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我国以手机为主的通讯器材质量投诉78969件,同期增长45.17%。继而有媒体追踪报道称,中消协年初已经向国家有关部门提议专门设立手机“召回”制度,而在8月10日中消协的相关官员则表示并没有在公开场合明确提出国内实施“手机召回制度”。无论手机的“召回制度”是否确立,手机产品质量问题及解决方案已经引起了业界的广泛讨论,其中相关制度、手机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可以说是“剪不断,理还乱”。在劣质手机是否应该“召回”的问题上,摩托罗拉、三星、NEC、康佳等手机厂商都在不同的场合上表示过,如果召回制度实施,他们将在各个方面做好准备,积极配合。“召回”的实施果真如此简单吗?根据笔者的了解,目前市场上放货时间不长的所谓“卖到断货”的产品有不少是因为存在重大设计缺陷被厂商紧急“召回”,而对外宣称却是货品已经卖完,可见,在“召回”执行上,手机商还是不敢坦诚面对消费者,怕折损了自家声誉。如果产品真正需要在消费者的目光下“召回”,那么对于手机企业来说损失将极其惨重,撇开产品召回时需要的资金与成本损失不说,单纯品牌价值的损失已经足以给手机企业带来巨大的痛楚。不到关键时刻,厂商不会公开“召回”,特别在目前并没相关第三方监管机制的情况下。品牌、技术、元件的多样性令“召回”的标准确定相当困难,同时,目前针对某个产品的召回决定权还握在手机厂商自家手上,这样,手机厂商在“召回”中就扮演了两个不同的角色,一方面公开表示将完全支持“召回”制度,提高自身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地位,另一方面则暗渡陈仓,对产品的返修率漠不关心。可见“召回”制度即使能实施,内里也显得相当的苍白。或许通过“召回”制度的提出能唤起手机企业对自身产品质量的重视,毕竟在市场不断细分的前提下,不断成熟的消费者会选择真正可靠的品牌。
![“召回”只是说说而已?](http://img.aihuau.com/images/a/0702020707/020712503299757425.jpeg)
最后提醒手机商:单纯的口头承诺并没实质意义,消费者已经理性,少来空头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