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轻 文学不可承受之重](http://img.aihuau.com/images/a/06020206/020610262033677690.jpeg)
在陈黎明的眼中,莫言获奖并不意外:“他的作品,充分体现了其艺术性和创造性,不仅是小说,其诗歌、散文、剧本等的整体艺术价值,也展现得相当充分。” 如果说这样的判断尚需用专业水准来衡量,那版权输出数据可能是另一项“押宝”诺贝尔文学奖未来获奖者的捷径。 按照陈黎明的说法,莫言是中国版权输出最多的一个作家:作品多,译成的语种多,受多国欢迎的莫言,国际口碑颇佳。 此言不虚。据不完全统计,莫言的《红高粱家族》有16种译本,《酒国》有6种,《丰乳肥臀》、《天堂蒜薹之歌》亦有多种译本,莫言在日本、越南、法国等地的读者尤多。其中,日本甚至有喜欢莫言的读者为其开发了“莫言馒头”(莫言故乡的手工馒头)等产品。莫言所获中国台湾、法国、意大利、日本、中国香港、美国等文学大奖亦多。 但有了这些,莫言获诺奖是否就能因此而拯救中国的主流文学市场? 10月22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下称“总署”)版权司、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精典博维等召开了莫言版权的新闻发布会。10月25日,记者专访陈黎明期间,其不断接到某出版社打来的沟通电话——对方已经印刷了5万册莫言的《丰乳肥臀》,但其版权早已逾期;换句话说,该出版社赶莫言热的行径已经侵犯了拥有莫言版权的出版机构权益。 对此,陈黎明的说法是,莫言获奖后,总署、莫言和精典博维三家机构就联合聘请了维权律师,总署图书司和版权司还成立了专案组,希望做好莫言版权维护的事。此前与莫言签有出版协议的机构,合同有效期不明确的以作者意图为准,明确的以尊重合同为准。 显然,在莫言获诺奖的“符号”意义面前,总署也不敢大意,怕被别人扣上“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的帽子。但问题也由此而来。 一方面,知识产权的保护到位势必推高莫言作品的售价。以《我们的荆轲》剧本集为例,10.2万字即售36元,虽然陈黎明表示,这有印刷纸张和照片等的高成本因素在内,但纯文学书籍销售三五万册已属畅销,莫言虽然成为“符号”,其市场号召力究竟如何,20多万册的印量销售尚需时间检验。 另一方面,面对高企的莫言图书定价,整个出版界势必水涨船高,此时,纯文学爱好者的囊中羞涩无疑相当凸显。倘这部分人群无法有效扩大,借莫言获奖东风,重振中国纯文学市场的良好愿望无疑会成为无本之木。 “书价始终是便宜的,相较于80元甚至100多元看一场电影,三四十元的图书很便宜。而中国出版业编辑整体清贫,希望莫言能整体提升行业收入,让中国市场与国际接轨。”陈黎明说。 即便成就如莫言,果真能载得动这许多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