偿送给索尼爱立信了。”
“哪怕网友的创意是重大发明,可以卖几千万几亿几十亿美元,索尼爱立信都能免费得到,甚至不必付一分报酬。”
“就是说索尼爱立信一开始就下了个陷阱,用所谓十万巨奖做诱饵,存心诱骗网友把他们的创意白送给它。这招可真狠毒。对了,老鱼同志,你掉进陷阱了吗?”
“哪能啊,我可是先看了看它的声明,还没有笨到把自己的发明送给它。可那些参赛的几百个网友,不就掉进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