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王汪
特邀嘉宾:河北天鸿律师事务所律师 臧济华
江苏连云港红军酒业经理 房建华
湖北十堰伟联糖酒公司经理 叶富勇
湖南开口笑酒业公司区域经理 唐江华
2000年,我公司成为B酒在河南安阳地区的总经销,在我公司努力与厂家支持下,B酒市场呈现良好的发展势态。从今年1月开始,厂家支持力度下降,5月厂家擅自与另一公司建立供销关系,单方终止与我公司的经销合同,我公司同意终止双方合作关系,但要求必须及时妥善处理遗留问题,包括回收库存,报销上柜、品酒费,报销促销费、兑奖费,报销50%的呆死账等。当时B酒河南片区经理刘某口头承诺尽快处理,后来我公司多次催促厂家和刘某,但仍迟迟不见动静。请问华糖诊所:口头承诺具有法律效力吗?若有,如何促使厂家兑现口头承诺?若没有,如何防范厂家空口许诺?——河南安阳李先生
对话律师:口头承诺具有法律效力吗?主持人:臧律师,您好,欢迎您来到华糖诊所,请您帮我们解开一个关于法律的困惑。有不少经销商朋友反映一些厂家存在口头承诺,并且有一些口头承诺不能兑现。请问臧律师,口头承诺具有法律效力吗?
臧律师:这个问题属于《合同法》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第十三条规定“合同以要约、承诺为订立方式”,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应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口头承诺是承诺的一种形式,由于可变因素多容易引发纠纷,法律上不支持口头承诺,而提倡书面形式。至于说口头承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上认为:双方都认可的口头承诺才具有法律效力。
主持人:当人们意识到“口头承诺”这个问题时,往往是已经发生了纠纷,而且出现纠纷肯定是有一方不认帐了,那么这个“口头承诺”也就没有法律效力了。看来不是所有的口头承诺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那什么样的口头承诺最具有法律效力呢?
臧律师:为使口头承诺具有法律效力,可提供相关证据,例如与本案无利害关系的人证,录音带可以作为物证,但有三个条件限制:1.合法取得;2.经检验无瑕疵(非拼接的);3.有其他证据相佐证。一般来说,只有这样有真凭实据的口头承诺才最具有法律效力。
主持人:在我们的商业活动中,厂商之间往往是一个要求、一个应允就达成一个口头合同,口头应允就是口头承诺吗?我们日常所说的“口头承诺”与法律上的口头承诺是不是存在一定的差异?
臧律师:法律上合同的内容是相当规范的,包括:1.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法律上的口头承诺应该是对以上内容做出的同意的意思表示。而日常生活中人们理解的口头承诺往往只有其中的两三项,内容不完全也是口头承诺的先天不足。
主持人:最后,请臧律师给我们经销商朋友指明道路。
臧律师:对于可即时清结的交易,可以口头承诺;对于有一定期限的交易,应采取书面的形式,而且内容在合法的前提下应尽可能的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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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促使厂家兑现口头承诺?主持人:现在我们明白,有真凭实据的口头承诺是有法律效力的,那么如何促使厂家兑现口头承诺呢?请两位商业前沿的经销商朋友给我们最切实的答案。
叶富勇:俗话说得好:“空口无凭,立字为据”。口头承诺之外,还要辅以笔录、签字、印章。厂家既然承诺了,一般来说都有意兑现,这时我们经销商就要抓住时机,让厂家的口头承诺尽快兑现。由于市场是不断变化的,厂家也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口头承诺不能拖,越拖越黄。
房建华:我非常同意叶经理的看法。我们也遇到过厂家的口头承诺兑现不了的情况,像一些促销费、宣传费、广告费、进店费、年终返利等,当时一口答应下来的,后来就“缩水”了,不是不给,就是少给。这时,我们就迈过业务员直接找厂家领导,阐明承诺事实,说明市场情况,这样起码有50%的兑现几率。
主持人:不是所有的口头承诺都具有法律效力,要把录音、笔录及其他相关佐证作为口头承诺的补充,让口头承诺穿上法律的“救生衣”,方能防止“落水被淹”。这样一来,具有法律效力的口头承诺也不容厂家信口拈来、等闲视之了。
叶富勇:是的,厂商之间发生纠纷时,口头承诺不足为凭,但口头承诺加上其他相关证据,也可以作为有效的法律依据,对不法厂家追究法律责任,保护经销商的利益。
房建华:厂商由于口头承诺引发纠纷是常有的事,这种事最后一种处理方案就是对簿公堂,诉诸法律,让法律武器强行厂家兑现口头承诺。但“官司”不是好打的,厂商合作,多些诚信,少些口头承诺的陷阱,比什么都好。
如何防范厂家空口许诺?主持人:无论怎样,口头承诺总是一个“麻烦”。无相关佐证的口头承诺连法律效力都不具有,还要它干什么?看来,摆在我们经销商面前的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如何防范厂家空口许诺?
叶富勇:不轻易相信厂家的口头承诺,要求“立字为据”,补充书面合同,如果厂家推辞,那么宁可不合作,也不能为以后埋下祸根。
房建华:我们不相信厂家的空口许诺,例如说,厂家口承诺提2万元的货给2000元促销费,那么打货款时就要把促销费扣下来,厂家若不同意,免谈。如果打了全额货款,再等促销费往回返,对一些信誉度不好的厂家而言,那就“悬”了。
主持人:收益和风险是一对矛盾,前怕狼后怕虎,也做不成生意。经销商朋友应该提高警惕,谨防厂家空口许诺;厂家也应该规范操作,严格管理,不能轻易做出口头承诺,更不能践诺。下面请湖南开口笑酒业公司的唐经理为我们介绍一下他们酒厂是如何对待口头承诺的?
唐江华:考虑到口头承诺引发纠纷往往给商家带来损失,我公司明确规定:不允许口头承诺,但一些特殊情况除外,例如:从经营角度和公司利益出发,市场变化,不容许有书面文件之后再执行的,为了满足经销商运作市场的需要,厂家业务代表可以做出口头承诺,但应补充书面报告。具体流程是:厂家业务代表发现市场变化,为了公司利益,认为需要口头承诺的,在做出口头承诺前要电话通知他的上级领导,讲明原因,口头承诺后要补一份书面报告,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形成文字文件,并兑现给经销商的承诺。
主持人:请问唐经理,贵厂业务员有没有在口头承诺上出现过问题。
唐江华:有,有这样一个案例:我们的一个业务员对一家经销商承诺,买十件酒送一把大伞,实际上厂里根本没有这样的政策。但业务员代表着我们厂,不能让一个业务员毁了一个厂的声誉。后来,我们与这家经销商进行了沟通,讲明了厂家的政策,征得了经销商的谅解,并对其做了一定的经济补偿,另外对做出空口许诺的业务员给予警告,并进行了经济处罚。
原载:《华糖商情》