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对于中低收入群较为集中二手房的贷款将更为审慎,更有银行停止二手房贷款业务,所以受到冲击最大的将是二手市场。
阳春三月,寒潮的侵袭使深圳依然笼罩在一片阴霾之中。而深圳各家商业银行,一种危机感正在散布。 2%不良贷款率:风险初露 “我们对于首次置业者的断供房,目前无能为力。”中国银行深圳分行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为了能够收回坏账,“银行也会考虑使用专门的讨债公司。但是最重要的还是防患于未然,提高门槛”。就在银行急忙采取各种方式,提高门槛的时候,一批购房者被银行刚设置的各种门槛排斥在银行按揭贷款的大门之外。
“我们的按揭贷款请求被银行拒绝了”,一位已经看好了竹子林某小户型楼盘的购房者郁闷地告诉记者,他排队认筹终于拿到一套小房,结果银行却因为他的个人收入没有达到年薪5万元,拒绝发放贷款,他四顾茫然,不知道这笔钱该从哪里筹集,也不知道该不该放弃这套住房。据知情人士透露,自按揭门槛提高以来,短短几天已有几名业主因不符合条件而未得到贷款。
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查封新规》)在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后,深圳好几家商业银行2005年的按揭政策已悄然收紧。《查封新规》其中“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客观上将令银行今后的贷款风险增大,尤其是作为一次置业的贷款,法律风险骤然增加,银行开始对待这种一直以来被认为是低风险的产品的潜在风险持审慎态度,并在一定程度上抑制置业者的消费需求。
个人住房贷款,一直是银行的优质资产项目,断供的比例一般平均都在1%-2%,但是,最近记者调查了解到,这种一直被银行视为低风险的贷款项目业务风险已经渐渐显露。
由于该项目不良贷款率低,所以各大银行一直在争取更多的市场份额。随着贷款发放量的增大,该业务的不良贷款率也有所增长。尤其是各银行在2001-2002年为抢占市场份额而放松贷款条件,所造成的“断供”增多后遗症也在去年凸显出来。
2004年终,催债成了各银行房地产信贷部门工作的主题之一。一位银行工作人员透露,“我们平时每个月都会通过寄信、打电话等方式向那些断供的借款人催缴贷款,但年终依然遗留不少。因为年终银行要做资产统计和报表,所以对欠款的追缴比平时要重视得多。”去年底,他们一个月就向欠款人发出三次催缴通知书,并不断打电话督促还款。另一家银行的工作人员则告诉记者,他们因人手有限,每人要跟进几十个客户,经常工作到晚上10点才能下班。
个人房贷的不良贷款率和金额在近一两年都有明显增长,尽管不良贷款率绝对值一直都在1%-2%徘徊。据有关资料显示,其中,四大商业银行因业务成熟,风险把控能力相对较强,不良贷款率在2%左右。而个别正处于市场拓展期的股份制银行的不良贷款率比商业银行高出几倍。
2%似乎不多,但是这2%代表的欠债金额却也是个天文数字,可以做一个保守的计算。例如,2004年广州市十区一、二手房的总成交量是184146宗,假设有70%的人以按揭贷款的方式购房,平均每户贷款额度为25万元,那么银行每年要发放的贷款量为320多亿。以2%的不良贷款率计算,银行的欠债就有6个多亿。
央行现任信管局局长戴根曾表示,从国际经验看,个人房贷风险一般是在发放贷款后3~8年中逐步显现。我国现在个人房贷余额中,80%是2000年以后发放的,即只有20%的贷款开始进入第三年。因此,未来几年个人住房不良贷款很有可能陆续暴露。这意味着,未来个人房贷风险将有增无减。
新规出台 银行犯愁 按照以往的操作方式,对于按揭购房者来说,如果连续3个月,或者一年内累计有6个月没有按时还款的话,银行就会将其视作断供,并开始打电话给业主催款,之后还会发出《催款通知书》。在银行发出《催款通知书》后仍不还款的业主,或者无法和银行商议变更还款计划的业主,银行就会向法院提起诉讼。当该商品房进入诉讼程序后,最终也就可能会被银行当作不良资产拍卖掉,那么也就意味着业主要放弃该商品房的所有权,之前所有缴纳的房款都不能返还。如果银行已经和开发商签订了《个人住房借款保证合同》,那么一旦业主在拿到房产证之前断供,银行就会向法院同时起诉业主和开发商。如果业主没有主动履行偿还义务,银行就会向法院申请先从开发商的账户上把所欠款项划走。之后,购房者则会第二次面临诉讼,也就是说开发商在被迫偿还了购房者的欠款后,会向法院起诉购房者,申请行使追偿权。
