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标准在中国的历史非常久远,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开始的统一度量衡,就是标准的开始;度量衡的统一除了为老百姓提供了方便,也使当时的“企业”获得了利益。
比如过去按照齐国道路制造的车子,就无法卖给赵国人,因为道路的宽度不一样,统一道路宽度以后,用今天的话说,实际上是促进了竞争与流通,打破了地区行政上的垄断,即使这个标准要收费的话,也一定是有些企业不怕甚至欢迎,有些企业怕。
不怕的企业就是产品价值较高,利润丰富、能够支付标准费用的那些,欢迎的企业就是那些竞争力非常强,能把车子从楚国卖到秦国的企业,它们早就渴望有这么一个标准,好使企业能尽快参与到更多的市场中去,标准费用与它们的期望利润相比,是一笔相当划算的交易。
怕的企业有两种,一种是实力比较差,产品价值不高,利润甚至难以抵消标准费用的企业,这种企业从小的角度看,是不具投资价值、不能为地区发展贡献力量的落后企业,应该及时改造,从大的角度看,这种企业就是在浪费人类的资源,至少在那个阶段,它在掠夺他人的生存资源,是对人类生存的一种恶意竞争,应该立即破产;另一种怕的企业则更令人作呕,它纯粹是寄生在地区行政垄断下的寄生虫,不要说收取它的标准费,只要有其他企业来与它竞争,就已经足以吓死它了,美国的电视厂商五河电子就是这种厂商。
WAPI失败的几个原因
标准不是企业在国际贸易竞争中的保护伞,而是为了促进产业发展而制订的方向性、规范性的平台,最终是为了促进竞争与发展。WAPI为何会失败,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看,就是这种地区性标准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秦皇汉武的后代在统一度量衡约2224年后,又走了一把回头路。
在闪联标准组成为标准前,我们或许有必要听一听站在失败的WAPI标准对面的INTEL的意见。Intel中国的PR经理王锦红并不是什么大人物,但她对于标准的理解却一点也不比一些大人物更差。王女士说:标准并不是一个贸易壁垒,而是一个平台。WIFI如果没有一个统一的全球标准,而是每一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国家标准,那些终日往返于各个国家的商务人士,就不得不在包里携带形形色色的无线网卡,这对消费者就公平吗?
王女士的话说出了标准的终极目的:为消费者提供方便。但在围绕任何一个产业的生态圈中,消费者都不是唯一成员。产业的发展一方面是在为消费者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法,另一方面,在产业链中拥有主导力量的一些团体对企业利润与政府税收的关注,早已超过对消费者需求的关注。
标准的诞生于是变得更复杂,一方面,消费者的需求是一个产业诞生的根本原因,更是这个产业诞生标准的根本前提,另一方面,如何兼顾各方面的利益,包括产业链中的企业以及产业链以外却与企业有共同利益的政府。
但无需讳言,标准最终是为标准的制订者服务的,制订者肯定会持有标准确立后的最大利益,至于消费者与其它企业的利益,只能说是在不断的对抗中取得一定平衡罢了,小部分群体的利益肯定会受到损伤,这也是不可避免的一种情况;不过,这里的小部分并不指人数的相对数量较小,而是各方实力相比较得出的弱势群体。
到这里我们可以理解,WAPI之失败,并非某一个小利益群体与中国政府对抗的结果,而是中国的部分利益群体与全球范围的利益群体对抗的结果,可以说,这种对抗从一开始就注定会失败,因为实力相差太悬殊了。
制定标准的组织要有长期准备
回到闪联的话题,闪联标准关系3C产业未来的格局,关系到一些企业未来的利益,也关系各国政府的收益,但对比日系的UOPF组织与欧美系的数字家庭联盟,闪联利益群体的实力显然不站上风。作为闪联成员的企业,需要好好考虑一下,在这个标准面前,企业有没有利益、可不可以有其他的办法获取利益、胜算的机会有多大,总之要算一算投入产出比,毕竟企业要利润来支撑,赔钱赚吆喝不是一个企业的正常行为。
另外企业也要清醒的看到,标准的确立需要实力,实力的扩充需要更多企业加入。“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如果一个标准的制订方不能首先为大多数利益团体提供收益,就不会得到充分的支持,树立标准也必将是一句空话。
从标准的出发点看,标准应该是为消费者和加盟企业带来利益,比如通过IT架构的标准化,使企业的产品获得参与全球性采购的机会等;现在任何一个标准在确立地位前都有大量的研发等投入,这些投入实际上为后来加入的企业节约了大量投资,买标准并不是不划算。通俗的说:就是对标准的持有者不能简单地称为“卖标准的”,不要“光看见贼吃肉,看不见贼挨揍”。更不能将标准与国家之间的恶意经济制裁、或者企业利用对方缺乏法律常识进行打击简单地划等号。
因此,制订标准的企业们也要摆正心态,要有首先作一些公益性工作奉献精神,即使不是真想为产业发展作贡献,至少也要像钓鱼一样,先把鱼饵抛出去,再等待鱼儿上钩。从这一层意义上来说,标准是走在技术研发前的方向性探索,作标准的企业,意味着比其它企业付出更多、回报周期更长,还要在标准生效后继续努力,来推进这一产业的发展,并保持与其它标准的竞争力,就像港片中的黑社会,想作老大,先得解决小弟们的生计问题,然后还要罩得住;对标准有急功近利、或者寻求一劳永逸的想法都是错误的,想作标准的企业,最好能有一点“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的思想与物质准备。
谁有资格制订标准
仅仅有造福人类的想法并不能代表你就是“救世主”,鲁迅说过:尼采以为自己是太阳,但他是疯子。标准的制订也一样,对产业的未来没有概念、对技术的发展缺乏认识、对制造的难度没有认知的企业,很难制订出真正适合产业发展的标准,即使依靠某种生产力之外的力量成为标准,也不能长久。
这方面的例子已经不少了,大家最熟悉的当属RAMBUS。RAMBUS的性能确实高出DDR一筹,但可惜的是制造者不买帐,改造生产线的巨大投入使得制造企业不愿实施,INTEL的这次错误,一方面是由于INTEL没有站在产业的高度看问题,过分强调自己的利益,从而失去制造企业的拥护;另一方面,这也是外行作标准的必然结果,INTEL对内存产业链中制造企业这一段的困难了解不够深入,不能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甚至没有与多方进行充分探讨,就急急忙忙地想收标准费,人家谁会买他的帐。
技术、产品的问题可能会拖垮一个企业,标准一旦出了问题,就可能会阻碍一个产业。譬如一个蹩脚的交通警察,只作交通警察的话会导致一条路不通畅,如果让他来制订交通法规、甚至规划全国交通网,他就会把全国的交通系统搞垮。或者一个蹩脚的律师,作律师倒霉的是他的客户,要是让他来制订法律法规,恐怕就要举国大乱。
可以说,标准的制订者必须是“智者”,要有能力为产业发展制订规划,如果一个企业连自己几年内的规划都作不好,对产业发展缺乏前瞻性,对产业链中各个环节缺乏深入了解,又怎能指望它制订出能够为产业中大多数企业所拥护的标准。这样的标准就算发布出去,也不会有人愿意加入,甚至连设置一点竞争障碍的效果都不会太明显,因为你的技术规范根本就可以绕过,还不如抢注几个专利算了,就像朗科那样。
这又让我们想起中国足协,从甲A到中超、从霍顿到阿里汉,中国足协其实也挺辛苦的,可到现在,中国足球的水平提高了多少大家都心里有数。职业化十年过来,富的富了、贵的贵了,只有中国足球还在趴着。这也是同样的教训:不要把重任交给外行,尤其是动机不纯的外行。
结语:
“公平、兼容和开放是我们坚持的原则”,闪联标准工作组组长孙育宁说:“在我们做的标准里面,有一个非常民族化的倾向,希望通过建立标准,变成新一种模式的垄断,大家试图通过建立标准实现新的垄断,这种垄断使得只有一两家企业或者三四家企业在这种垄断中获得巨额利润,这本身和推进产业标准带动产业发展是根本矛盾的,这种事情不能做,因为现在的世界已经不一样了。”
烙有中国印的标准从TD-SCDMA、WAPI等简单的保护伞模式发展到闪联,至少在理念上已经有了根本的改变,这无疑是一个进步。但中国的企业仍然要注意,对标准、专利能产生多大的作用要心中有数,标准不是万能药,我们费尽千辛万苦制订出一个标准,也不能仅仅为了抵御别人的恶意竞争。
何况,恶意竞争的方法有好多,如果美国政府恶意制订有针对性的法律,难道我们也要参与美国立法工作吗?最好还是遵循“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原则,见招破招,见式破式,譬如针对五河电子的诉讼,我们的企业就应该早早收购它,等到诉讼来了,就算是收购,价格也不会合适。这些从不同角度射来的冷箭仅仅依靠标准当然不能解决。
我们需要一个真正推动产业发展的标准,听起来好像是乌托邦,但老子“无为无不为”的预测能给渴望利润的我们一点安慰,“大象希形”也许就是对“一流企业卖标准”最好的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