2004年11月14日,《查封新规》出台后,对于一次置业的房屋,这种惯例将会被打破,按照《新规》从2005年1月1日起,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也就是居住着仍然可以使用房屋,法院不能将其变现,银行的贷款就会成为呆账。这一规定显然会引发银行有关部门对住房贷款催收困难的忧虑。因为若购房人无力甚至不愿归还贷款,只要能证明此房屋是其本人及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用房,银行就不能拍卖抵债,资金就会坏账。
对此,银行一筹莫展,目前唯一的方式就是提高门槛,防患于未然,减少断供风险。
中低收入者买房更难? 为了应对该项司法解释,深圳各家银行已率先行动起来,一些敏感的银行已经将房贷首付比例从原先的两成抬高至现在的三成,最高的提高到五成,并严格审查借款人的收入证明。 有知情人士透露,某国有商业银行深圳分行已于近日全面提高按揭贷款门槛,高悬起“收入低者,收入不稳定者不得入内”的挡箭牌,除此之外还有降低按揭成数等。如原则上只接受深圳户口人士按揭申请,但外企工作人员、公务员、医护人员、教师、执业律师、金融从业者、企业高管、自雇人士也可提交按揭申请。其中关于“个人年收入低于5万元、家庭年收入低于8万元的不接受按揭申请”一项更像是当头一棒,令众多首次置业者直冒冷汗。非深圳户口的七类人中,年收入20万元以上者,住宅按揭最高八成20年;年收入低于20万元,高于5万元以上者,住宅按揭最高七成20年等。自按揭门槛提高以来,短短几天已有几名业主因不符合条件而未得到贷款。另外,对于个人的信用审查也增加了力度。央行研发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近期已经开始运作,该系统综合各银行的贷款信息,包括个人贷款资料、欠债黑名单,做到资源共享,这样能更好地防范贷款风险,这套系统将被广泛地运用在个人信用考核上。所有获得资格的商业银行和部分农村信用社可联网查询个人信用信息。“不良信用记录会被所有银行共享,有这样记录的人,不仅在银行办理业务时会遭遇重重阻碍,还会随着这个信用系统的完善而在全社会寸步难行。”一位银行人士称。
对于为争夺市场份额,按揭贷款门槛更低,断供风险可能更为放大的股份制银行,新规的实施将迫使银行在提高个人房贷的首付款、加强对个人收入证明审核等方面做文章。这些银行认为,目前很多单位给员工开具收入证明并不具完全的可信度,银行今后将通过借助内部的征信系统对贷款申请人的还款能力进行甄别。 二手房增幅放缓 据司法界人士评论,此项司法解释的出台旨在保护中低收入者。不过从深圳部分银行的反馈来看,司法解释实则损害了他们的利益,越来越多的低收入群体将被银行拒之门外。“对贷款额超过100万元以上的人来说,他们一般都另有资产,较容易获得贷款,对于中低收入者来说,他们购房限于面积小、价格低的房屋,贷款购房将受很大的限制。保护低收入者基本权利的初衷可能难以实现,反而提高了他们申请购房贷款的门槛。”一位银行业内人士分析。深圳中原地产副总经理、三级市场负责人王楚坤表示,由于《查封新规》的波及效应,深圳二手房将受到冲击。“年初二手房增幅将有可能放缓”。因为银行对于中低收入群较为集中二手房的贷款将更为审慎,更有银行停止二手房贷款业务,所以受到冲击最大的将是二手市场。
策划总监玉家雄则认为,如果各大银行普遍提高房贷门槛,深圳将有相当一部分低收入者买不到房,中低档楼盘的客户需求减少,势必影响中低档房的销售,以及开发商对该类产品的开发意向,使更多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利益得不到保护,特别是针对初次置业人群,相信审核将更为严格,其冲击力几乎是毁灭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